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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一九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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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页)

他们在天上骑马,一眨眼就来到了南流的上空,东门口、西门口、电影院、粮店、菜行、豆腐社,有什么好抢的呢,抢粮食没有意思,抢豆腐更是平庸,他们把马停在在学校操场凤凰树的树顶上,枝叶颤颤巍巍,他们也像站在弹簧上一起一落,颇像《卧虎藏龙》里周润发站在竹尖上,不过没有那么悠闲从容,他们是少男少女,更像章子怡,有一种初生的劲头。意气风发,英姿飒爽。正是下午,操场上有初一的小同学在打排球,发球总也发不过网,颇无趣,其余教室都空着,统统劳动去了,还是插队了好,插队可以不劳动,还可以偷别人的菜。安凤美和李海军一对视,两人同时一拍马屁股,就又飞在了天空中。

在南流当一对江洋大盗也不是很爽的事,地盘太小,也不够刺激。他们的马落到了东门口的空地上,它们叉开后腿,各拉了一泡屎,马粪跟牛屎不同,不是又圆又大的一泡,而是一截一截的,相同的是都冒着热气,因为天已经凉了,十一月底,校门口的凤凰树结了硕大的豆荚,由绿色变成了深褐色,豆荚也变得坚硬无比,一摇晃,里面的豆子簌簌有声,巨大的豆荚如同一把大刀。天凉了,一切都变得有劲,树木瘦硬,道路也瘦硬,两匹马踏着瘦硬的步子从校门口经过,他们的头顶悬挂着深褐色的硕大豆荚,整个场面有一种江湖的英勇和边缘的锐利。

他们骑马走过豆腐社、红旗旅社、菜行、医药公司,我发现,他们要往玉林方向去。这真是太对了!玉林军分区,我一下就想到了那里,军分区大院,至高无上,森严壁垒,那里进出的人都讲普通话,他们来自遥远的地方,是另外一种人,那里面有着整屋的军服、军大衣、军棉被,太让人眼热了。军大衣,多么威风,那是只有权贵才能拥有的东西,平民百姓上天入地都找不到一件呢,天冷了,军棉被都是最优质的棉花做成的。要抢就抢军分区,两匹马从天而降,静悄悄地落到大院的空地上,马蹄像包了一层棉花,不会发出任何一点声音,哨兵不是睡着就是被麻倒了,他们像木头人一样直挺挺站着,既不会转身,也不会说话,两匹马嗅觉灵敏,在黑沉沉的院子里一下就闻到了仓库的门口,大门虽然上了锁,却也不用着急,他们一到跟前门就自动打开了,月光照进仓库,军棉被和军大衣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黑压压的望不到头,李海军和安凤美,这对雌雄大盗,有着天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他们既大喜过望,又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他们冷静、沉着,把喜悦压在心里,像猫一样轻,又像老虎一样力气大,他们一共抱了四件军大衣和五床军棉被。我相信,这四件军大衣里一定有一件是我的。我对军大衣向往已久,但凡到南流演出的文艺队或文工团,人人都有一件军大衣,穿着军大衣的美丽女子,成群结队走过南流的街道,她们是部队的,铁路的,或者省里的,气势非凡,英姿逼人。我敢肯定,如果不穿军大衣她们就不会如此美丽,或者说,不穿军大衣的美是一种平庸的美,是上不了台面,不能向上飞升的。而一个长相平平的女子,她如果穿上了军大衣,就会平添气质。

安凤美,她在仓库门口就把军大衣穿上了,月光之下,一名俊俏的女兵亭亭玉立,这时候若有军分区的首长看到她,一定会以为这是上级首长的女儿,安凤美的脸型和身材都长得很正,一点不妖,也不小气,由此可见,江洋大盗和首长女儿的万丈鸿沟,一件军大衣就能填平。他们身穿军大衣,骑在骏马上,在月光下一跃而起,无声消失在玉林郊外公路的深处。

安凤美虽然是一个罕见的吹牛大王,但她从来没有说过要去抢玉林军分区,这件事情非同小可,属反革命行为,打砸抢,如果没有行动,那就是反革命阴谋,如有行动,则必死无疑,株连全家,这样的牺牲太无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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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的剑(1)

