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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王牌军覆灭记: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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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第3页)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

张灵甫说:“听着有些不近人情是吧?但是,国家赋予我们军人的使命是什么?你穿上这身军装,就别再想什么人情世故。”

我说:“师座这么一说,卑职真是无地自容了。”

张灵甫笑了笑:“我还是很了解你的,你打仗不怕死,但是你比谁都惜命!所以你既能跟我上张古山,也能在杨公圩擅自撤退。你只打你认为值得死的仗,你个挑三拣四的东西。”

我也不好意思地乐了:“师座这个都知道。”

张灵甫点点头说:“你在57师的履历我都看了,以你的战功和黄浦的身份,早就应该是上校团职了,可你现在还是个小小的营长。在57师,你受了不少委屈啊。”

我说:“卑职本无意在官场混迹,只求胜利之后,回家侍奉二老,了却残生。”

张灵甫说:“可是那是你应该得的。”

我摇摇头说:“那些虚华对我真的一点价值都没有!”

张灵甫叹了口气说:“我已经把你从57师要过来了,你也别在医院泡病号儿了,春节过后到我的师部来报道。”

我立正敬礼道:“是。”

几天后,我的晋升嘉奖就到了,这是我的新师长张灵甫上报集团军为我争来的。由于我是双忠巷战斗的幸存者之一,鉴于我以往的战功和这次常德的表现,累计提升两级任用,授上校军衔。

春节后,我收拾行囊来到了58师师部报道。起初,张灵甫只在师部给我安排了个参谋的闲职。我以为我不用再领兵打仗了,在这里当个幕僚也不错,因为有更多的时间和林雪在一起。可是,这个舒服日子还没到一个月,张灵甫就再次任命我为58师174团团长。

日军此时正在第四次直逼长沙,我又要披挂上阵了。57师正在重组,我请求张灵甫把我那几个弟兄都调给我,张灵甫全部照办。我又给麻杆争取正营级的位置,那是他应得的。张灵甫也力排众议,违背74军连以上正职军官必须是黄浦出身的规定,破格任命麻杆为174团一营营长,少校军衔。我很感谢张灵甫。同时我也知道,他为什么替我出头。他要我为他,为他的58师建功立业。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们结婚吧

炮弹一颗颗地在远处的山坡上爆炸,山下的士兵展开队形向山顶发起冲锋,他们似乎有些迟疑,刚冲到半山坡时就全都趴在了原地不动了,有的人甚至开始往回跑了。

这不是一场战斗,而是我的174团在进行实弹演习。

我放下望远镜,对身后的参谋说:“告诉前边,冲锋部队的前沿跟弹幕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得超过50公尺。把那些往后跑的都给我抓起来,一人二十军棍!”

我的副团长李守志说:“团座,距离这么近,恐怕会伤及士兵啊。”

我说:“要是怕受伤,那就等着在战场上挨日军的重机枪扫射吧,那个必死无疑。”

李守志给我点上一支烟说:“团座何出此言?”

我抽了几口说:“步炮之间精密的无间隙配合,是冲锋成功与否的关键,压制炮火结束,步兵能立即冲上阵地与敌接战,这样可以确保最小的伤亡。反之,步兵前进迟缓,间隙过大,我们的炮火准备就失去了意义,这样只能拿尸体去铺路。这种损阴德事我不干,我就要让我手下的兵,能练出这个本事,训练守些伤怕什么,总比死了强。”

李守志哑然一笑说:“军需的人成天抱怨我们团弹药消耗太大,每次咱们去领弹药都挨骂啊。”

“是啊,团座。”一旁的团参谋长刘纯英说:“师里边也是对咱们这种不计弹药消耗的训练方法颇有微辞。”

我吐了口痰在地上,骂道:“放他娘的屁!不这么练,怎么和日本人打?连枪声都没听过的士兵,上战场还不全都尿裤子啊?我这是对我手下的士兵负责!我不想让他们不明不白地冲上去当炮灰。”

眼前炮声再次响起,士兵再一次山顶发起冲击。在临近弹幕时又都趴了下来。我用望远镜目测,这次的距离接近了100公尺。

我喊:“告诉炮连停止射击。重来。不到50公尺,今天就别吃饭!”

我的团部设在桃源城以东的官桥坪。如今官至团长的我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团长虽说官不大,但是已经是战役级指挥员了。我的174团已经进行了再次整编,美式装备已经换装完毕,全团三个步兵营、一个重机枪连、一个搜索连、另外战防炮连和迫击炮连各一个,再加上团部直属人员,兵力超过三千。我有了自己的美式吉普车,身边整天一群参谋副官跟着,出入有警卫随驾。每次去桃源看林雪也是前呼后拥的,林雪说我越来越像个官儿了。

我那几个没死的弟兄全都在我身边,麻杆是营长、老四在二营当副营长,狗熊是重机枪连的副连长。这个连没有连长,大字不识几个的狗熊实际上都干着正职的活儿。张灵甫知道我心里的小算盘,所以也没派人来补缺。张秀在团医疗队当队长,黑子是我的警卫排排长,至于赵老头,他现在成了我的私人厨子,尽管他做的饭难吃的很,但这么多年我已经吃惯了。

官越当越大,事情也就越来越多。除了每天团里的日常要务,让我心烦的是军官之间的应酬。我虽说是最晚来58师的团职军官,可是我是从上海就跟着师长张灵甫的老部下了。再加上张灵甫的器重,让其他军官都很自觉地跟我拉拢关系,隔三差五的吃喝宴请,你又不能推辞,因为谁也不能得罪。在酒杯交错中,说着一些冠冕堂皇的肉麻话,让我自己都不住地起鸡皮疙瘩。

我最喜欢的就是在林雪的宿舍看她给我煮面条,那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热汤面。每次都吃得我满头大汗,红光满面。林雪坐在床上看着我尽兴地吃着,咬着嘴唇静静地看着我,眼中涌动着醉人的温柔。我们已经相识七年了,林雪今年也已经30岁了,岁月在她的眼角添了一丝沧桑,她已不再是我最初见到是那个天真烂漫小姑娘了,此时的她成熟,稳重,大气婉约。原来那两个俏丽的小辫子,也剪成了齐根的短发。但有一点是也不会变的,她永远像天山的白雪一样纯洁无瑕,一双清澈的眸子,像是山谷中的一滩纯净的湖水,幽静迷人。她是我的女神,我的精神支柱。多年的战火早已把我的心折磨的苍老干瘪,只有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