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剑冷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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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于怜香拦也拦不住,眼睁睁地看着她走,委实郁闷,飞起一脚朝方才那红衣少女身上踹了下去,怒道:“要你多嘴!”

忽听一人悠然道:“你自己恼火,何苦拿别人撒气。”

听到这个声音,于怜香脸色顿变,一扭头,看见江逸云慢悠悠地从花坞里踱了出来。他旋即恢复了常态,笑道:“江兄去了多时,倒叫小弟好等。”江逸云笑道:“我若永远不回来,不正合你意么?”于怜香哈哈一笑道:“江兄说笑了,小弟岂敢有此等不良居心?”

江逸云淡淡道:“看到我活着回来,你很失望吧?”于怜香笑道:“江兄说哪里话?”江逸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字道:“那个人是谁?”于怜香笑嘻嘻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江逸云冷笑道:“有一个人假扮成你的模样,拿出你珍藏的一百五十年的琥珀春来招待我,又找来那么多艳媚入骨的女孩子,你会不知道?”

于怜香惊讶道:“有人扮作我的模样?这怎么可能?”江逸云皱眉道:“你不觉得一味狡赖实在无趣么?”于怜香还是笑嘻嘻道:“我倒觉得实在有趣。”江逸云哼了一声,道:“你就那么想杀我?”

于怜香默不做声地盯了他半晌,眼神宛如动荡不安的春波,瞳孔冷酷如冰,慢慢道:“你不会不知道,想杀你的绝不止我一个人。”他的笑容已完全冻结,身上忽然发出一种深入骨髓、冷寂可怕的杀气。他的脸也忽然变得像风化了的岩石,粗糙、冷酷、坚定。

江逸云淡淡道:“看来你并不想告诉我那个人是谁。”他就像清风朗月,无论何时何地都会让人感到愉快,但月色和清风又都是不可捉摸的,缥缈莫测的。他身上隐藏着一种威慑力,这种匪夷所思的力量使他在任何人面前都显得镇定自若,雍容大度。

于怜香蓦地发现自己对江逸云竟一无所知——他就像是风声,谁都可以听见,但谁也看不见风影。但他偏要试试,慢慢道:“不错。”

江逸云点点头道:“很好。”于怜香微笑道:“但你不必担心,更多的时候,我其实一点都不想害你。”江逸云淡淡道:“你以为你杀了我,就能得到雯儿么?”

于怜香道:“你若活着,我肯定一点希望都没有,你若死了,我好歹还有机会。”

江逸云也不生气,悠然道:“我在你家里被杀,你要怎么对雯儿解释呢?”

于怜香笑道:“大凡人都不会蠢到在自己家里杀人,可我不同,我既然敢这么做,就有法子叫别人不怀疑我。”

江逸云看了他好一会儿,两人目光相遇,犹如水与火的交战。江逸云眼中有种奇异的威力,仿佛可以洞悉一切;于怜香眼中燃烧着无穷无尽的烈火,他的眸子狡黠而又锐利,仿佛世间一切邪恶的焦点。

江逸云慢慢道:“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如此逼真地假扮成你的模样,你难道一点也不觉得可怕?”

于怜香道:“坦白说,我是觉得很可怕,可如果他只是我的一个奴才,我还有必要害怕么?”

江逸云淡淡道:“能养这么一个奴才,也真是你的本事。”

于怜香哈哈一笑,道:“过奖,过奖!”

江逸云左手忽然一伸,竟抓住一枝背后射来的冷箭,淡淡道:“箭倒不坏,放箭的人却不怎么样。”反手掷出,箭穿透十丈开外的一方巨石,巨石顿时爆裂,声震天地。

于怜香脸色顿变,想不到那箭竟然横穿巨石。他是行家,当然明白个中的天渊之别。他犹在发愣,江逸云身后忽然窜起一人,纵身扑来。于怜香虽在发呆,还是看见了这个人,他看见这人时,这人的身体在空中扭曲,下坠,忽然间就像个空麻袋般瘫在地上,半天动弹不得。于怜香倒抽了口冷气,适才他的眼睛始终未曾离开江逸云,可他竟然没有发觉江逸云出手。