安凤美,她喜欢说剑,她说她爸爸每天晚上都到树林里练剑,风雨不改,他双手舞双剑,转起来水泼不进。水泼不进是安凤美的原话,多少年来我还记忆犹新。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关于舞剑的事,这件事超凡脱俗,它在凡俗的生活中,就像剑在各种兵器中。

她一边跟我说话一边踢腿,踢腿是她的毛病之一,有时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她就会猛地踢上两腿,然后再接着走路。我想这是她偷学杂技落下的习惯,她学的那个节目大概是蹬缸、蹬桶或蹬伞,我曾看到翟青青表演过,在舞台中央放一张方桌,她躺在上面,用双脚把一只木桶蹬得像电风扇那样呼呼转。

安凤美踢着腿随即兴奋起来,她说她的脚筋跟脑筋是连在一起的。于是她踢过腿之后就说到了武功,说她学了三个月,是她爸爸找人教的,现在赤手空拳对付两三个男人没问题。她眉飞色舞,顺着话头,一下就说到了她爸爸舞起剑来水泼不进。

我一点也不觉得安凤美是在吹牛,我确信是真的,从此以后我就认定,谁要是舞剑就要舞到水泼不进的程度,要不就是很差劲的。这种奇怪的想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对舞剑的欣赏。京剧《霸王别姬》,虞姬舞剑,全剧最美,节奏、韵律、形体、音乐、服装、道具全都天衣无缝地互相咬合,变成一个美丽摇曳波光盈盈的时刻。但我直瞪两眼,只盼望虞姬的双剑转得像电风扇那么快,以便我把水泼进去,看能不能挡回来。我希望她的两柄剑变成一片闪闪的圆形银光,我把水泼进去,急速飞转的剑身立即将水摔成千万颗小水滴落到我的头上。我像等着中彩一样等着,一等不来,二等也不来,虞姬的双剑舞起来总是空隙很大,一直没有连成一片的时候。这使我觉得受了欺骗。

总而言之,舞剑被安凤美神奇化了,它不再是凡间的俗物。后来大四那年,体育课要上剑术,我一听到“剑术”这个字眼就热血沸腾,神秘、高贵、纯净,出手如风,飘然而去,在平庸的大学生活中,剑是一种特立独行的姿势。我站在操场上的队列里,等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剑出现在我的眼前,上体育课的女老师却拎着一把木头剑来了,我愣了一下,很快就容下了它,我认为自己不应该小看木头剑,它是真剑的替身,我相信,时机一到,真正的剑就会来到我的手上,龙吟虎啸,腾空而起。但我很快失望了,体育老师开始做动作示范,她动作很怪,耍起来像猴拳,我觉得她越来越像一只动作迟缓的老猩猩,再过一万年,她也不会练到水泼不进。

我真是失望啊!

但我仍相信凤美的爸爸舞起剑来水泼不进是真的。在树林里,星光下,宝剑寒光闪闪,飞旋如风,壮阔而寂寞,沉默而热烈,犹如闪电、月光和流水的风云际会,不是我们肉眼凡胎能看得见的。所以,我觉得这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事,另一个世界里的剑,安凤美爸爸影子里的爸爸,另一个世界的树林。

事实上,凤美爸爸的剑并不是什么宝剑,而是一把自制的铁皮剑。人人都知道,铁是最经不住空气的金属,一眨眼就会长出一层黄色或红色的锈,再眨眼就会长出两层或三层。两三层锈堆在一起,十足像一个麻风病人的皮肤,烂兮兮的千疮百孔,坚硬平整的铁长了麻风,一碰就碎,变成屑片掉到地上,发出一股铁锈气味,真是惨淡无比。所以铁这种东西是绝对不能当剑的,更别说铁皮!真正的剑是铜与锡神秘的配方在烈火中冶炼,一百年才能出来一把。宝剑是一种造化和奇迹,七十年代不是出宝剑的年代,吕觉悟认为,整个二十世纪只有一把宝剑,它明如秋水削金断玉,佩带在鉴湖女侠秋瑾的身上,跟我们整整隔着一个天空。

