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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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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部分(第1页)

找不到熟悉的部落歇脚,补充不了粮食,这一万铁骑随时可能饿死在草原上,这是汉人军伍与草原部族之间进行了几千年的游戏,规则很简单,汉人军伍无法到达草原深处,因为他们太依靠后勤粮草,而草原骑兵驱赶着羊群,时聚时散,来去飘忽,拖也能拖垮了汉人的强大军队。

但如果汉人粮草充足,即便是几个草原大部联合起来,也不是汉人军伍的对手,简陋的弓箭弯刀,根本无法抵抗聚在一起,像刺猬般让人无从下手的汉人军伍,更无法阻挡身着盔甲,也根本无法阻挡的汉家铁骑的冲锋。

各自有着明显的优势,缺点却也同样明显的汉人和草原异族,就这样你来我往的对峙了千年,兴衰起落,却始终无法真正的征服对方。

其实不论木华黎,还是不颜昔班,都明白再往前走,便要多出许多的凶险出来,但不颜昔班不会放弃向前的念头,因为他是鞑靼人,天神的宠儿,鞑靼人中的王者。

木华黎到是有心先撤回去,但他身负军令,没有完成大帅的嘱托,对于他来说,不啻于是一件最让他感到羞愧的事情。

可能时日上已经赶不及了,木华黎默默估算着,即便回去,好像也赶不上攻城之战了,但总需个结果,大帅问起来,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见到,还不如死在这里。

但他毕竟久经行伍,不会像不颜昔班那样,好像被仇恨之火烧坏了脑子,一门心思的往前赶路。

他将斥候全都派了出去,巡视大军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在速度上,也渐渐减慢了下来,要留出充足的马力,以便接战的时候能够发力。

其实,在草原上,斥候的作用也被降到了最低,马蹄声会在很远便被人听到,一望无际的平坦草原,也让大军被偷袭的可能降低到了最低,所以,草原上的战争,其实就是谁先发现谁的战争,发现了,立即冲上去,不要给对方留下充足的冲锋距离以及逃跑的机会,这就是偷袭,光明正大的偷袭。

其实不用多久,远处升上天空的烟柱儿在草原上显得如此的清晰,不颜昔班和木华黎都是精神一振,找到了……

从这里看去,烟柱好像细的随时都可能被掐断,但对于他们来说,却知道,那一定是一场不小的大火,距离很远,也许要半天的功夫才能到达那里,甚至要更长,但终归是找到了些什么,而非是一无所获了。

到了那里,即便和之前一样,找到的只是部落的残骸,但敌人一定走不了多远,顺着他们的踪迹追上去,杀死他们,粮食也就应该不用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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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张弓北望射天狼第九百一十一章 结义(求月票)

“那里应该是麻里部的草场。”说到麻里部,不颜昔班有些咬牙齿切,鞑靼五姓全部参加了那场叛乱,但其中,尤其让人痛恨的就是麻里部,他们作为达剌儿汗最信任的人,汪古部的兄弟,却勾结卡勒部的那些鬣狗,杀死了达剌儿汗,并覆灭了汪古部。

对于鞑靼人的纷争,木华黎不想理会,也不愿多问什么,草原上部族之间的战争,没有什么公义可言,弯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当一个人被传诵为英雄的时候,并不是说他有多么慷慨,多么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领的部落是多么的强大,和汉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区别。

鞑靼人在草原上并不算强大,名声也并不是很好,因为他们从来都被当做是金国的走狗而存在的,而当他们杀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后,可想而知,他们的名声只会更坏,下场也一定不会太好。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蒙古部族中,将没有多少人愿意收留这些杀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们的腿脚,活该被荆棘刺穿,他们的身躯,活该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秃鹫啄食,他们的头,活该摞在一起,成为长生天降下怒火的见证。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杀死那些沾了血的敌人。”木华黎如是道。

