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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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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第1页)

妈妈坚持走下去的唯一动力。

坦白说,我并不希望阿奇知道我是被卓嘎抓走的。以他今日的身份,南国的边疆大吏,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过于敏感。这几年,西秦和中土虽然表面上相安无事,但暗地里的波涛汹涌是所有人都清楚的事情。所以两国接壤处才会强盗为患,穿越十年都没遭过打劫的我,踏上那块三不管地段没两天就碰上了占山为王的土匪,直接导致了我今天的落魄下场。万一胡狼知道了阿奇跟我的关系,天知道他老人家会不会以我为筹码做出什么卑鄙的要求。当初他可以为了拉拢国师牺牲那么多无辜少女,而后为了他跟当时西秦储君的所谓交情,又逼我进宫,害的我连穿越回家都顾不上,连忙拉着哥哥落荒而逃。这样的人,做出怎样的事情我都不会觉得奇怪。何况他对我的感情真像他自己所说的那么纯粹深厚吗?我已经许久不看童话,没有那份编故事自我催眠的兴致。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也得睁大眼睛,睡觉时也不能作梦。

说到底,胡狼对我不过是始终不甘心,他这样的人没吃过这样大的亏。何况在他看来,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女子,被他错眼看上送进宫服侍他拉拢的对象,应该感恩涕零,对宫里来接我的人翘首以待。结果不识时务的我居然敢逃跑,跑完了以后还对着追赶来的他弓箭伺候。这样的震撼,怕是他此生都不会第二次经历到;这样的我,怕也难以找到第二个翻版。男权社会里,女人是被物化的,别具一格的东西,自然想据为己有。何况这样的我还顶着中土前第一豪门千金的名头,征服起来应该能满足他的虚荣心吧。

我冷冷地分析胡狼的心态和所作所为的动机,忽然觉得好笑,就是再好再别致,我始终是楚天裔用剩下的。男人不是喜欢当第一个吗?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心中忽然有一种暗沉的钝痛。有些伤害总在不经意之间。

卓嘎,如果单纯的做朋友,你或许还是个不错的人选;可是深入的话,我虽然现在比较空,但也不想浪费这份时间。两个注定不适合的人为什么一定要捆绑在一起,仅仅是因为你心有不甘?这样霸道的你,应该是有很多女子欣赏的SIZE,但飞蛾扑火的人群中不包含一个我。我的骄傲,我的执拗,不允许我委曲求全的生活。如果不是追求那份纯粹,我何必这样辛苦的兜兜转转。

有浪费在胡狼身上的时间,我不如仔细盘算一下我的逃跑路线。等到孩子生出来以后,这个目前还可以保护我不受直接侵犯的护身符,恐怕就会成为我受人要挟的最大弱点。所以我的时间真的不算多了。

“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也许是我的手按在肚子上的时间太长,加上脸色不怎么好看。汪御医关切的问了一句。

“还好,我没有什么。谢谢你,大夫。”我轻轻对他点了点头,“谢谢你,大夫。”

“不用谢。”他听懂了我的弦外之音,也点点头,意味深长道,“姑娘,你的身子很虚,可得好好照顾自己。”

我的眼睛静静的落在他的身上,忽然出声:“王太医,以后还要多请你照料。”

汪御医仿佛没有听到我声调的细微变化,淡淡应道:“姑娘,不用客气。”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就好像我刚才的话仅仅是口误一般。春日午后的阳光懒懒的从窗棂间探头探脑,我伸手,指缝将明亮的阳光筛成薄薄的一层一层。投射下的阴影一道一道,明暗相间的光栅跳跃着,颤颤巍巍。