安凤美的爸爸当然不会让铁皮剑长出锈来,我想他会给铁皮镀上一层铬,或是一层镍,铬还是镍我搞不清楚。中学的时候开门办学,有一次学工,我们穿过工厂锈味浓烈的车间,到达一个书桌大小的长方形池子跟前。工人师傅说,这池子里的铬水(或镍水?)可以将铁镀上一层铬。他让我们把钥匙拿出来浸在铬水里,于是我们每人用一根带钩的铁线勾着钥匙放进池子,就跟钓鱼似的。过了一会儿,师傅说:好了。我们就纷纷将鱼竿举起来,钓起的“鱼”银光闪闪,让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全都不认得自己的钥匙了,每一把都像新的一样,光芒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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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的剑(2)

那把铁皮剑就是这样镀上了一层铬(或镍),银光闪闪实际上是铬光或镍光闪闪。另外它比真正的剑重,样子难看,它身上发出的不是幽深的寒光,而是平浅的白光。这都没有什么,即使是木头剑也没什么耻辱。

当上江洋大盗的安凤美应该佩带一把什么剑呢?肯定不是铁皮剑,那是另一个世界里的安凤美,她骑在一匹白色的骏马上,身穿吴清华那样的一身红色绸衣,裤腿宽大,风流洒脱。她应该佩带一柄名剑,比如史籍里记载的白虹紫电、青冥画影一类。剑名是凤美告诉我的,她是她爸爸告诉的,她爸爸是她爷爷告诉的。凤美说她爸爸曾想给她取一个剑名作名字,叫安青冥,或安紫电,后来她爷爷说以剑名作名太张扬,会给孩子一生招来厄运。

在平庸的日子里,我喜欢听安凤美说她武艺高强,能赤手空拳打倒三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喜欢她有一个舞起剑来水泼不进的父亲。在黑暗的漫漫长夜里,它们就是我腾空的白马,又是白马身上的花和火焰,安凤美,你快穿上一身红色衣裤吧,快佩上一柄千年名剑吧!

名剑、白马、江洋大盗,它们是如此飘忽不着边际。而硬邦邦的是水冲队到水尾队之间的一个又一个土坎,那高大茂密的竹丛,你蓝色的衣服从竹丛后面一闪而出,你一跳一跳,秋天的太阳在你的头顶闪烁,你从南流带来的公鸡也一跳一跳,跟在你的身后。它是真的,它叫二炮,我们曾经在宿舍里跟它共度一周好时光,虽然它来路不明,虽然它作为魔术的道具让人生疑,但它的确是真的,千真万确,它到水冲来我曾喂它吃过谷子,它的羽毛散发出鸡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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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的鸡变成了集体的鸡(1)

政治粪屋在集体化的道路上滑行,它先作政治夜校,又做幼儿班,现在,它要做养鸡场了。

鸡场本来是没有的,公社一开会就有了,这跟生产队的幼儿班一样,本来没有,后来也没有,公社一开会就有了,公社检查团一检查完就又没有了。

那天一大早队长站在粪屋前的空地上,朝覃屋的方向喊道:每家每户,都拿一只鸡来啊——他又穿过刘屋的地坪,边走边说,快点啊,你们先去,不要让人家讲闲话,队长是刘屋的,是自己人,所以要严于律己。他穿过了地坪往路边走,隔着村路对着郑屋那边喊道:各家各户——先拿一只鸡到队里来,再出工,今天割禾——割山脚那片。他喊一声,说一句,一声长一声短,听上去很是滑稽,但各家都竖着耳朵听着。

覃七坐在村头屋门口的门墩上,他是富农,他要听清楚队长喊工,并且要赶在别人的前头出工下地。他看到田垌那头的郑屋出来了大木,大木当兵刚复员回来,穿着一身七八成新的军装,他掮着一根冲担,肋骨窝里夹着一只鸡。他严肃地走着路,脸上是一副受过部队教育的面孔,认真严肃,但他胳肋窝里却夹着一只鸡。

