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穆锦的九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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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1页)

“你先试试,我在外面等你,试好了出来给我看看。”

穆锦出门去了。

顾清桥把自己身上的套头衫脱了出来,露出精壮地腰身,再飞快的把白衬衫穿上。

穆锦做的衬衫很板正,为顾清桥量身定制的衣服很合身,穆锦看着顾清桥一边扣着袖口一边朝她缓缓走来,微凸起的喉结下面是扣到最顶端的扣子。外翻的白色领子分布在两边。

穆锦仿佛又看到了数十年后那个时常穿着正装,运筹帷幄的男人。真的是每一寸都透着性感。让穆锦有种想要扒开他衬衣的感觉。

意识到这个想法后穆锦微微一怔,她觉得自从她和重生成为二十岁的她以后,连思想都变得色了起来。

顾清桥站在穆锦面前:“花儿,好看吗?”

穆锦回过神,伸手帮顾清桥整理整理衣领,白皙娇嫩地手指不小心碰到了顾清桥的脖子,温热的触感让顾清桥和穆锦心中同时一颤,穆锦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手一样立马将手放了下来:“好看,如果再配上一条黑色的西装裤就更好看了。”

顾清桥咳嗽一声,压下心中的痒意,看了眼在厨房忙碌的丈母娘和大姨姐,低声道:“那你帮我做。”说完这句话,他又道:“做好了我结婚那天穿。”

穆锦顿了顿,点头答应了:“等咱们去了市里,我就给你做。”

两人的婚期定在明年年初,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呢,不着急。

顾清桥嗯了一声,两人都没有再说话,但气氛却一点都不尴尬,穆锦重新坐回小凳子里去,顾清桥去房间换回旧衣服,顺便从房间里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到穆锦边上,跟穆锦说起了自己这大半个月在市里的日常。

“工程大,时间就安排得很紧,每天早上六点就上工了,中午十一点的时候准时吃饭,饭是工地上包的。伙食一是大饼二四六是馒头,周日是米饭。菜多数是白菜和土豆,味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好,反正每天干活肚子饿得很,只要填饱肚子就行,没得挑。肉也是水煮的多,没什么味道。”

顾清桥说得轻描淡写,但穆锦是吃过大锅饭的,她知道大锅饭的味道有多难吃。穆锦道:“那你们有没有辣椒酱或者小咸菜啊?”

顾清桥微微一笑,道:“有,铁牛她对象给铁牛做了肉末酱,咸了点,不够辣。”

顾清桥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喜欢吃辣。穆锦想了想:“那我明天给你做点辣椒酱,你拿去工地吃。”

顾清桥点点头:“行。”顾清桥说起市里他看中的那座二层小楼:“工地边上那个小楼我已经租下来了,这段时间白天下工了我带着兄弟们去把那件房子装修了一下,现在已经可以住人了。”

“花儿,你什么时候去市里啊?”

穆锦纳鞋子的动作顿了下来:“过完端午吧,过完端午我就上去。”这事儿穆锦和夏红霞已经讨论了好久了,夏红霞的意思是还有半年就要过年了,想要做衣服也应该早早的做起来了。而且早点去市里,要是卖童装的生意不好,她还能早点改行开个杂货铺什么的,多多少少的也是个赚头。

顾清桥得了准话,高兴极了。他又道:“我妈说让我明天带你回去过节。”

现在是五月初四,明天才是正月初五。

东来县这边的习俗,订了婚后女方家是要到男方家去过节的。

穆锦倒也没有矫情,应下了:“正好把我今天做的咸鸭蛋粽子拿点过去给奶奶尝。”

两人将这事儿定下了,正闲聊着呢,何晓春和穆辰回来了,两口子是骑自行车回来的,两人也没空手回来,她们买了点卤肉回来。

肉卤得很香,还没打开盖子呢穆锦就闻到了属于卤肉的独特香味,穆志勇也是个鼻子灵敏的,他的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哟,金记卤肉?”

金记卤肉是他们乡都出了名的肉铺,从建国之前就有,在动乱期间也没有关过店。穆志勇小时候最幸福的时候就是过年时他爸爸去称来的卤肉了。

那时候穷,他爸爸每次都称二两猪头肉回来,切成细碎细碎的肉片,再淋上炒过的蒜蓉,搭配上店主自己秘制的酱汁,只需要一口,就仿佛能让人上天。

穆辰拍穆志勇的彩虹屁:“我爸这鼻子就是灵,这就是金记卤肉,我想着咱们家也好久吃团圆饭了,就绕了点路去买了点回来。也是运气好,我们去的时候还剩下小半个猪头,两扇猪耳朵还有一点香肠。”

穆志勇激动了:“哟,还有猪耳朵?”金记卤肉店里的猪耳朵可谓一绝,脆骨香脆,肉质软嫩有嚼劲,是店里除了猪头肉外卖得最好的肉类了,平常可难买得到。

“过节了嘛,老板就做得多了点,要是晚一步我都买不到了。”这年头家家户户的日子都好过了,过年过节的大家都喜欢吃好一点的。

穆志勇扬声叫夏红霞切点蒜末,又对顾清桥道:“清桥啊,你一会儿可得好好尝尝这个卤肉,味道好极了。”

金记卤肉可谓是远近闻名,顾清桥也是听说过的,但他家他妈和他奶奶都不好这口,当兵八九年回来也没机会尝一尝,现在闻着这空气中浓郁的香味,只觉得口齿生津,腹中饥饿。

“早就听说过金记的大名了,今天可得好好尝尝。”顾清桥道。

穆志勇听了这话,拉着顾清桥说起了金记卤肉的来历。穆锦早就到厨房扒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