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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生莲-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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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部分(第1页)

那少女见叶之琐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斑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趾(原文为“耻”关关笔误)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掉贴身的稗子照顾,嗯……你女人,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莲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拱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篷,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椎,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棋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

正文 第213章 运筹帷幄

杨浩这封信写的很快,想要说的话他早已再三思量反复揣摩过,计划通盘在胸,下笔自然极快。他把自己的遭遇、处境、以及对目前形势的分析详尽地写下来,然后便是他的计划了,这个计划J写的十分详细,所谓运筹帷幄之中,这就走了,准确地说,他说运筹山洞之中。

他所策划的事,至少也要发生在数百里之外的地方,而且是他从不曾去过的地方。至于这计划能否成功,那就看事态发展和机遇,与这计划“的执行者能否完美的配合了。

草民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血流漂杵。这就是能力大小不同产生的不同效果,杨浩写下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时,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的魔力。软软的一枝毛笔,勾画之间,就将有千军万马去驰骋沙场,去浴血厮杀,就会有无数的家庭、许多的村寨,许多数百年来就存在着的东西因之而毁灭、因之而再生。

可是,这枝笔又何尝不是如橡之重。重大的责任,无数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肩上,他的一举一动,带来的是一些人的死亡,同时也带给另外一些人生存的机会。你死我活的险恶处境中,判断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结果,这样的权力,又有几人敢去承担?杨浩写完了密信,又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沉思半晌,才把它一寸寸地卷起来。

宋朝的时候已经有了军事暗语,一般的军事暗语通常用唐诗来表示,事先确定一些特殊的诗句,分别用来表达军饷、军粮、人马、行军、敌我众寡,这样的暗语所含纳的意思太过简单,是无法满足杨浩这封信的要求的,他需要把他的见解和分析完整地写出来。

杨浩不是那种粗暴简单的领导者,只要求士卒去战斗,却不告诉他们为何而战。要让士卒全力以赴,那就需要让他们知道这么做的意义所在,所以他只能把整个计划完整而详尽地写下来。

密信卷好,叶之巍便递来一个小竹管儿,杨浩将密信旋进竹管儿,在塞子上涂满粘力极强的胶,将管口拧紧。杨浩现在已秘密设立了一个情报机……”飞羽口“飞羽”现在掌握的力量、拥有的能量当然还非常小,远不能与府州折家的情报司相比。它目前的主要职能仅仅是传递消息,采集情报的作用还非常小。

不过杨浩的“飞羽“传递消息大量采用信鸽和飞鹰,这一点却比大多数情报机构的效率要高的多,情报的价值就在、及时,拥有最高的速度,这就成了“飞羽”的独到之处。但是采用鸽子和鹰来传递消息,天气的影响、其他飞禽的影响,还有猎人的捕猎,泄秘的机会便要远远高于通过人力传递。

于是杨浩和叶之巍等人还研究了多种针对不同内容、不同目的的密信的保密措施。像今天这样的紧急军事行动计划,采用的就是这种特殊的胶水和竹管。用这种粘性极强的胶封住竹管之后,想要看到里面的内容,就只有打碎竹管。

而竹管上有烙印的特殊花纹和暗记,如果信落到别人手中,他掌握了情报内容之后如果想将计就计,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如法炮制,再造出乓只一模一样的竹管来鱼目混珠,这样一来一旦信不能准时送达收信人手中,那么这项计划就可以果断放弃,而不会为敌所趁。

把信封好,杨浩对叶之婉道:“选一只最好的鹰,把这封信立即送回芦岭州,一刻也不得延误飞”

叶之璇抚着站在臂上的雄鹰,傲然道:“大人尽管放心,我i的鹰,每一只都是最好的。”

他接过竹管,牢牢系在鹰的足上,然后与杨浩一齐到了帐蓬后面。这里围了一个析栏,摆放着许多以货易货换来的东西,还有一些准备出售的。草原上的人尽管性情粗暴,而且劫掠成性,但那是对外作战时,在部族内部,却少有偷窃、抢劫的事情发生。他们没有公堂和成典的律法,但是族规和乡俗对他们的约束力却比法典更大。

他们的住处没有围墙,帐蓬也远不及中原的房屋坚固,牛羊等家庭财产到处散养放牧,更加不易看管,但是再穷的人家,哪怕饿着肚子,也不肯钻进别人家里去偷窃,或者偷了别人的牛羊去宰杀,这也许是特殊的生活方式熏陶出来的一种品格,使他们从小就能去遵乎,已把它视为一种本能。所以叶之璇换来的货物大多就堆在这后院里,外面挡着一层摇摇晃晃的半人高的栅栏,却不必担心会有人顺手牵羊。

叶之璇抚抚鹰羽,振臂一扬,那头雄鹰便发出一声响亮的鹰唳,振翅而起直插云宵。

帐蓬前面,小野可儿和谋沫儿下意识地仰头一看,就见一支苍鹰箭一般地向远处飞去,二人对视一眼,目中不禁闪过一丝异色。

一旁,唐焰焰拉着格尼玛泽问清了父亲用她换酒的经过,气愤地道:“世上竟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可恨,格尼码泽,你不要伤心了,那样的父亲,你留在他身边也没有好日子过。我身边已经有一个羌人姑娘,她叫姆依可,很乖巧的女孩子。和你同岁,可是瞧你瘦的,看起来像是比她小了两三岁似的,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来照顾你。”

那时节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已经懂得了男女之情

看看这个俊俏的让女人都嫉妒的汉人小哥儿,格尼玛泽脸脸蛋有些羞红,“他”不但说话和气,更是漂亮的一塌糊涂,如果跟着他、侍候他,格尼玛泽心中还真是情愿的很。可去……

她有些担心地小声道:石,格尼玛泽愿意侍候小公子,可是……阿爹已把我抵给叶掌柜的了。”

“嗨,不就是叶之璇么,你放心吧,我跟他说一声,你就是我的人了。”格尼玛泽脸更红了,却很开心地用力点头。

这时,帐帘儿一掀,杨浩快步走出来,对小野可儿急急说道:石,快带我去见你的父亲。”

小野可儿见他只带一个人急急赶来,就知必有事情,要不然他对杨浩始终有些芥蒂,怎会站在这里等他。可他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没有养成喜怒不形于色的涵养,一听杨浩有些命令的口气,在自己心上人面前觉得面子上挂不住,登时不悦起来,质问道:“你这是在命令我么?”

杨浩心中有事,所以语气上有些不太注意,但小野可儿如此不知轻重,杨浩也不禁心头火起。御下之道,宽严相济,一味的随和,是无法树立该有的权威的,杨浩强捺怒气道:“牟是公,私是私,小野可儿,我有极紧要的事,这事可不是你能承担得起的,你若对我个人有什么不满,希望你现在能暂且放在一边。”

小野可儿冷笑一声道:石,你有极紧要的事,我却没有。公是公,私是私?我是野离氏的少族长,在我的部落里,公事就是私事,私事就是公事。野离氏部落八千族帐,数万百姓,谁见了我小野可儿不是恭敬有加,你凭什么可以号令我做事?”

党项七氏歃血为盟,奉杨浩为七氏共主,这就是约束力。虽说七氏各自拥有相当大的自主丨权,可是这个共主却拥有至上的权威,但旁边站着唐焰焰和几个叶之璇的伙计,杨浩却不能明确点明自己的少主身份,他眸中燃起怒火,喝道:i,就凭我比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