一个穿着军装的人,胳肋窝里夹着一只鸡穿过田垌,这样的场面让人匪夷所思。鸡在大木的肋窝里很不舒服,头不是头尾不是尾的,又扭又叫,挣扎不休。这边大木也不舒服,搞得很恼火,却又不能恼火。他把又长又粗的冲担往另一边胳肋窝一夹,腾出两只手对付鸡,他一只手捉住鸡脚,另一只手按住鸡头,鸡一时动不得,就拉了一泡稀屎在他的军装上。人鸡一对抗,颇像偷鸡的,更像是抢鸡。覃七昨天晚上没来开会,不知道要成立生产队的鸡场,各家各户都要贡献出一只鸡,他看到大木一副偷鸡模样,正糊涂着,又听见覃屋那边响起了一片鸡飞狗跳的声音,鸡毛、鸡屎、草屑、灰尘,伴随着鸡狗和孩子的叫声,在地坪和房屋之间乱转乱撞,这堆乱糟糟的东西像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升起在覃屋的屋顶,又顺风飘过水井和一小片田垌,到达村头门墩覃七耳朵里。

在一片杂乱声中覃七听到清玉、玉昭、喜坤、喜凤、喜月、喜莲等一干女子的声音全都重叠在一起了,他听见众人都在说鸡,乱声之中鸡飞着,人撵着,鸡毛在浮。在乱糟糟的杂声中覃七听见清玉说,阿波,阿波,那只三黄鸡我们舍得吗?阿波不吭声,清玉又自己对自己说,给太瘦的又说我们干部家属不带头。玉昭的声音又尖又娇,她喊道:祖勇哎——祖勇哎——我们出哪只鸡——她的声音不但尖,还是拐弯的,有点颤,像水面泛起了波浪,这声音飘在所有声音的上面,就像在一间黑屋子里开了一道门缝,听起来很是爽耳呢。喜月要捉一只下蛋鸡,她妈妈不舍得。喜坤喜凤都在说,就捉熟###,捉熟鸡(公鸡阉了就叫熟鸡,养来吃肉,不能配种,没阉的叫生鸡,可配种),这两个女子的声音都是生脆生脆的,有力、短促,有点喜滋滋,像两只蝴蝶,一上一下。壮硕的喜莲没说话,她咚咚走着,从地坪的这头走到地坪的那头,她弯腰看看鸡笼,又侧头望望别家的动静,她粗大的脚板声又重又浊,裹在蘑菇云里飘过了水井,她一边来回走一边说:鸡场个毛,养个鸡×!

各家的鸡都在叫,有的在笼里,有的已经放到了地坪上。在地坪上的被人撵得满地乱飞,在笼子里的也不比寻常,天大亮了也不放出来,还总是有手伸进笼子里东摸西摸,摸完这只又摸那只,把鸡都摸糊涂了。鸡们又饿又糊涂,一只只都叫了起来。有一只鸡是五爪鸡,三婆说,那是人转世的,非同小可。这只鸡缩在鸡笼里,听着鸡飞狗跳,它竖着头,不停地作出判断,首先它以为是过年了,家家户户都要杀鸡,其次它以为是八月十五,大家也杀鸡过节,它还想到是覃屋有人要娶新妇,覃屋地坪这圈是谁要娶新娘呢?阿刮有三十岁了,长着瘌痢头,谁会跟他!阿金倒是生得爽势,又聪明,还只有十八岁,覃波就更小了。五爪鸡又捉摸谁要出嫁,那可就多了,除了喜月小些,喜坤喜凤,还有它家的喜莲,统统都到了出嫁的年龄。杀鸡过年节,或者婚丧嫁娶做办酒席,鸡既然做了鸡,就不能不认命。但五爪鸡在满地鸡毛灰尘的空气中没有闻到鸡血的气味,它奇怪着,凝神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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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的鸡变成了集体的鸡(2)

一只手就把它从笼里拖了出来。

喜莲的阿母说,捉你这只太岁鸡,不捉你捉谁!

一只又一只的鸡,如同涓涓细流汇入生产队的鸡笼里,各色土鸡,黄的白的黑的花的,都不大,却都颇有精神,眼睛亮着,头也仰着,在各自主人的胳肋窝夹着一路去往生产队的粪屋。它们一生很少走出地坪,一只只都很兴奋,它们大声说着:好啊好啊,这回是去春游了!小路边的五色花果然是开得烂漫,红的黄的紫的,一拳头一拳头的,它们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奇观,鸡不在地上走,一只只都在人的胳肋窝里夹着。五色花没有脚,不能跟到粪屋门口的空地,否则它们就会看到另一个奇观,两只奇大的鸡笼大得能装进两头大肥猪,这样奇怪的超大鸡笼不但鸡没见过,人也没见过。

笼是新的,队长让三公连夜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