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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福尔摩斯:重返"3·19"枪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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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的证据。

此外,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嫌犯在未经陪审团的审判前都被视为清白,检方必须在12名陪审员之前提出不会让人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说服所有陪审员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有1名陪审员不为说服,整个案件就会流审,检方就得重审或决定不起诉。这种制度与中国历史上的“宁枉勿纵”截然不同,美国十分尊重宪法给予被告的权利,有人称这个制度就是“宁可误放4个罪犯,也不冤枉1个清白人”。因而,检方要起诉被告,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

以往的主要证据就是目击证人。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淡薄,证人频遭报复,越来越多的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有许多案件是根本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只能依靠在现场所留下的间接证据来追索犯罪事实。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刑事鉴识能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证据说话,提出被告有罪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被告不在现场或被告无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对这门新兴学科的需求越来越大。其实,早于14世纪,中国就有一本名为《洗冤录》的著作,是世界上的第一部法医专书。到了17世纪,欧洲开始盛行以法医手法来做刑事鉴识。18世纪时,尸体解剖已成为侦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手段之一。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学研究的突破性成果开始延用到刑事案件的侦查上,血型及指纹辨别的侦查方法逐渐在刑事界使用。而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刑事鉴识的技术也越来越准确,越来越能见微知著。

这门学科的难度很深,除要有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外,还要全面了解美国的刑事系统、法律系统以及警方的作业方式。这门学科真正成为显学是在1965年以后才开始的。在1930年代,全美只有3个刑事鉴识化验室,到了1965年时,全美的化验室增加到100多家,用科学方法在法庭上鉴识物证越来越盛行,但是当时只有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设有刑事科学学系,后来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随后跟进,设立了全新的法庭科学系。

由于在台湾曾受过警官的训练,也参与过初步刑事鉴识,我觉得这一专业既能让我发挥专长,又能满足自己的兴趣,便决定去提出申请。过了不久,我顺利地申请到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新设立的法庭科学奖学金,正式攻读学士学位。另一方面,我并没有辞去化验员的工作,仍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课。

从化学系转到法庭科学系后,功课更加繁重。系里有一位名叫彼得·迪佛斯特(Peter DeForest)的教授。学生都称他是全校最凶、最严格的教授,每次考试都是几百题,班上的平均成绩是40分,但是我每次考试都得到80分以上。每次考完试后,其他美国学生都很佩服我这个中国学生,偏偏我的高分拉高了平均分数,害得他们的成绩受到影响。后来我与迪佛斯特合著了多本刑事科学方面的教科书。

学士学位除要求选修本科系的课程外,还必须选修一些通识课。我对每一门专业科目都十分认真,但对必修的音乐课一点也不感兴趣。学期末,学生要写一份音乐欣赏报告,我听完音乐后发觉一窍不通,便写了一份乐曲声纹分析报告,用科学方法来分析音乐节目内的音波音调。结果教授发现我的报告与众不同,这门课程我也得了个A。

另一门必修的通识课是体育,我选了武术课。在第一次上课时,教练让我按照他的示范动作完成一组动作,我只好亮一手,表演的动作比教练还好,同学都看得拍手叫好。最后这位教练告诉我可以免修体育课了,直接做他的助理教练了。

留美奋斗(2)

教授基础生物的甘斯兰教授在上完几堂课后也跟我说,我所掌握的生物学知识已超越该门课的内容,可以免修这门课。但是我觉得甘斯兰教授的学识渊博,十分乐意替学生解疑排惑,仍坚持选修这门课。除完成他指定的作业外,我还花很多时间待在化验室里做更进一步的实验,有时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实验没有完成,我就连周末也抽空赶来完成。

甘斯兰教授看到我整天往化验室钻、得不到结果就不罢休的劲头,他跟我说:“亨利,从你的行动中,我看得出你是科学家的料子。”我听了这话受到很大的鼓舞,因为当时很多美国同学都觉得警察不可能成为科学家。甘斯兰教授对我的这番鼓励,让我更坚定信念。渐渐的,我和他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也合著了多部著作。

我在两年内就完成了4年大学的所有课程,在1972年顺利地取得学士学位。毕业后,我仍留在纽约大学的化验室工作。主持化验室的诺贝尔奖得主奥卓亚教授,专门研究遗传因子从DNA转变为RNA再转变为蛋白质的过程,我在实验中主要负责导因反应实验,研究人体如何产生及控制酵素等,并且一边工作一边深造。1年半后,1974年,我在纽约大学取得了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的硕士学位;同时,我还选择一些生化方面的高深难题作为研究的科目。

这时候,我们有了第二个孩子孝约,妙娟也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有了一些积蓄后,我们在中国城附近买了一间小公寓。这样一晃就是10年。这10年的美国生活相当艰苦,但是有了间属于自己的公寓,有了个甜蜜的家庭,以及几个学位,自己觉得这10年并没有白白浪费掉。

获得硕士学位后,我继续留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在1975年,我经过1年的努力获得了博士学位,一般的美国学生需要三四年,这种速度让许多美国同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同学刮目相看。

人在一生当中会不断地为前途作出抉择,就如走路一样,每走一段路就会遇到交叉路,就要选择往哪个方向前进。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我心想自己向来就对警政及侦查有兴趣,假如不在这个时候回到这个专业,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所以我作了决定选择深入刑事鉴识,走进了冷门的行业。很多美国教授和同学都觉得我很愚笨,他们认为我是在世界知名的教授指导下领取到的学位,做了10多年研究,竟然就这样将这一切都抛弃,而选择当时无人问津的行业。

当时,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大学正在招聘一名刑事科学助理教授,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返警政的难得机会,便提出正式申请。校###得我的学历最好,但是他们怀疑我的语言能力。中国人在美国学术界往往受到歧视,美国学术界多半认可中国人的学历、经验以及出版的著作,但是怀疑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校方为此事投票表决,他们因为怀疑我的语言能力而将我排在第二顺位,另一位白人候选人虽然学历及研究经验不如我,但是在第一顺位。校方安排入围者试教,让学生参与评审,所有学生都投我的票,校方不得不听从学生的意见而聘请我出任该校刑事司法科学的助理教授。

教职确定后,我们便举家从纽约迁往康州。

康州人口中,每100人中就有78位是白人,他们的祖先来自英国、意大利、爱尔兰、波兰、法国或加拿大。其他的族裔还包括黑人、拉丁美洲裔以及印地安原住民。直到1970年代初,才出现亚裔居民,亚裔居民目前有5万人左右,人数的增加十分迅速。

我任教的纽黑文大学就设在康州的第三大城市纽黑文。这个城市位于康州的南端,就在大西洋的西岸旁,市内有著名的耶鲁大学。我的学校与耶鲁大学的历史相比当然显得年轻,不过,这所大学却给我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我在大学教授的科目是犯罪侦查及刑事鉴识。许多学生对这些学科都不熟悉,往往是因为系里规定必选而不得不上。再加上当时刑事科学仍在起步,许多传统的自然科学教授都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此外,学校的大部分学生和教授都是白人,像我这样的黄皮肤的亚裔教授屈指可数,一些白人老教授也抱着怀疑的眼光看待我,私下认为我可能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但未必是一位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