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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雪将至[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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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她拧起眉,对那少年道:“钱串串,这块地方可是董大哥划给我的,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听到“董哥”这个名号,周围几个年纪比较大的互相看了一眼,明显有些迟疑。

但钱串串不怕,他阴沉一笑:“你少给我来这套,董哥早就和他的人一起去别的市了,现在a市这块是我说了算,识相点,把钱自己拿出来,我不跟你动手。”

安小桉:“我哪里有钱,好不容易打份工也让你给搅黄了,我早就身无分文了!”

钱串串:“哼,大乞丐的女儿就是小乞丐,既然是乞丐怎么可能会不懂得要钱?”

他抬抬下巴,示意一个女孩儿去搜,那女孩有些害怕地看了他一眼,果真走过去。安小桉也没动,就站在那里让她翻自己的口袋。

翻了半天只翻出那根耳机线。安小桉脸上不见一丝惧色,无奈地说:“我都说了我真没钱。”

钱串串目光在女孩儿和安小桉身上来回游移,安小桉面不改色同他对视。

半晌,钱串串突然说:“那行,没钱你走吧。”

安小桉明显顿了顿,有些不相信他今天这么好说话,不过也没耽误,转头就走。

钱串串在她转身后突然朝他的狗腿使了个眼色,狗腿接到指令,在安小桉经过她时,一把伸向了她的口袋——

“啊!”

安小桉反应极快地一脚踹在他身上,那狗腿痛苦地抱着肚子哀嚎。安小桉看也不看,敏捷闪身躲过剩下几个扑向她的人,紧接着拔腿就跑。

常年遭遇这样的事情让她练就了优于常人的逃跑能力,在经历几个回合、几条街的你追我赶后,安小桉总算把那些人远远丢在了身后。她双手合十一拍手,吐出一口气,低头看了眼口袋里那张被好好收着的纸币,没动它,转而拿出今天卖水瓶换的几个硬币,攥在手心里,朝巷子外走去。

她逃跑的地方原来是一家小吃街,不过自从a市大幅度降温后这里几乎就没人开张了,只有一个卖红薯的老爷爷还支着个挡风棚子在那里坐着,肉眼可见的生意惨淡。

安小桉走过去,“麻烦给我来一个最小的红薯。”

老爷爷看了她一眼,打开炉子,一股香甜软糯的味道直冲鼻腔。安小桉咽了口口水,拿出手心的硬币递过去。

老爷爷接过钱,把红薯用报纸给她包好递给她,闲聊似的说了句:“小姑娘胃口就是小啊。”

安小桉因为过度奔跑脸有些微微发红,她的眼睛很大,黑白分明很漂亮,笑嘻嘻说了句:“我胃口可大呢。”

老爷爷抿嘴不说话了,只当她是在说大话。

安小桉长着一副说好听点是“小巧玲珑”,说难听点就是“营养不良”的骨架,瘦瘦小小,巴掌大的脸庞带着18、9岁女孩子特有的清秀,单看不算出众,但是那双眼睛盯着人看的时候,很灵动,像是会说话。

这样小小的一只,看起来像小猫一样好喂的女孩子,难怪老爷爷不信。

安小桉捧着红薯从另一条远一些的路往回赶,同时用手轻轻剥开红薯的外衣,迎着飞舞的雪花,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吃着,不像是要急着填饱肚了,像是在品味。

她的家在城中村的角落,是她的流浪汉老爸生前一直带着她住的地方。但是周围的邻居不都是流浪汉,他们都是一整个家庭住在一起,安小桉每晚都能闻到从窗户飘进来的饭菜的香味,运气好了还会有好心的人来给她送上一些。

很多人都说她的老爸其实不是一个真正的流浪汉,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小少爷,为了心爱的女人偷偷私奔逃出来的。不过小少爷出来以后就不再是小少爷了,女人选择抛弃了他,于是小少爷受不了打击,一下崩溃,这才成了流浪汉,最后病死了。

安小桉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是12岁,她没什么太大感触,因为她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母亲,那个传闻中的少爷父亲在他病死之前她也很少见到,因为他总是神出鬼没。安小桉不会因为自己原本可以成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女儿最后没当成而暗自伤心难过,她已经19岁了,作为一个独立的成年人,她相信可以依靠自己努力填饱肚子,只要钱串串不要总是出现搞破坏的话。

小小的红薯再怎么小口咬也很快就被消灭光了,安小桉回味地舔了舔嘴唇,然后裹紧围巾,用外套连带的帽子把自己仔仔细细裹住,一步一步往家赶。

绕远一些的话需要经过一片近几年建起来的新的公寓小区,这里是比较有钱的人才会待的地方,而像这样的人一般来讲是很讨厌像安小桉这样的在他们眼中是穷酸代表的小鬼的,这是安小桉经历很多次得出来的结论。

不过好在这样的天气基本没人出门,安小桉连门口的保安都没有看到,她想了想,决定趁着没人从小区里的地下车库走,从车库的另一个出口出去的话,她可以提早20分钟到家。

耳机里开始循环播放列表里的第一首歌,她哼着跟着唱,手裹着手套也没放在兜里,沿着安全出口慢慢走,就在快要到达出口的时候,安小桉突然感觉有一道冷淡的目光在比较黑的车库里盯着自己,她敏锐的直觉向来是没有错的。

她朝着视线所在的方向回视过去,眼里闪过一丝意外。

竟然在地下车库都能遇见这么好看的男人,他大概比她大四五岁的样子,生了一张清冷的生人勿进的脸,从任何角度都挑不出错的相貌在昏暗处看都格外动人心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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