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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第1页)

顿在密切地注意着这家酒店,简直好像在对它进行着监视似的。)

夏季渐渐地来临,然而本顿一直为之担忧的那个怪人却并没有再次露面,他也就不再把这件事情挂在心头,认为它只是属于人们所说的“白日梦”之类的现象而已,尽管他以前从来也没有经历过这种怪事。夏季进入了高峰,藏在他心头的隐忧也随之慢慢地淡去。到了后来,他确信自己的那些白日梦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可是他想错了……

如果前两次的无妄之灾只是些梦幻而已,那么他的第三次遭遇就只能被认为是一场噩梦了!

七月里,假期渐渐临近,本顿早就在一个设备豪华、费用昂贵的海滨胜地为自己的妻子预定好了度假的地方。那儿离开他称之为家的那个中部地区的小镇很远。他们夫妇俩每年都要去那里度假。这一年一度的“纵情畅游”能够让本顿尽情地沉湎于平日里抑制着的那种逃避现实的幻想之中。在整整两个星期里,他可以假装自己并不只是个区区职员而已,而在他周围一起度假的那些人也会以为他的那些假想是事实,从而使他更加陶醉于这类假想之中。

他迫不及待地等着假日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傍晚。这个时刻终于让他盼来了。他乘上那列上下班的专车回家时,心里感到异常兴奋。明天他就可以去海滨游乐、去晒日光浴了。行李箱子都已打点停当,票也已经买好。今天晚上好好休息一下——然后,明天一早……

他在走进前门的时候,还快活得直吹口哨,可是一跨进门厅,他的口哨就吹走了调。他神情沮丧地停下脚步,皱起鼻子嗅了起来。他大声地说:“嗬,一定是排水管又出毛病了。”但是这种可恶的气味有点特别,他觉得这气味很熟悉——这真是一个不祥之兆。顿时,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本顿觉得自己颈后的毫毛全都竖了起来。凭空里有一股彻骨的凉意直向他袭来。

他从门厅疾步走进起居室,那儿的空气似乎更加难闻。他又停了一下,霎时间,脑海里闪现了可怕的记忆。他明白了这种恶臭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想起了自己以前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曾经有过这种经历。

他看见一顶非常熟悉的帽子——一顶软绵绵的黑色宽边帽子!它被随随便便地扔在他自己的那把安乐椅的椅背上。突然,他觉得整个房间在他的四周旋转了起来!

他好像被人施了催眠术,一味呆呆地盯着那顶帽子——它变得越来越大,膨胀到后来简直快要把整幢房子、把他的整个大脑全都给塞满了,但是,他竭力把自己的目光移开,打破了这种着了魔的状态,楼上的卧室里传来了一阵低弱而又柔和的声音:一阵痛苦——抑或是欢畅——的哼唧声。接着他又惊恐地听到了一阵下贱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轻微的咯咯声,他清楚地回想起了自己以前曾经听到过这种声音。于是他就挣脱了那无形的镣铐似的震惊,不顾一切地冲上楼去。

“埃伦!”他大叫着把卧室的门推开,此时正好传来了第二阵哼唧声——顿时,他的两腿怎么也站不稳了,就连忙用手扶着墙壁才没有倒下去,因为卧室里的景象对他不啻是狠狠的当头一棒!

那个驼背全身一丝不挂,四肢伸开俯卧在本顿的床上,他的那个畸形的背上青筋绽露,肮脏得令人恶心。他的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向前披散在埃伦雪白的乳防上,他那污秽不堪的双手犹如两只螃蟹似的在埃伦拱起的肉体上挪动着。埃伦则闭着眼睛,张开了嘴唇气喘吁吁。她浑身都呈现出放荡不羁的轻佻和银荡。她的那双纤纤素手痉挛地去抓那个驼背人蠕动着的无耻的大腿……

本顿声嘶力竭地喊叫起来,疯狂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他的眼睛快要从脑袋上蹦出来了。一瞬间,连时光都停止了。随后他猛然冲上前去,用手去抓那个驼背。他的体内爆发出一股巨大的能量,正义和复仇的全部力量都集中在他那勾起了的手指上——可是就在这一刹那,驼子从床的另一边滑了下去,本顿没能把他抓住。矬子用难以想象的速度飞快地穿上衣服,趁着本顿像个醉汉似的在房间里跌跌撞撞地跑上来抓他的当儿,返身从床上一掠而过,活像一只灰色的蝙蝠。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脸又凑近了埃伦的面孔。就在那驼背跃下地板,并且从房间里窜出去的时候,本顿又听到了那种不堪入耳的轻微的咯咯声。

