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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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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饰1(第1页)

这件事情一定会有某种解决方案,一种手段,一种方法——这才是我想要的词,杀菌方法的那个方法。就叫它某种方法吧,一种思考它的方式,不会流血,因而也不会疼痛;在一片平静之中回忆挚爱深情。我试着唤起那时我自己的模样,还有你的模样,但这就像是在招引死者的鬼魂。我怎么知道我不是在凭空编造我们两个的样子,而如果我并非臆度,那就真的像是在招魂了,一个危险的游戏。我为什么要去打扰那些沉睡的人,梦游的人,他们正机械地在我们曾经居住过的街巷间逡巡,一年一年,缓缓消散,他们的声音渐渐微弱,轻得仿佛拇指划过一扇湿漉漉的窗户:细若虫鸣,透明如玻璃,没有言语。对于死者,永远都说不清究竟是他们自己想要重生,还是活着的人希望他们回来。惯常的解释是他们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们,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相信这种说法;就这件事情而言,倒更像是我有话要告诉他们。

小心,我想写下这句预言,前路艰险,像神殿壁上的上帝之手一般[2],清晰明确,避无可避地写在初落的新雪中,就在他们踏足的大地前面——我觉得那是十二月——沿着砖砌的人行道,在波士顿,一座尊严逐渐腐烂的城市,她穿着她那双一步三摇的高跟鞋,因为彻头彻尾的虚荣心把双脚弄湿。那时候的靴子非常难看,说不出形状的笨重橡胶,就像犀牛的蹄子,他们叫它飞行皮靴,要么就是顶上镶毛,像老太太穿的,又像卧室里用的拖鞋,系着细细的蝴蝶结;还有那些楔子形状的塑料雨靴,穿不了多久就会发黄,里面积起一层尘土,看上去就像没有长出来的牙齿。

这是我的方式,我用衣物复活自己。实际上,除非我能想起当时的穿着,我不可能记得自己做过什么,自己身上发生过什么事,而每次我扔掉一件毛衣或是一条裙子,也就是在抛弃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我像蛇褪皮一样褪去自己的身份,身后留下苍白干枯的外壳,连成一串,而如果我想要任何回忆,就只能去搜集,一点一滴,那些棉布的、羊毛的碎片,把它们缝起来,最后拼凑成一个缀满补丁的自我,毫无抵御寒冷的能力。我集中起精神,于是那个迷了路的灵魂,从一片乌烟瘴气之中冉冉升起,在多伦多市中心,罗布劳超市[3]的停车场上,那只伤残平民救助会[4]的衣物募捐箱里,那件大衣最终被我丢弃的地方。

那是一件黑色的长大衣。质量很好——那时候衣服的质量还很重要,女性杂志里还有文章介绍必备的基本款式,正确的熨烫方法,以及如何去掉驼绒上的污渍——但它对我来说实在太大,袖子一直盖到手掌,下摆连着塑料雨靴的上沿,那双雨靴也不合脚。我买它的时候是打算改一下的,却一直没有动手。我的衣服多数都一样,都太大,可能是我觉得,如果我的衣服大得不成样子,如果它们能像一顶帐篷似的罩住我,我就不太会引人注意。可是恰恰相反;我那时候肯定比大多数人都要显眼,围着黑色的羊毛裹尸布浩浩荡荡沿街而过,头还缠在……是一条安哥拉羊毛的格子围巾吗,同样质地优良;总之,我的头就缠在里面。

我的这些衣服,在我还去买衣服的时候——因为你一定记得,和你一样,那时候我很穷,我们当时的绝望处境至少有一部分要归咎于此——都是在菲林地下室[5]买的,质量上乘却没能在更高档的地方卖出去的衣服,都在那里削价处理。你常常只能在走廊里试穿,因为试衣间寥寥无几,而且那间地窖,确实就是个地窖,屋顶低矮,灯光昏暗,阴冷潮湿,散发出焦急迫切的腋窝和疲于奔命的双脚的味道,特价的日子里挤满了你争我夺的女人,穿着衬裙和胸罩,把自己往一件件又破又脏的设计师原作里面塞,耳边满是沉重的呼吸声和卡住的拉链响。大家都习惯嘲笑淘便宜货的女人,嘲笑她们的贪得无厌,她们的歇斯底里,可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菲林地下室,是很可悲的。到那里去的人没有一个不渴望改变形象,破茧成蝶,重获新生,却从来不曾如愿。

