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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第1页)

如果过了一星期还不还,那你就等着半夜起来尿尿,找不到水龙头吧、、、

17岁艾丽婕组织了一支由100人组成的小规模捕奴团,其中8个骑着比汉尼拔的“白蛇”还要瘦的战马身穿粗亚麻的轻骑兵。从此开始了捕奴这一不长久但来钱很快的半合法勾当。

艾丽婕的第一目的是赚钱,第二是复国!她和汉尼拔不一样,汉尼拔一出手就有维京帝国的大单于做后盾,尽管后面已经不会得到任何支持,但在个人起跑线上已经落下艾丽婕很远,艾丽婕今年32岁,17岁出道,15年才发展出了一万人规模的捕奴团,期间经历了何等的艰辛与磨难。(艾丽婕常规麾下一万人,其余的是临时召集而来的!)

自古以来一直都是靠贩奴、蓄奴起家的,可以说和高贵没有任何一丝关系,凡是要靠贩奴捕奴来维持生计也不会被原本的贵族圈所接纳!

艾丽婕虽然今年七月过后才刚满32岁,跟那些大陆臭名昭著的捕奴团首领比要年轻许多,但出道早,经营捕奴这份很有前途的事业已经有十五年之久。也算地上是专家级别的奴隶贩子。

汉尼拔要塞外有一连串由盎格鲁人的驻守的简易哨卡,是汉尼拔势力壮大后,为了起预警作用所设,每个哨卡都有一个简易的箭塔和一堆混合着狼粪的柴堆,一有敌情就立刻点燃放出狼烟,所以为了大规模军队进发不被发觉和尽量活捉这些值钱的野蛮人,艾丽婕干脆用最简单的方法将哨卡连根拔起。

遗弃高地太大了,艾丽婕的补给实在是太远,为了省钱,补给是两个月才运送一次,艾丽婕已经下定决心把汉尼拔的要塞拿下来,就收手,先把自己手头已经捉到的奴隶先出售一部分,然后再杀回遗弃高地。

萨摩是艾丽婕最小最溺爱也最器重的弟弟,从小接受地就是非常严格的武技训练,成年后一直都在参加捕奴活动,在这次的袭击哨卡战斗中,他和捕奴团的十四个身手最好的武士接受了斥候的任务,装备了最好地健马,每人配发了一把价值千金的连环弩筒。不穿反光的金属盔甲,刀和弩上都滴上墨水,马蹄下裹上厚厚的牛皮,一举偷袭了七个盎格鲁人驻守的哨卡。自己无一损伤,战果辉煌。

虽然这样的偷袭被正统骑士看来肯定要大加斥责,但是吉普赛血脉里流淌的就是阴险诡诈,的这样的攻击方式正是他们捕奴团最最擅长的。

放飞了联络用的信鸽之后,萨摩大人估计自己十几人的捕奴小队目前肯定已经进入那个野蛮人要塞的边缘地带了,而他的探索任务也即将结束。

一路上过来,除了碰到了几伙打猎的零星盎格鲁勇士之外。他地弩筒就再也没有出过手,这不得不让年轻气盛的小萨摩内心深处更加产生了一丝不能畅快战斗的可惜。

倘若现在麾下有三百名战士,只要三百名,他相信他绝对有能力趁着夜色偷进要塞,暗杀那个野蛮人领主、、、

艾丽婕的溺爱和年轻冲动的血液让他过于自信了!

吉普赛家庭从不避孕,艾丽婕有三个弟弟,六个妹妹。

作为唯一的一个战利品,萨摩俘获了一名身材高大的盎格鲁女人,十分罕见的是这个盎格鲁女人居然拥有一身亮闪闪的银色毛发,在大陆几乎所有物种的眼中。盎格鲁人都是没有开化地野兽,尤其是他们那一身各种颜色的皮毛,如果将这个非常稀有的盎格鲁人带回去,扒下他的皮做成一件披风,肯定能引起不小的轰动,不对,还是送给姐姐吧!萨摩这样想着!

