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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小歌对红珠夫人的看法并没有瞒着御风,听着小歌振振有词的说法,御风默然,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听人说红珠夫人丑,红珠夫人年近四旬,但保养得很好,看上去最多双十年华,不然也不能让公子浔多年对她宠爱不减。“红珠夫人很丑?”

小歌理直气壮的反问:“扒开那张人皮,她里面那颗心比老头还黑,不丑吗?”

御风愣了下,明白了小歌的意思,随即点头:“丑。”公子浔的后院暗流汹涌,没有刀光剑影却比刀光剑影更加要人命,红珠夫人能够活到如今并且风光不减,自然不会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这些年虽然被忽视,但也因为这份忽视,御风看到了很多别人看不到的肮脏事,红珠夫人,那女人的手上可是干净得紧,公子浔夭折的那些儿子,红珠夫人功不可没。

“奇丑无比。”

御风赞同的点头,想了想,又问:“你要偷的东西在她那里?”

“嗯。”小歌挫败的点头。“她的院子里人来人往的,我根本偷不到。”

“你一定要偷?”

“当然,千年乌莲对我阿母的身体很有好处的,偷到手的话,阿母应该能多活几年。”小歌琥珀色的眸子是对千年乌莲的志在必得。

“但红珠夫人的院子里防范很严密。”公子浔的子嗣夭折率太高,红珠夫人自己估计也心虚,怕别人把她的儿子也给害了,院子的防范是里三层外三层的。

小歌道:“我再想想吧,实在想不到的话就去找老头,千年乌莲他应该会有兴趣。”只是老头与公子浔似乎有些过节,公子浔未必会将千年乌莲给老头,而他不给,老头一定会把公子浔全家给灭了,鸡犬不留,再光明正大的拿走千年乌莲。先礼后兵,借不到就抢,达到目的就行,自家老头什么德行小歌太清楚了。

御风提议:“不如放一把火。”

小歌不解的看着御风:“放火?”

“你不是说人很多吗?放一把火把人都给引走,不就方便偷千年乌莲了?”

小歌微怔,问:“这是你家吧?”放火烧自己家,御风真行。

“我不介意。”

既然当事人都不介意了,自己这个外人还介意什么?烧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希望大家喜欢

☆、有诀九天

第二章九天诀

不是自己的家,烧着不心疼。对此小歌很理解,但公子浔府是御风的家吧,怎么是他的家也烧得这么不心疼?

偷盗放火两件事同时进行,所以两个孩子分工合作,而她溜门撬锁门清,偷东西的事自然交给她,御风负责放火,小歌的意思是随便在红珠院放一把火,能够把人引开就成,但御风却是放了一把大火,浓烈的厌恶熏得小歌险些哮喘发作,沾了药的毛巾死死捂住自己的口鼻才没发作。

小歌清楚自己的哮喘有多严重,她的哮喘药都是夏枯草配制的,效果不错,但架不住她的情况特殊,别人身上能起十分的效,在她身上能够有三分的药效便是不易。因此毛巾上沾的药不可能撑太久,必须速战速决。

好不容易找到了红珠夫人放重要物品的小箱子,却在看清箱子上的某些东西时愣了下。“娘的,遇同行了。”

放弃了撬锁,小歌直接抱着箱子走了,若只是锁还难不倒她,但这箱子上除了锁还有密咒,撬开了锁也打不开,反而可能将里面的东西给毁了,还是回家找老头那个专业的比较稳妥。

箱子的分量不轻,小歌一只手抱不动,只能两只手一起上,但没有第三只捂住口鼻,烟雾一进鼻子,哮喘立刻就发作了。忍着哮喘的痛苦,小歌抱着箱子向外飞奔。

终于跑出了红珠院,小歌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便听到一把温润的声音。

“云月歌?”