我在黑色大衣里面穿了一条厚实的粗花呢裙子,颜色是灰的,还有一件棕色的毛衣,只有一个不太明显的洞,我觉得那个破洞非常宝贵,因为那是你的香烟烫出来的。毛衣里面是一条衬裙(太长),一个胸罩(太小),内裤上印着小小的粉红色玫瑰,也是从菲林地下室买来的,只要二十五美分,一美元买五条,还有一双尼龙长袜,用来固定的吊袜带太大了,在我的腰上滑来滑去,弄得袜子在腿后的接缝也跟着绕圈,活像理发店门外的转筒。我吃力地拖着一个行李箱,箱子实在太重——那时候没人背帆布包,除非是参加夏令营——因为里面装着我另外一套分量十足的大尺码衣服,还有六本十九世纪的哥特小说和一叠空白的纸。另一只手上的重量和行李箱不相上下,那是我的便携打字机,还有菲林地下室的手提袋,巨大无比,深不见底,仿佛坟冢一般。现在是二月,北风呼啸,把黑色的大衣刮到我的身后,我的塑料雨靴在结冰的人行道上踉跄着前进,在路过的一扇商店橱窗里,我看到一个女人,衣着臃肿,满脸通红,行色匆匆。我无可救药地陷入爱情之中,正要到火车站去,企图逃离。

如果手头宽裕一点,我要去的就该是机场了。我会去加利福尼亚,去阿尔及尔[6],去一个殷勤、陌生,最要紧是暖和的地方。可实际上,我的钱只够一张往返车票,加上在塞勒姆[7]三天的花销,另一个不算太远又有点名气的地方是瓦尔登湖,但冬天里并没有什么好看的。我早就为这次出行找好了说服自己的理由:去塞勒姆要比去阿尔及尔更有意义,因为按理说我是去做一个关于纳撒尼尔·霍桑[8]的“作业”的。“做作业”,他们如此称呼;他们现在还是这么叫。我可以沉浸在那里的气氛中;也许那篇维系我学术生涯的,非写不可的论文就会从这段兴味索然的经历里生发而出,如同人行道上的裂缝里萌出一朵发育不良的蒲公英。那些凄凉萧索的街道,那种清教徒式的忧郁[9]加上二月潮湿的海风,会像一头扎进冷水里一样,刺激我负责思辨的感官,让它开始工作,还有我的那些天赋,删减字数,编写看上去有理有据的脚注——迄今为止,这些技能保证我能拿到那点微薄的学术经费,聊以为生。而最近的两个月,因为一场没有回应的单恋,这些本事统统瘫痪。我以为,从你身边离开几天能给我时间把事情想清楚。而随后的经历告诉我,这样做一点用也没有。

在生命中的那段时期,单恋似乎是我唯一能够体会的感情。当时这让我非常痛苦,可是回想起来,我发觉它自有好处。它带给我其他恋爱关系中所有的情感波澜,却不用担负任何风险,它并不妨碍我的生活,虽然这生活乏善可陈,却是我自己的,而且按部就班,它也不用我做出任何抉择。在严酷的现象世界里,我也许得要脱下那些不合身的衣服(在一片黑暗之中,或是在卫生间里,如果可以的话:没有一个女人希望男人看到自己的安全别针),但理念世界中的罗衫却安然无恙。那时候我还相信形而上学。我那个柏拉图式的自我[10],看上去像个古埃及的木乃伊,一旦启封层层神秘包裹的物体,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化作尘埃散落。而单恋不需要我宽衣解带。

