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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入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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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难闻的焦糊味儿从药盅里飘出来,她这才想起还给莫忧熬着药呢,于是一阵手忙脚乱的收拾好,端了药碗上楼。

“莫忧?莫忧你醒醒,起来把药喝了吧。”

半梦半醒,任莫忧从床上坐了起来,“阿荨?你给我煎药了?”

“嗯,自己病了都不知道说吗?”她顺手摸了摸任莫忧的额头。

“已经不烫了。赶快趁热把药喝了吧,给。”在她看来再正常不过的动作,却叫任莫忧又不自在起来,幸好此时心情不佳的黎荨没有发现。

看着喝完药的任莫忧躺下,黎荨这才回了自己的屋子,客栈的床本就不大,子初的睡姿幸好没有像她的性格那样跋扈,乖巧的躺在最里侧,给她留了大片的空间。

躺在床上,她却是无论如何都睡不着,想起冬神临走前对她说的话,“想必这几日里姑娘是把本神错当了韩旻才会有如此心事。”

“难道他们真的不是一个人吗?”

子初又梦到了钟漓涯,迷迷糊糊间感到身边多了一个人,睁开惺忪的睡眼:“黎荨?你回来啦。”

“嗯。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哎呀,没事啦。你不开心吗?怎么这幅表情?额,我知道了!冬神呢,一直是我们仙神界女仙的爱慕对象,当然啦,本公主是不会喜欢他的,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跟你抢的。我知道你喜欢他,不要心急嘛,你也不能因为跟他接吻了就想让他一下喜欢上你啊。”

黎荨转过头诧异的看着她:“我哪有这样想?冬神他已经回天宫了。”

“不是吧?他居然亲完就闪人了!!!哎,我跟你说个秘密吧,虽然冬神平日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其实呢,他是从来不主动帮人家忙的,你还是第一个呢,我觉得你希望还是很大的。”

“我不是想这个。”

“不是这个?那你想什么呢?”

“我从前遇见过一个人,叫韩旻,跟冬神长得一模一样,然后,冬神说我一定是把他当成了韩旻了,所以才会喜欢上他。”

“这。。。不会吧?那你到底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走了也好,这样我才会心无杂念的去取神物,好早日救我族人复生。”这话,她也不知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给三公主子初听的,狠下心来,双眼一闭,脑海里浮现的却都是韩旻和她的过去。

我叫童时,他是韩旻 1

公元二零一三年,我,童时,十七岁。

最近是梅雨季节,天公总是一天到晚的昏昏沉沉睁不开眼,我百无聊奈的站在街边上等着我的那群哥们儿,他们说今晚要带我去见识一下所谓的火拼场面。

自从三天前收到这个消息以后,我就兴奋的双眼直冒精光,是的!阿佑说:“要是连黑帮火拼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你怎么能被称为混混呢?”

现在是下午五点多,正是城南高中放学的时间,我已经观察好久了,周一到周五,每天这个点都会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背着书包从这条小巷子里路过,据说他是城南高中的校草,这一点,从他身后故意跟着的那些小丫头片子就能看出来。

瞅着小巷子里凹凸不平的地面我想到,要是他突然跌倒在这脏兮兮的泥水里面,那张白净的脸会不会破相呢?或者腿摔残了之类的?当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宁笛听的时候,她白了我一眼:“童时,你自己不向好就算了,干嘛还不指望别人好?”

宁笛说的没错,我就是这样坏心思的人,自己是个女流氓,所以才会尽想着一些流氓才想的事情,宁笛是我初来这个小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过程很简单,我经常会在她的店里让她帮我做一些乡村杀马特的造型,她拗不过我,便只能对着我的头发和脸唏嘘不已,大意就是:究竟是有多叛逆,才能把一张珍品兰花的脸生生折腾成白骨精的样子,原本如墨的三千青丝到现在已经成了沙漠里的一把草。

我告诉她:“宁笛,有爹妈的才叫能叫叛逆,我这顶多叫作。”

果不其然,那个小白脸又来了,我倚在洗发店门外的椅子上,及其流氓又熟练的冲他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哟!那小子今天长脾气了,居然敢看我了,脸也不红!

作为城南的混混,我怎么能给阿佑丢人呢?于是我走上前去,撞了撞他的胳膊,丢给他一个戏谑的眼神:“小子,怎么样?今儿晚约不约啊?嗯?姐看上你好久了呢!”大概因为我天生就有做女流氓的潜质,所以这一套动作完成的甚是经典。

看得出来,小白脸没想到我会这样调戏他,于是愣在那儿半天回不过神来,到是跟在他身后的一个,嗯,一个不慎斯文的女生站了出来:“学长,你别理这种小混混,不然,失了你的身份。”

啧啧啧,瞧瞧,祖国的花朵们正在用一种极其鄙视的眼神凌迟我,那样子好像我糟蹋了他们的宝贝一样,好吧,既然如此,那就让我彻底糟蹋一下吧。

打定主意,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下小白脸的头,在他脸上满足的“啵啵”了三秒钟,然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里渐行渐远,渐行渐远,渐行渐远。。。

已经晚上八点多了,从面馆吃完面出来后,我从裤兜里逃出来唯一值钱的诺基亚按键手机,给阿佑打了一个电话,靠!那小子居然放我的鸽子!陪新泡的妞看电影去了!

眼看着刚停了一会的雨又要卷土重来的架势,我只好意兴阑珊的往家里走去,家,说白了就是一个废弃的仓库,我把那儿称作我的家,破落不堪,但至少像这样的夜晚里,它能替我遮风挡雨。宁笛第一次到我家的时候,还万分不信的问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我合上她大张的嘴,顺便丢给她一听可乐:“作为在温饱边缘徘徊的混混,能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我都不嫌弃,你嫌弃个什么劲儿?”

后来挨不住宁笛三番五次的说道,不得已我搬过去跟她一起住了一段时间,但是很快,我又回到了我的仓库里,因为宁笛那个杀千刀的男朋友竟然趁着没人在家,借着酒劲儿想非礼老娘,于是我十分仗义的替宁笛收拾了他,之后宁笛问我为什么好端端的又要回去,我暂时性的向她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这几天,我便在心里计算着如何让她看清那个贱男人的真面目,又不至于伤了我们的姐妹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