王城中竟然有人认得自己?小歌颇为奇异,她当年可是满月没几日就被送走了,便是她亲爹亲娘都未必认得出如今的她,谁这么厉害?不管谁这么厉害,先解决了再说,运转灵力,一个法术过去绊向身后的人,然后箱子砸了过去,想要将人给砸倒,却没成功,对方一早就身手敏捷的躲开了。

没成功,小歌也不再出手,对方已经有了防范,而自己的身体,除非用那些厉害的法术,不然打不过,而那些法术多半要死人,她是来行窃的,不是杀人,能和谈的话还是和谈吧。心中思量着,小歌看向那人,眼睛不由一亮,好一个俊俏的小少年。

七八岁的少年,身形虽未长开,却也出色,有着精致得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小脸,嘴角挂着温润的微笑,更添三分魅力,看得出,日后定是蓝颜祸水。

“咳咳。。。。。。少郎君真俊。。。。。。咳咳。。。。。。瞅着眼熟。。。。。。咳咳。。。。。。”小歌一边咳一边道,她的记忆里貌似没这位,但又有点熟,应该见过,只是不是很重要,但她强大的记忆力连路上碰到过的路人都能记下来,可用得时候得仔细找,不然即使觉得眼熟也想不起对方是谁,如今小歌就是这种情况。

小少年没有说话,茶色的眸底流传耀眼的光彩,见小歌茫然的样子,心中不由失望,忘了吗?心思虽百转,小少年面上却未露分毫,茶色的眸子看向小歌腰间样式奇特的玉佩,形状似一只眼睛,中心还镶嵌着一颗黑水晶。小歌见了,低头看了看玉佩,没觉出什么问题。这玉佩她从小佩戴,是从她家传的那块玉料上取下来,由老头亲手雕琢而成。。。。。。她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这玉佩太特别了,但凡见过她阿母的人都能猜到两人的关系。“咳咳。。。。。。我把玉佩这茬给忘了。。。。。。咳咳。。。。。。”

既然被认出来了,小歌也不怕了,若是没被认出来,她可能还会担心被当成窃贼,然后被杀了或砍了两只手,公子浔是国君之子,杀个窃贼根本不会有事。但认出了她是谁,那么想要杀她,就得先掂量一下自己全族的头颅够不够老头砍,或者说全族的人够亭池的那群食人鳄鱼吃多久,当然,也可能是需要多少口镬鼎才能够全部烹了。老头心中最重要的人永远都不是她,她不过是一个意外的搭头,但即便是搭头也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因此老头绝不会允许她被人给杀了。

将盒子放了下来,小歌取出治哮喘的药丸服了一丸,又将夏枯草精心做的香包放鼻子下猛嗅,香包里放着的是夏枯草精心炼制的抑制哮喘的药,双管齐下,小歌的咳嗽终于停了下来,呼吸也渐渐趋于平稳。“你是谁?拦我何事?”虽然不是自己的主场,但小歌却表现得俨然是主人气派。

“在下王孙榭,有一庶兄名庄,前几日失踪了,不知云姑娘可曾见过?”王孙榭彬彬有礼的道。

王孙榭?小歌没印象,王城中除了自家父母,她就知道一个御风。“王孙庄是你同母弟?”

“同父异母。”

“真热心。”小歌挑了挑眉,对一个异母弟如此挂心,几时王公贵族的后院如此有温情了?王孙庄不过侍婢所出,依照华族的规矩,嫡长子继承父亲的爵位与大部分家产,妾生的庶子可以继承少部分家产,而侍婢与家伎所出子女无任何继承权,不管是爵位还是家产都没有,最多成年的时候父亲给那么一点东西。如同妻妾婢伎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一样,子嗣之间也是有着严格的尊卑之分,嫡出地位最高,其次是侍妾所出,侍婢与家伎所出子女地位最为底下,若是在后院中没有母亲护佑,那么多半活不长,因为没有人会将他们当成人来看。御风便是一个活例子,即使没有那双重瞳他也不会过得好,出身决定了他在这个家的地位,他的地位最多比奴婢高一点,而可以压在他头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王孙榭与王孙庄不是一个地位的人,更不是一个母亲所生,两者会有所谓的兄弟之情,小歌愿意将眼珠子抠出来。王族中人的心都奉献给了王位与权利,感情这东西,真心不值几个钱,在权衡利弊中,这些人最先放弃的必定是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