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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王洛记下了,方国义瞄了一眼自家闺女,话锋突转:“你和我家小湖什么时候认识的,挺熟吗?”

方小湖和王洛同时愣了愣。

这趟来果然是有危险的啊,这要是回答不好,会不会挨揍?王洛有些担心。

“我和方小湖同学是高中同校,但我们不在一个班,方小湖同学学习好,我原来学习不好,她帮助过后进同学,其中也有我一个,我们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这次来叔叔家是我们在学校以外第一次见面。”王洛信口胡诌,说的完全是高中学生的标准版本。

方小湖瞥了他一眼,倒是没拆穿他的连篇谎话。

方小湖他爸听着感觉没什么问题,点了点头。

王洛觉得自己应该赶紧离开为妙,就起身告辞,十分有礼貌的乖孩子模样,说了一迭声的谢谢。

方国义和一个小男生当然没那么多可聊的,也就不留了,摆摆手示意王洛不必客气。

出门的时候,方小湖把他送到门口,王洛对着她捉狭似的眨眨眼。方小湖往屋里撇了一下嘴,意思是你有能耐当着我爸这么干。

王洛赶忙摇头,示意自己胆小,不敢。

王洛是有事就做的性格,离开方小湖家,想着闲着也没事,不如立即去方国义说的退役特种兵罗欢那瞅瞅。

上了出租车,说了地址,王洛一路都在考虑怎样去打动一个听起来极有原则,退役后曾拒绝过多家公司聘请的特种兵出山。

第三十四章 老兵

四年前的一场事故,让罗欢的军旅生涯遭到了很沉重的打击。

这种打击,不但是指半边身体上至今伤痕累累,宛若被烈焰焚烧过。更重要是心灵上受到的伤害,事故之后,罗欢的半边身体力量不足,能力远不如以前。

这让他意兴阑珊,主动申请退役,离开了他曾经暗暗发誓要为之奋斗终生的部队,也没回老家,就在江阳市郊选了个地方,住下来,自给自足,自种自耕。

选择留在江阳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里离他曾经热爱,而今深藏心底的军营更近些。

时间来到了下午三点多钟。

暑气渐渐减弱,偶尔一丝凉风吹来,让人神清气爽。

罗欢住的地方空气不错,位于江阳市的边缘地带,谈不上山清水秀,但离开了市中心,没那么喧闹,倒是幽静安逸了许多。

王洛下了出租车,远远看见周围稀稀落落的一些平房,分别坐落在几座低矮的小山包脚下,心里想着这里算是市郊的一个小村庄?

平房的简陋,和稍远处建在江阳市有名景点棋风山上的豪华别墅区,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王洛迎上几个在树荫下乘凉的大爷大妈,开口询问这附近谁叫罗欢。

出乎意料的是,这么大点的地方,连问了好几个人,居然谁也不知道附近有罗欢这个人。

直到问一个老大爷时,才有了些收获:“罗欢?你说的是东边那处山坡上住的人吧,被火烧过还是咋地,那脸看起来挺吓人的。我们这的人我都认识,就他我不知道叫什么名,你去试试吧。”

王洛往不远处一个小山包半腰位置的小院走的时候,手机的提示音响起来,一看是赵淮来的微信:“哎,王洛,我建了个群,把咱们哥几个加进来,要不然考上了大学天南海北的,不好联系。那啥,你把方小湖和颜丹都叫进来呗。”

王洛笑了笑,这货说了一大通,最后一句才是真实目的。

“没问题,我这会忙着呢,晚点问问她们俩。”

王洛回着话,已经来到罗欢家门口。

罗欢正坐在一个小马扎上,盯着院子里开的很鲜艳的一簇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坐在小马扎上的罗欢,身形并不高大,比王洛矮上稍许,侧脸确实有些吓人,果然像是被火烧过,小半边脸上遗留的伤痕有些狰狞。

他坐在那里,仍旧保持着当兵时的习惯,腰挺得笔直,脚上穿着轻薄的解放鞋。

这就是王洛第一次看见的罗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