冷冷的灯光中,江逸云静静地站着,眼里带着种无法描述的表情,一言不发。灯光照在他浅紫色的衣服上,折射出一种缥缈而瑰丽的色彩。于怜香忽然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仿佛被飘飘的放逐到无穷之外的空蒙中去,而江逸云就是包裹在他之外的一个完全虚无、倏忽间又千变万化、捉摸不定的空灵。他莫名其妙地感到紧张,喃喃道:“我本以为你是不喜欢伤人的。”

江逸云冷冷道:“我平时的确不伤人,但如果有人想要我的命,我也决不手软。你见我出手觉得吃惊,我若不出手,你心里一定要笑我是个傻瓜。”

于怜香凝注他半晌,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枝柳条,他的手几乎没有动,柳条却已射出,直贯江逸云咽喉,这一式似乎没有丝毫变化,柳条到中途却突然化作满天光影,形成一个生生不息的圆环,朝江逸云脖颈套下。江逸云连看也没看一眼,只一伸手就捉住柳条末梢。于怜香瞳孔骤然收缩,看着一根柳条渐渐化做粉末,一阵寒意自心头泛起。谁也不知道,这个江逸云体内到底蓄积了多大的力量。

江逸云轻轻掸去衣裳上的碎末,看着于怜香微微一笑。

于怜香目光一凛,叱退手下,淡淡道:“江兄现在可以走了。”江逸云笑了笑,道:“多谢。”展动身形,转眼到了数丈开外。于怜香目送他去远,眼中露出一种奇特的表情,像是嫉妒,也像是钦佩。

第六章 欲上青天揽明月

第六章欲上青天揽明月

近十年来,房尘睿待在家中的时间远比在外闯荡的日子多得多,也许是因为上清堂在武林中所向披靡,正如日中天。盛极必衰,他并非不懂这个道理,但一个人若过惯了锦衣玉食的舒坦日子,难免壮志消磨,疏于进取。年少时的磨难使他越发珍惜留恋如今的安逸——然而上清堂被冒犯了,十年来的第一次。他决心借这件事把上清堂已根深蒂固的基业推向更高的巅峰。

于怜香,这是个百年罕见的声名狼藉的江湖巨子,谁若只把他看作声色犬马的登徒子,谁就大错特错了。书桌上摆着一张紫红色的拜帖,上面只有九个大字:今夜之时,借君心一观。用笔擒纵,姿态颠逸。一看到这张拜帖,他就忍不住想怒笑。好狂的小子,好狂的口气!

离子时尚有整整一个时辰,他看了一眼沙漏,小心翼翼地取出多年未用的雁翎刀。当年他就是凭着这把刀,扫荡中原武林,成就了一番霸业。回想起死在他刀下的那些威名煊赫的绝世高手,他胸中便激荡起一股冲天的豪气。刀光暗红,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凛凛杀气,他甚至可以听到嘶嘶的刀鸣。多年来他的雄心已渐渐消磨,这宝刀却一样饥渴。他忽然觉得眼睛有些刺痛,心里隐约感到不安,一个人实在不应该荒疏武艺这么多年,更不该把自己的兵器弃置不顾。他不免觉得忧心忡忡,担心这刀会在关键的时候背弃他。风吹乱了屋前的翠竹,门外响起清脆的木屐声,他知道是水晶来了,唇边泛起一丝愉快的笑意。

水晶原本是蓝桥水晶舍的主人,她在十六岁那年嫁给了一个家产万贯的礼部侍郎,成婚当夜,她的丈夫便失足掉进水池淹死了,留给她黄金和枷锁。在长达十年的岁月里,她始终在雕金镂玉的重重垂花门、月洞门中穿梭。美丽与财富,是她与外界发生联系的唯一纽带。

水晶舍里常常高朋满座,所有人都来讨好她,比对任何一个皇后更加尽心尽力。她听任那些男人夜夜上朝似地簇拥她、奉承她,由着他们佾酒为欢、觥筹交错,说着不相干的肉麻话,和所有美丽的花瓶一样,只是充当摆设。所有人都在觊觎她,企图抱起这只花瓶,坐上黄金宝座;所有人都在欺骗她,她像行尸走肉一样,机械地活着。但现在她已是他的妻子,尽管她只有二十八岁,而他已经五十五岁。为了娶她,他和自己的儿女一度闹得很僵,直到现在他们都不肯承认她,但他还是爱极了她,无比宠爱她。她让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少年时代,又有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