胡狼把我当清客似的供养起来,每天除了坚持晚饭一定要跟我一起吃以外,倒没有找我什么麻烦。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什么主意,干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孤单的感觉食骨噬心,让我醒来时常常发现枕头是湿的。清醒的时候,我不敢脆弱,也不敢掉下一丝的戒备,等到夜深人静,那种无助的恐惧就会紧紧的缠绕着我。我终是不及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王太医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当年蓝洛儿一事后没多久他就向楚天裔请辞,翩然离去。想不到时隔五年,我们居然会在西秦的宫殿见面。只是现在我已经不是皇贵妃,他却依然是御医。他的像貌已经被巧妙的作了修饰,即使是我这样见过他多次的人,也没办法从他的面孔判断他的身份。真正让我产生疑窦的是他的气质。说起来,似乎玄之又玄,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给别人的感觉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我们够敏锐,我们熟悉的人即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依然可以通过每个细枝末节来辨认出他(她)来。也许是为了弥补我在对人像貌上的印象模糊的缺陷,老天爷让我的第六感颇为敏锐。王太医的气质又是如此的卓尔,刻意压低的嗓音自己细细复原以后,便可以认出个大概。心存疑窦的我就大着胆子试探了一回,反正我的境遇也不会更糟糕了。居然让我歪打正着。

老天爷啊,总归还是公平的,不会真正把我们逼到绝路上。

我的勇气需要在有熟悉的人在侧的时候才能迸发出来。即使那个人不给我任何直接的帮助,只要想到这个地方我并不是完全陌生,恐惧感就会相应的减少一些。

会说西秦话的王太医在我的门外对胡狼用我能听懂的中土语言说出那番话是偶然还是有意让我听到。他这么做到底又是为了什么。当年他的翩然离去所为何事,他为什么又出现在西秦皇宫?他的脸上是带了人皮面具还是作了整容手术?他帮我是念及故情还是另有目的?一个个谜团摆在我的面前,探头探脑的,似乎在给我某种暗示,又仿佛引诱我陷入其间。我不敢贸然行动,只能小心翼翼的在一旁观望。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天里,我肚子里的孩子养得不错。以前怕发胖,我还是比较忌口的。现在好了,假以帮孩子补充营养之名,我放开肚皮肆无忌惮的大吃起来。我孩子很能理解他(她)妈妈的心情,非常配合的陪着我享受美食。要说做皇帝和做王爷就不是一个档次。当年我在胡狼的帐中虽然衣食无忧,但明显不及现在的标准。难得人家卓嘎同学愿意从头学起如何去做一个合格的主人,我这个不速之客自然要配合一点。

主人要求共同进膳,我配合。穿越回家后可再也没机会享受国宴了。

我非常认真的扮演好一个享受御厨绝顶手艺的食客的角色。认认真真吃饭,绝对不在欣赏烹饪艺术的时候发表与艺术品本身无关的言论。

“你这些天还好吗?”胡狼的目的果然不是陪我吃饭。这种人,实在是会煞风景,生生破坏了艺术的美感。

我放下筷子,不动声色的在宫女递上来的铜盆里洗洗手,然后漱口,擦干嘴巴。

“不说话?是在无声的抗议吗?”他微微一笑,也放下了筷子。为了配合我这个孕妇的刁钻要求,他宴请我的晚膳用的都是中土菜式

“我的答案是什么对你接下来要做什么没有任何影响。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舍弃美食,空出嘴巴来回答你的话。”

“那现在为什么又肯开口说话了?”

“因为我已经吃饱了。”

“我看你很喜欢这些菜式的样子,既是如此,不妨再多吃一点。”

“再好的东西都是过犹不及。看肚吃饭,量体裁衣。我的胃口只有这么大,总是东西再好,硬塞进去,好东西明珠投暗、暴殄天物,我自己也会暴受折磨。”

“你说话始终绵里藏针,这一点可是丝毫没有发生改变。”胡狼避重就轻,绕了过去。

“对,我一向固执,心意已决,便绝不会反悔。我知道你会说不必这样执拗,可这才是我。倘若变了,我就不再是我了。”

“谁说要你改变了。你这个样子就是最好的,也是我最喜欢的。”

“卓嘎,你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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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的心意想必无需用语言说出口。”

“不,我这人很笨,反应驽钝。除非是别人亲口承认的事情,否则我不会做出任何揣测,以免沦为笑柄。你诚恳的回答我,你爱我吗?”

“我很喜欢你,欣赏你。”

“看吧,仅仅是欣赏和喜欢而已。你说你在我面前不会说谎,好,我相信你。你是真的欣赏我喜欢我,但这些还不是爱,你可以喜欢很多东西,但若水三千,惟取一瓢而饮。那才是爱。情爱对于一个君王而言,过于奢侈,所谓鲍鱼熊掌,二者不可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