当然了,这样的战利品远远没有要塞里那上千健康的男性野蛮人和两万余盎格鲁男女更吸引人,要知道一个野蛮人可是能卖到270金币的高价,遇到战时可能会更高,光是野蛮人就有五十多万的金币收入,可惜的是盎格鲁人很难驯服那两万的盎格鲁人估计只有三分之一活着被卖出去。

经过漫长的跋涉之后,刚刚解冻的河流,蜿蜒的曲流已经在地平线上可以隐约看到了。这一路,没有任何其他哨卡,萨摩甚至可以想象出来,当这些可怜的野蛮人被后续赶来的捕奴大军攻击的时候,他们是何等惊慌和失措。

萨摩喜欢看被俘的奴隶眼中浮现出那种深深的绝望和无助,那样的感觉有凌驾一切的快感。

一路上,那个被俘的盎格鲁女人却没有满足他这个小小的愿望,那双淡绿色地瞳仁中居然充满了戏谑,这有点让骄傲地萨摩有点接受不了。越是接近那个野蛮人的要塞范围。这位盎格鲁女人的脸上越是有那种奇怪地表情。

不时的冷笑着用自己听不懂的盎格鲁语说着什么。

一个经验老道的捕奴武士告诉萨摩,那个盎格鲁女人说,汉尼拔王爷会把你们所有人的头颅砍下来,插在长矛上任由乌鸦啄食!

就在暴怒的萨摩还在犹豫是否要割掉这个讨厌的**的皮毛做一条围脖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不知道怎么搞的,自己居然被包围了。

四面八方从一两里地之外,都有一群运动接近着的盎格鲁男人的身影,这些身影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就出现了,这让萨摩十分意外。

难道是被人发现了?萨摩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二十四章 人形巨龙

萨摩喜欢看被俘的奴隶眼中浮现出那种深深的绝望和无助,那样的感觉有凌驾一切的快感。

一路上,那个被俘的盎格鲁女人却没有满足他这个小小的愿望,那双淡绿色地瞳仁中居然充满了戏谑,这有点让骄傲地萨摩有点接受不了。越是接近那个野蛮人的要塞范围。这位盎格鲁女人的脸上越是有那种奇怪地表情。

不时的冷笑着用自己听不懂的盎格鲁语说着什么。

一个经验老道的捕奴武士告诉萨摩,那个盎格鲁女人说,汉尼拔王爷会把你们所有人的头颅砍下来,插在长矛上任由乌鸦啄食!

就在暴怒的萨摩还在犹豫是否要割掉这个讨厌的**的皮毛做一条围脖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不知道怎么搞的,自己居然被包围了。

四面八方从一两里地之外,都有一群运动接近着的盎格鲁男人的身影,这些身影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就出现了,这让萨摩十分意外。

难道是被人发现了?萨摩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路过来,凡是视线所及的哨卡和散兵游勇,皆被自己铲除未留一个活口,而且这才过去6个小时的时间,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被发觉才对。

萨摩虽然年仅十六,但已加入捕奴团三年,毕竟是身经百战的捕奴者,而且这块地域他也并不陌生,感觉出了那帮盎格鲁人来势汹汹的气势之后,萨摩再三考虑,掏出最后一个信鸽,写上了最简洁明了的情况说明,要求姐姐加紧速度行军,然后从容地放飞了这支信鸽。

在身边的随从问讯的眼神中,萨摩还是明智地决定撤退,斥候的任务仅仅就是侦察而已,和数倍于自己而且强壮的盎格鲁勇士力拼明显不明智。

就象一队打猎的鬣狗一样,所有的斥候跟随着自己的小老板,用要逃回自己洞窟的鬼祟气度,轻轻策动了战马。

所有斥候胯下的战马都是最好的健马,凭盎格鲁勇士步行的速度想拦截他们只怕还有点难度,所以萨摩副团长一边逃跑一边还没忘了优哉游哉地回头看上一眼。

一支斜刺里冲出的奇怪骑兵队,让萨摩差点没从马背上惊落到地上,这支骑兵队居然是趴在草窠里的,连锅都是石制落后如野兽的盎格鲁人什么时候也有这样的头脑了!

在由一头猛犸巨象和三十头棕熊(上次缴获的成了坐骑)组成的混编冲锋队面前,所有的斥候都立刻收敛了自己的原先的从容,靴子上地马刺立刻将胯下健马的肚腹戳得鲜血淋漓。马鞭挥舞的声音几乎没有丝毫的停顿,风弛电掣一般往来路返回。

训练有素的正式捕奴队员可不是乌合之众,没有丝毫的慌乱,所有的斥候以同样地节奏迅速做出了反应,调转马头狂奔的同时,也没忘了抽出马鞍上悬挂着地连环弩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