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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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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 付给。递减至第13个定额以下均按基本稿酬的40 % 计算,付给作者稿酬。

这种“按基本稿酬加印数定额付酬”的办法,如一部20万字的书稿,以每千字老人民币15万元的平均标准计算,基本稿酬为旧币3000万元(合今3万元);通常以1万册为一个“定额”。若印2万册,作者可得稿酬6000万元(合今6万元);若印4万册,付酬12000万元(合今12万元),约相当于当时一级教授(月薪约300万元)三年半的工资。一些畅销书印数高,则稿酬拿得更多。50年代初作家们的稿酬年收入常为旧币数千万元(合今数万元)以上。

“印数定额”制不尽合理

叶圣老曾告诉我:1954年9月,出版总署撤消,这一摊工作并入文化部。胡愈老调到文化部,出版工作仍旧归他主管。1957年又反复讨论稿酬制度问题。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陈原副局长认为:“印数定额”制不尽合理。

例如曹禺出版了他生平的主要剧作,共60万字,才得稿费11000元(合今11万元),因为印得不太多。有一本小说《迎春曲》,仅20万字,因为印得多,也得稿费11000元。刘白羽的《政治委员》有15万字,印2万册,却只得稿费1800元。

沙汀的三本小说,共60万字,得稿酬15000元(合今15万元)。一般翻译书籍的报酬与著作相差无几,甚至超过著作;至于销数特大的翻译书籍,就更比著作报酬高得多。如《我们的切身事业》(翻译小说),37万字,由于商业部号召学习,使本书印数达70万册,译者得稿酬18000元,比名小说家沙汀的三本小说还多3000元。

社会科学书籍也有同样现象,如《怎样学习经济建设常识读本》一书,仅5万多字,因为印了150万册,编者拿到稿费7400元。而卿汝楫著《美国侵华史》,两卷共60万字(为前者字数的12倍),但因为印数少,所得稿费不过7000元。

陈原认为:书籍印数多少不能完全说明作者所花的劳动力和书籍的质量,因为社会客观因素影响极大。但现行稿酬制度却主要按印数定额计酬,虽有递减率和每千字稿酬高低不同,结果仍造成极不合理的现象。现行稿酬办法既主要受印数定额决定,因此按质量计酬的每千字稿酬率就失去应有的意义。出版社在执行时,一般采取中间偏低的一级,有平均主义倾向,不但作者意见很多,而且确实不能达到提高创作水平的目的。

跟历史上的稿酬比较

陈原在分析了现行稿酬之不合理处之后,他又说:

“社会上有人认为现在的稿酬比不上从前,这是一种误会或者是一种错觉。拿现行的稿酬比抗战前的买稿,现在稿费是高了(每圆 = 3元)。比抗战的买稿,也高了(那时作家的口号是:争取“斗米千字”)许多。从前的抽版税,付给作者的版税率不超过10%—15%,但目前稿费占总定价往往在10 % 以上:人民出版社%,文学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平均23 % ,解放后一般印数都超过战前好多倍,因此作者所得比过去大为提高。

按上述三个出版社不完全的统计,各社几年来出过大约700位著译者的书稿,其中,拿到稿费1万元(合今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文学家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丁玲田汉曹禺艾青等47人,占%;社会科学家范文澜翦伯赞等2l人,占3 %;自然科学家10人,占%;这些是稿费特多的著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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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20世纪中叶的稿酬问题(3)

例如作家康濯,1954—1957年四年中他在文学出版社出版四种作品,可得稿酬11822元,平均每年约3000元(合今人民币3万元),如果加上重印书籍及发表其他短文的收入,生活即可达到大学教授的水平。陈原说:凡是有一定写作经历,作品在群众中有影响的作家,只要他辛勤劳动,就能维持中等以上的生活水平。

笔者也计算了一下:若从报刊图书的字数稿酬来看,50年代前期著作稿每千字6—18元(新人民币),合30年代银圆2—6圆;而30年代报刊稿酬为每千字1—5银圆;确实略高一些。50年代前期翻译稿每千字4—13元,合30年代银圆—4圆;而30年代翻译稿酬为每千字1—3银圆;也确实略高一些。

但是若从书籍的版税标准来看,30年代作者版税率为15%—20%,40年代付给作者的版税率不超过10%—15%;所以,按照版税计算的50年代稿酬,略高于40年代,而低于30年代。巴金、冰心、艾青等老作家从自己亲身的经历,当然是希望恢复“版税制”的。

所谓“要为三万元而奋斗”

1952年,北京通县16岁的刘绍棠发表小说《青枝绿叶》,不仅被《新华月报》文艺版转载,还受到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叶圣陶先生推重,编入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1953年入党,出版了第一本短篇小说集《青枝绿叶》;1954年,刘绍棠刚满18岁,就已经在《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过多篇作品,并出版了第二本小说集《山楂村的歌声》;同年被保送到北京大学中文系。真可谓春风得意!

刘绍棠的朋友从维熙后来回忆说:“在北京的青年作家中,只有刘和我不拿工资靠稿费生活。有一次在闲谈中,我和他都深感一边写作,一边还要考虑饭碗,心神很不安定。刘说如果能有三万元的存款当后盾,利息够吃饭穿衣的,心就能踏实下来,有条件去长期深入生活了。不然,心里总有后顾之忧,影响写作的精雕细刻。” (引自从维熙《走向混沌》,第11—12页)。当时报导这个会议的记者,以《从神童作家到右派分子》为题,断章取义,把刘绍棠谈及有三万元存款就能安心生活、安心写作之说,耸人听闻地变成了“刘绍棠扬言要为三万元而奋斗”。1957年10月17日,《人民日报》更发表评论员文章《从刘绍棠的堕落吸取教训》还说:“他在北京买了房子住下来做专业作家。”

事情是这样的:1956年春,刘绍棠的妻子生了孩子,他就用稿费在中南海附近买了座小三合院。在“反右派运动”前,作家的稿费标准与当时的物价相比,还算高的。小说稿酬每千字分别为20元、18元、15元。出书时,依照苏联方式,3万册为一个定额,每增加一个定额便增加一倍稿费。那时的书的种类不多,所以每种书的发行量也就相当大。

刘绍棠说,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青枝绿叶》,4万字,每千字15元基本稿酬,印了万册,3个定额,(相当于每千字45元),收入人民币1800元(合今1万8千元)。

短篇小说集《山楂村的歌声》,6万多字,每千字15元,印了4万多册,2个定额,(相当于每千字30元),收入2000元(合今2万元)。

中篇小说《运河的桨声》,万字,每千字18元,印了万册,3个定额,(相当于每千字54元),收入5600元(合今5万6千元)。

中篇小说《夏天》,11万字,每千字18元,印了10万册,4个定额,(相当于每千字72元),收入8000元(合今人民币8万元)。

短篇《瓜棚记》仅1万多字,少年儿童出版社印行17万册,6个定额,稿费相当于每千字108元;收入1080元,合今1万多元。

仅仅这5本不厚的书,刘绍棠的收入达到18500元,合今18万多元。

那时北京的房子不贵。刘绍棠买的“三合院”,住房五间,厨房一间,厕所一间,堆房二间,并有五棵枣树、五棵槐树,也不过2000元(合今人民币2万元)。这就是说,刘绍棠的一篇11万字的中篇小说《夏天》,就可以买4座这样的三合院。

当时,刘绍棠的长篇小说《金色的运河》已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广告,定于国庆节出版,印数10万册,此书如果出版,可得稿费万元,合今35万元。

这就是所谓“要为三万元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