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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非要和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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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我心满意足地打个响指,收工。

如果这是一款攻略游戏,那我希望我只用打通“百乐副总”这一条事业线就好了,现在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头,就像通关任务一样,我已经完美完成了“业绩翻十倍”的第一章,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面对下一个关卡。

可惜,由不得我选,这边有多顺利,那边就有多麻烦。虽然汪兰说没有婚礼,但是林平舟要举办一场晚宴,在其间宣布我和林州行结婚并共同成为百乐新增股东的消息,显然后者才是重点,林平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告诉投资人、潜在对手和其他所有人——他们父慈子孝,父子俩亲密无间,林州行的加入,对于百乐目前的局面来说,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也就是说,这场晚宴名义上的主角是我和林州行,但实际上还是林平舟。

比起去当一个被打扮精致的傀儡娃娃,我宁愿待在店里和郑郑一起搬货,有时候我还挺羡慕他的,郑郑的生活逻辑很简单,只有两件事,第一,在尽可能少干活的情况下保住一份工作,第二,用剩下的所有时间画漫画。

我对郑郑的漫画当然很好奇,但是他不让我看,他说创作过程中的反馈会干扰和影响他的作品完整性,但是答应我说,如果完成了,一定会给我看。

“你画完之后会发表吗?”我问。

郑郑头也不抬地说:“当然会。”

通常来说,这时候应该发表一些祝福,于是我说:“你以后一定会很红的。”

谁知道郑郑很笃定地说:“不会。”

“你怎么知道?”

“我不在乎。”郑郑说,“这本来就不是为了红去创作的作品,是为了我自己。”

“就像梵高的画那样吗?”

“你太抬举我了,店长。”郑郑露出一口小白牙,笑着说,“也许就是很平庸的作品。”

那你为什么……

这句话我没有问出口,这样不礼貌,那你为什么还要画?那你做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我听过太多人问这个问题,现在我不想成为自己曾经讨厌的人。

可我想我不可避免地还是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人在面对自己不了解的事情时难免显得傲慢,我不理解郑郑,我觉得他是个“奇人”,可也许在郑郑自己眼中,他只是在做自己认定的事情罢了。

“没有意义对吧?我爸妈也是这样说。”郑郑反而很大方地继续说,“但是漫画这东西,我在画的这个东西,本来是不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是我创造出来的,以后回顾我的一生,我就可以说,我创造出了一部漫画。”

“就这样?”

“就这样。”郑郑睁着圆圆的眼睛,眸中冒着亮闪闪的光芒,“不然怎么回顾这一生呢?就说我工作了,然后赚到钱,然后花掉了,然后继续工作?”

某种意义上来说,郑郑是个了不起的人,他说他的墓志铭以后就可以用一句话概括:“这个人,画了一部漫画。”

创造出这个世界上本来没有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种满足。

经历过这种精神洗礼,再被套上高定礼服的时候,不免得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林州行发现了我的心不在焉,从身后的椅子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想什么呢?”

“人生的意义。”

“嗯?”林州行愣了一下,我笑了笑,打算扯开话题,这才注意到这件裙子是周琦当初穿的那件设计师品牌的,内衬中绣着设计师的签名,可是周琦不是说要亲自飞到巴黎才有吗?我问林州行说:“怎么买到的?”

“我让wiln提前定的,等了几个月吧。”林州行轻描淡写地说,“钱给够就行。”

那算上时间岂不是……我想了想,这才明白:“所以那天的事你知道?”

“嗯。”林州行抬眼望着我,“我一直看着你。”

所以周琦嘲笑我他知道,和陆鸣东的第一次见面他也看在眼里,难怪和小罗开玩笑时这人立刻就出现了。

林州行示意其他工作人员离开,亲手帮我调整衣服的细节,微微弓身,双臂环过腰侧,这动作暧昧、微妙而亲密,我屏住呼吸,随即意识到,他应该是有话要说。

于是我说:“你直接说吧。”

即使在法定意义上我们已经结婚,但我并不共同持有百乐的股份,手中只有林州行科技公司的股份。

外界对我们的利益分配细节不知详情,此前我身上背着千丝万缕的绯闻,不少人认为我接近林家是另有目的,即使突然宣布结婚,也并不能降低其他人对我的揣测。

林州行想打消这种揣测,希望一些很可能在摇摆中支持他外公,或者说他本人的投资人和股东,能够同样认同我和支持我,毕竟林平舟暂时把他排除在股东大会之外,我就是他的代言人。

“所以我们……”

“所以我们要演出很相爱的样子?”我接过他的话头问,林州行被我打断,皱了皱眉,我不太确定他是否生气了,也想不明白他突然生气的缘由,但方才的一丝旖旎气氛的确荡然无存,林州行冷淡道,“很难演的话,也不勉强。”

“这种事一个人可演不出来。”我转过身来看他,问道,“你会爱我吗?”

“我爱你。”林州行说,他说的很轻,语调听不出什么起伏,静静地回望过来,即使不辨真假,我的心脏仍然错跳一拍,我盯着他,想要在他眼中找到一些证据和确认,林州行却垂下眼睛,于是我笑了笑,我说,“那我也爱你。”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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