一万骑军在军官的呼喝声中,开始转向,他们放缓了马速,并不着急的前去查看明白。为即将到来的战斗蓄养着气力。

大军的斥候们则疯狂的催动战马,向烟柱升起的地方疾驰而去。

“我们需要一些鞑靼部族的战士跟我们回去。”也许是对木华黎要求大军放慢速度有些不满,不颜昔班一边催动着战马,一边大声道。

木华黎如鹰隼般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前方,头也不回的答道:“大帅说了,来到这里,该先到哪里,做些什么,我听你的,但怎么打仗。你却要听我的。”

不颜昔班抿着嘴唇不说话了,别看木华黎只比他年长了几岁,但人家跟在姑父身边,已经征战有些年头了,是姑父最信任的部将之一,回想到在国武监学到的那些东西,他终于按捺住的急切的心情。

因为汉人的书里说的很明白,即便是权势者的亲戚,也要对那些跟随权势者多年的心腹们保持一定的敬意。不然的话,会为自己增添很多的烦恼。

汉人的道理很多。也很有道理,这些年不颜昔班有很多的收获,只可惜的是,这几年应该多呆在姑父身边的,不然的话,不会对这些姑父身边的人如此的陌生和格格不入,而姑父派来的这个木华黎,应该是可以依靠的,甚至可以作为自己兄弟的人。

不颜昔班瞄了瞄木华黎挺直的身形。有些羡慕,心中却暗暗的这么想着,作为鞑靼人将来的汗王,一定要有广阔如同天空的胸襟,对于可以信任的人,要表示出足够的耐心和宽容,对于敌人。则要狠下心肠,让自己的怒火,尽情的燃烧。

距离确实很远,一万骑军来到这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昏黑了下来,草原的夜晚寒冷而又凄凉,无边的黑暗很快就会占据一切,在这样的黑夜里,初来草原的汉人,总会感到孤寂和悚然,连座下的战马都会不安的嘶鸣。

这是一个中型的部落,大概有几百人,帐篷已经烧的差不多了,战斗的痕迹到处都是,到处都是鲜血和尸骸,男人们显然做出了激烈的抵抗,但身上那些伤痕显示出,他们的抵抗并未起到什么作用。

敌人很多,而且整个包围了这里,显然,他们不想要什么俘虏,所以到处都插着箭矢,应该有许多被敌人收了回去,但还是留下了许多,尤其是插在人身体上的,根本没怎么动,也许是那些敌人觉得沾了鲜血的东西不吉利吧。

男人都死了,女人有很多都光着身子,显然遭到了侮辱,但最终,那些敌人也没容她们活下来,而是一个个抹了她们的脖子,孩子也都死了,这是一场**裸的屠杀,就像是互有血仇的部落间做的那样,很彻底,没留下任何的余地。

牛羊马匹都被抢走了,什么都没剩下,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凄惨的景象并未让秦军士卒有什么动容,他们在木华黎率领之下,已经是一支冷酷而又可怕的队伍,只有那些新补充进来的家伙们,才会拧着眉头,表达出自己的愤怒和不齿。

“我们在这里休整一晚,好好睡一觉,明天咱们追上去,杀死他们。”木华黎大声吩咐着。

斥候们散了开来,如果说在草原上会遇到突袭,那么肯定就是在晚上了,这也是斥候们最紧张的时刻。

不过木华黎并不担心什么,他所率领的是秦军中最精锐的那一部分,在草原上,尤其是鞑靼人的草原上,除非是十倍的敌人,不然的话,是围不住这些精锐的战士的,他很自信自己的判断。

篝火升了起来,简单的立下营盘,木华黎默默与不颜昔班坐在了一起,大口嚼着干硬的干粮,还有十几天,再弄不到吃的,大家伙儿非得饿肚子,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战马没有吃的喝的,这里是战马的天堂。

天空中盘旋着秃鹫,这让木华黎有些厌烦,因为秃鹫不落下来,也就说这里来了人,不知道那些敌人会不会发现这个,不过能找到这些部落,他们队伍里肯定有向导,应该是不难发现的。

金人在打草谷,这已经是确定了的,因为那些箭矢和散落在地的刀枪,以及一些坟头儿都能表明,这些敌人就是来自大同的守军,这个不用再怀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