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穆锦的九零年代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章(第1页)

之后又炒了两个青菜。

吃完饭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天已经黑了下来,他们一家人坐在正房门口的回廊里聊天,夏红霞去房间拿了家里办喜酒时炒好的葵花籽出来,何晓云拿了几个小搪瓷杯往搪瓷杯里倒了水递到每个人都面前。

穆辰把从学校带回来的好酒倒出来三杯,一家人坐在昏黄的电灯下说着话聊着天,每个人都很专注,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

深夜中还有虫鸣声狗叫声,一切都那么温馨祥和,就连在灯光下飞来飞去地飞蛾和蚊子都显得可爱了起来。

晚上八点,酒量不好的穆志勇回了房间睡觉,任新杰和穆辰还在聊,这两人年纪相当,想法相似,每次坐在一块儿都能聊很久。

穆良先撑不住了回了房间,她的房间就在穆锦的房间边上,她嫁人快一年了,但她屋里的摆设从来没有变过,炕梢的小柜子里还放着她出嫁前穿的衣服。

穆良铺了炕,穆锦手里提着一个火笼过来了,她蹲在抗边打开炕洞,把火笼里烧红的碳一个个的夹到里面,一边夹她一遍对穆良道:“妈怕你晚上着凉,叫我来给你烧烧炕。”

五月份的天气昼夜温差大,白天穿短袖,晚上却得盖棉被,穆良现在是双身子,夏红霞别的不怕,就怕穆良着了凉。

穆良鼻头一酸,差点就落下眼泪来,她死死忍住了:“哪儿就需要这么麻烦了,盖上棉被不就不冷了么。”

穆锦往炕洞里添了两根婴儿手臂大小的木柴:“那哪里能一样,盖上棉被再暖和哪里又睡热炕舒服。”

穆良一想也是,凉炕睡上去浑身酸疼,睡热炕以后却浑身都松快了呢。

穆锦拿了个木板把木头盖住,提着火笼站了起来,忽然想起上辈子她听穆良说过,在怀她第一个大外甥的时候她老是口渴,经常睡到半夜还要起来找水喝。

穆锦想到这里,去了厨房舀了一大杯水来放在炕头:“我怕你晚上渴,给你打了一杯水,放在炕头温着,渴了你就喝,我回房睡觉了啊。”

穆良哎了一声,在穆锦走后,她脱了鞋子躺在炕上,感受着身下的炕一点点的变得温暖,穆良的整颗心也变得温暖了起来。

小妹真的长大了,会关心她了,也会照顾她了,真好。回娘家真好,可惜不能在娘家住一辈子。

穆锦回房也给自己烧了炕,往炕上一趟,睡在熟悉的枕头上,才沾上枕头,穆锦就睡着了。

明天要和封正朝见面的事儿好像一点儿也没被她放在心上似的。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早穆锦就起来了,她在夏红霞的催促下换了一身新衣服,涂了个口红。

穆良和何晓春忙里忙外的把本来就不乱的家里收拾得更干净了。穆锦被勒令不许干活,干脆眼不见为净躲进了房间,从柜子里拿了一本书来看。

这书是穆锦一次去开会时带回来的,叫读者,上面写了许多文章,文笔老练,情节顺畅,一个平凡又普通的故事都写得跌宕起伏。

后世二十多年,穆锦养成了爱阅读的习惯,这一看就看入了迷,等到外面传来夏红霞叫她出门的声音她才回过神来。

恋恋不舍的把书本放下,穆锦出了房门去了客厅,她家的客厅里两边的椅子上已经坐满了人,客厅正中间放了一张桌子,上面放满了瓜果点心,昨天任新杰带来的豆奶也拿了出来。

穆锦的目光从客厅里的人的脸上一扫而过,最后定格在坐在夏红霞边上的妇女身上。

那是封正朝的母亲李爱华,是个地地道道的家庭妇女,但秉性温柔,穆锦嫁到封家后和她相处是最好的。

在不知道封正朝喜欢男人之前,穆锦曾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婆婆温和待她如亲女,丈夫年轻有为长相不俗,然而事实证明,这一切都不过是假象而已。

她的婆婆李爱华早就知道封正朝是个喜欢男人不喜欢女人的东西。为了儿子的前途和遮住家丑,她说服了封正朝来乡下找个女人结婚。

封正朝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听了李爱华的种种言论,他答应了李爱华。于是封正朝看中了去县高中找穆子堂的穆锦。

在上辈子,穆锦对此毫无知觉。直到她和封正朝闹离婚,李爱华对她劝说不成翻了脸。

穆锦还沉浸在回忆中,封正朝家那边的媒人已经对着夏红霞一家夸赞起了封正朝来。

穆锦朝封正朝看去,正好和封正朝对视了一眼,在对视的下一秒,封正朝对穆锦点点头,便淡漠地将头转到了一边,仿佛媒婆大肆夸耀的人不是他一般。

媒人舌若莲花,穆家一家人越听脸色越好,夏红霞看着封正朝的眼神也越来越满意。

李爱华四下看着,心中也难免得意。她家就封正朝一个孩子,从小就格外的聪明伶俐,长大后也没让她失望,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高中老师,给她狠狠地长了脸。

要不是因为封正朝那个不喜欢女人的毛病,李爱华是绝对不会来乡下找儿媳妇儿的,在李爱华的心里,像她儿子这么年轻有为的优秀男人在古代是连驸马都能做得的。

但这个时代虽然没有驸马了,但家世好的姑娘比比皆是。

想到这里,李爱华就看了一眼穆锦,心里一堵。要不是这个姑娘长得好看,学历也看得过眼,她哪怕是为了儿子找块挡箭牌她也是看不上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