倘若,就像已经发生过的那几次一样,倘若我的爱也必须付出,倘若一段关系变成一个关于未来的问题,关于做出一个决定,然后不可避免地引向那种刮擦声响,心爱的人用电动剃须刀刮着胡子,而我刮着结在他早餐盘子上的鸡蛋,我就会惊恐万状。学术研究的经历让我对某些时刻非常熟悉,那些最亲密的朋友,最信赖的同伴,长出毒牙或是化成蝙蝠的时刻;这些片段都在意料之中,对我而言并无多少可怕之处。另一种瞬间才更难招架,忽然如梦初醒,发现我正在爱着的人不是冷漠却令人无法抗拒的半神或怪兽,而只是一个人类。赛普克在烛光中见到的并不是身背双翼的神祇,而是一个鸡胸、满脸粉刺的青年,这才是她要花那么长的时间赢回真爱的原因[11]。爱上一个神灵比爱一个凡人容易,但爱上凡人更需要勇气。

当然了,你是完美的对象。你忧郁的双瞳之中全无剪草机和平房那样庸碌乏味的影子潜伏,它们仿佛黑色大理石一般朦胧,犹如古老的陶瓮一样玄妙,你咳嗽起来就像罗德里克·厄舍[12],在你自己的眼中,你是在劫难逃、忐忑不安的德古拉,因而在我的眼中也是那样。为什么忧郁悲伤和徒劳无力让年轻女孩如此难以抵挡?我在我的学生中间观察这种表现:那些焦躁的年轻人,四仰八叉瘫倒在这所高等学府为他们悉心提供的地毯上,邋里邋遢,有气无力,俨然一群钩虫病患者,每个人身边都跟着一个女孩,给他买烟和咖啡,作为回报,得到他的大发脾气,他对全世界的责难,尤其是他对她的嘲笑,嘲笑她穿的衣服,她父母的娱乐房和两台电视——其实说不定就和他自己的一样,还嘲笑她的朋友,她读的书还有她思考的方式。为什么她们要忍受这些?可能她们反而觉得这样有益健康,提神醒脑;又或许这些男人是她们的镜子,照出她们蕴藏内心却害怕承认的痛苦和伤口。

我们的情况只是外表看起来不同;我能肯定其中的绝望并无二致。我最终进了学术界,是因为我不想去当秘书,或者,换句话说,因为我不想永远都只能去菲林地下室买我的好衣服;而你,因为你不想应征参军,而那时靠上大学来躲征兵也还行得通。我们都来自无足轻重的小城市,那里的扶轮社[13]成员对我们的实际情况一无所知,以为他们杯水车薪的助学金正在协助我们投身一项深奥难懂却又令人向往的事业,似乎能为社团争一点光。可是我们两个谁也不想做专职学者,而且那些真正的学者——其中有几个留着平头,拎着干练的公文包,看上去像是皮鞋公司的基层主管——让我们惶恐不已。我们不去“做作业”,反而会到最便宜的本地德国餐厅消磨时间,喝生啤酒,嘲笑我们浮夸的课堂讨论和同学的知识分子习气。不然就到图书馆的藏书架之间闲荡,搜寻那些不可能有人听说过的艰深书目,好在下次文本讨论的时候不经意地一提,用那种每一个未来的系主任都很快会掌握的恭敬口吻,然后看着惊愕的涟漪在同室众人的眼中荡漾开去。有时,我们会溜进音乐系的大楼,拉来一架闲置的钢琴,唱些哀愁的维多利亚时代流行小调,或是出自吉尔伯特与沙利文[14]的轻快和声,还有一首爱德华·李尔[15]的忧伤歌谣,今年初我们还被迫从里面摘录弗洛伊德[16]的精神分析符号。我把它和一条我自己缝的咖啡色灯芯绒裙子联系在一起,那条裙子的下摆有好几个地方是用订书机订的,因为我没有多少心思做针线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