本顿怒火中烧,气得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没注意到妻子的眼睛突然眯成一条缝,也没注意她的眼睛上出现了一层透明的薄翳。正当他冲上去追那个驼子的时候,埃伦伸出了一条赤裸裸的腿,存心让他绊了一下,使他猛地摔了出去,跌倒在楼梯的平台上。

他站起身来,倚在平台的栏杆上直喘粗气,这时候,矬子早就到了门厅口,他的帽子仍然耷拉在他那奇形怪状的肩膀上。矬子抬头朝他瞟了一眼,在帽子阴影的映衬下,他的两颗眼珠就像一对令人望而生畏的宝石。驼子出得门来,把门在身后轻轻地掩上,此时此刻,这个备受折磨的户主看到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驼子的那对无所不知的眼睛又可恶地对他眨了一下!

过了大约三四十秒钟后,本顿追到了花园的门口。果然不出他所料,矬子早已踪迹杳然……

在这以后的两个星期里,本顿常常竭力回想紧接在驼子离开以后他家里发生的那一幕情景。但是他怎么也找不到使他感到满意的解答。他想起了自己对妻子的胡乱指责,自己的恶语伤人;想起了妻子的显而易见的惊愕——可是她的惊愕反而使他更加火冒三丈;也想起了自己狠心地把她从这个房间追到那个房间去打她耳光以后,埃伦的那张红红的脸上露出的无比震惊的表情。他想起了埃伦的矢口否认,想起了她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以后的厉声叫骂:“疯子!疯子!”她叫骂了一阵以后,拎着早已打点好的箱子离开了。

他一直等到星期一——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处于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才离开家门。他来到当地的一家铁匠铺子,买了一把锋利的意大利式的长刀……

已经是第十四天了,本顿还在各条街上转悠。他浑身邋遢,满面胡须。他饥肠辘辘,但是他的意志非常坚定。他相信,总会在一个地方,总会在某一个地方,他能找到那个穿着大得不相称的外衣、戴着软不拉耷的黑帽子的矮矬子的。一旦找到了他,他就要把那柄长刀狠狠地全部扎进那个驼背的龌龊的肚子里,他要从那对令人恶心地眨巴着的眼睛里掏出那只邪恶的小猪猡的脑浆来!甚至当他黑夜里还在街上逛荡的时候,他的心目中仍然能够看见那对眼珠子像宝石似的闪着光,而且闪得那么迅速,那么明亮,里面充塞着满眶浊水;在本顿的鼻孔里,似乎还隐隐约约地残留着那个脸上长着这样的一对眼珠子的杂种所散发出来的恶臭。

此外,他母亲的那首小曲一直在他的脑子里萦绕:

有一天,在楼梯上,

我看到了一个并不在那儿的人。

今天他又不在那个地方——

啊,我多么希望……

可是,不,本顿不再希望那个矬子离他远去了。正好相反,他不顾一切地想要找到他!

十四天,十四天的疯狂和神志恍惚。但是在这疯狂的状态里,一个强烈的念头像烽火般地一直在熊熊燃烧。那到底是什么人,为了什么事,出于什么原因?本顿一无所知,而且他也不再想要知道了。可是,总会在一个地方,总会在某一个地方……

从他经历了那天晚上清醒状态下的噩梦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起,他每天早晨都像以往一样去乘那列上下班用的专车,并且徘徊在列车蜿蜒的过道上,恶狠狠地从一间间车室的窗口向里面张望。每天午饭的时候,他都在布尔和布什小酒店街对面的一家商店门口守候。直到它打烊时分才离开。在其余的那些时间里,他走遍了从家里到城里之间的每一个村庄的街道。因为总会在一个地方,总会在某一个地方……

“家,”他辛酸地品尝着这个字眼的滋味。“家”——哈!真可笑!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度过了十一年琴瑟和谐的婚姻生活之后。忽然,他又想起了埃伦,接着想到了那个驼子,后来又想到了他们两个在一起时的情景……顿时,他的脑子里又闪出了一个新念头。

十四天了——连今天在内已经十四天了——今天正是星期六的晚上!要是这场噩梦从来没有发生过,他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当然,他会和他的妻子度完了假期,正一起乘着火车回家!

会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