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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怎么了。 她说她感到了强烈的窘迫和自卑。

“为什么?”我问。

“老板说,同事反映我吃东西有味道,害得他们过敏。还说我好像整天没事做。他交代的事我都干完了,他又没有给我新的事。最让我受不了的,他问我为什么总是穿一套衣服,难道我每天晚上不回家吗?”

Flora是从一个小地方的国营单位来的, 连大城市都没去过就来了加拿大, 她的穿着在那小地方已经很新潮了,来了这里才发现自己如此不优雅。

“宁宁,你是大城市来的,又在外企干过,你教教我。我喜欢这份工作,我真的很想留下来。”她的目光中闪着祈求。

我这几年在外企的确总结出了一套办公室生存经验。“你别急,我帮你。”

“首先,你的办公桌太整洁,你要把它弄乱,越乱越显得你忙。 你看我的办公桌,文件堆得直往下流,这说明我忙,日理万机。其次,经理交代的事情,说一个星期完,你磨蹭着也要磨到最后一天,然后告诉他你worked very hard to reach his deadline(工作得特别努力才按点儿完成了任务)。就算你一天什么都没干,你也不能说‘不忙’。记住了,‘忙’和‘累’要时常挂在嘴边儿。”

办公室生存学(2)

加拿大人的工作节奏很慢,大家都慢,余下的时间就常常发呆,为了证明自己每月没有白领公司的钱,我总是强打起精神假装忙碌的样子,一天的事情劈成两天干,好让每天都能有点主题,偶尔闲得打个电话,私人电话也说得好像在谈公事。

“至于衣服嘛,你就要多准备几套,每天换一套,这是他们的习惯。中午呢,你若是吃了有味道的东西,记着一定去刷牙,养成文明人的好习惯。还有呢,准备一双质地好的高跟鞋在办公室,来了就换好。”我继续说。

立竿见影。第二天Flora就穿了新的风衣来。整整一个星期,她穿了五件同一款式但不同颜色的风衣来。我说:“不对,让你每天换衣服,是指里面的套装,谁让你天天换外衣了。这是春天,这要是冬天,你还不得买五件羽绒服才换得过来?”

经过一个月的改造,Flora果然变得优雅了许多。套装里不再穿棉毛裤了,头发盘了起来,中午只吃一些简单而无味的饭菜。 她的桌子开始零乱了,也老是一副忙在电脑上的样子, 走过经理办公室时脚步匆匆,好像有很急的事等着她去处理。下班的时候,等着经理走了她才动身。经理一问她:“How are you doing today?(你今天好吗?)”她就说:“Busy,crazy busy!(忙,忙疯了!)”经理对Flora的表现非常满意, 三个月后她就转成正式员工了。

“宁宁,我得好好谢谢你。没有你,哪里有现在的我。” Flora高兴地说。

“客气!我也要不断提高。你看今天我就栽了。”我说。

“怎么了?”

“我们中国人就是太谦虚。我做了个设计拿去给经理看。经理脸上本来洋溢着欣赏的喜悦。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设计。我就谦虚地说,不好,不好,真的不好。经理疑惑地看着我说,我觉得很好,如果你自己都觉得不好的话,你就重新再设计一个方案吧。”

“你说它呢,你谦虚什么呀?”

“我真想抽我自己两个大嘴巴,我多这嘴呢。”我说。

以后我再做了设计,还没等经理看,我就大夸自己:Oh,I love this ’s so beautiful!This is the best one I have ever seen。(我真是爱死这个设计了。太漂亮了!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棒的设计。)经理看看我,既然我对自己的东西如此陶醉,一定是花了很多心血完成的,也就附和着说太好了,的确是太好了。

干得好不如干得巧,办公室的学问深着呢。

看不出年龄的女人(1)

这是个看不出年龄的女人。你说她岁数大吧,她的皮肤和身材保养得仿佛时光停止了一样;你说她年轻吧,她的气质又分明带着成熟女人的迷人。

星期五的傍晚,我在Union Station(优尼地铁站)搭上一辆北行的地铁列车。

只有在周五,我才能坐上靠窗的座位。新鲜的阳光从大玻璃窗洒进来,温热的,却不灼人。我掏出祖母的小镜子,镜面在阳光下剔透而晶莹。镜子里,一个看上去好眼熟的中国男人从后面蹒跚过来。我马上回头,定睛一看:“郭大夫!”

郭大夫,郭子明,是北京一家大医院的外科主任,人称“郭一刀”。我做阑尾手术的时候就是他动的刀。我问他是不是公派来学习的?他摇头说不是。我便猜想他也是移民了,他还是摇头。

我邀他在Dundas(丹打士)站下了车,到Entons(伊顿)购物中心的二楼咖啡厅坐一坐。和郭大夫的巧遇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倒不是我们过去有什么真正的故知,只是有一份来自同一个城市的熟悉,一个说得上话的熟人。

我们各要了一杯饮料,郭大夫迫不及待地讲起了他是怎么来加拿大的。

郭子明四十出头,他的轮廓和体魄让人联想到他青春时的英俊。只可惜那英俊被那个没有个性的时代给淹没了。郭子明是足够幸运的,他从南方一个小城市考上了北京的医科大学。七年的学习让他获得了研究生的学历和留京的名额。医院里的护士大姐都抢着为他张罗对像,他没挑也没捡,给了大姐一个大面子,反正是到了结婚的年龄,他就结了。

郭子明管他太太叫媳妇儿。他的媳妇儿可真是个媳妇儿,北京胡同里长大的姑娘,胖乎乎的,大大咧咧的,说话没心没肺的。但媳妇儿对他是真好,百般恩爱,包揽了所有的家务,让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扑在事业上。入党,升主任医师,郭子明一步步走得挺顺。媳妇儿又适时生了个儿子,也是白胖白胖的,也是没让他操一点心就给养大了。

日子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过着。郭子明对自己的小日子挺满足的,这满足是带着遗憾的,遗憾的便是他作为男人的情感。这情感是郭子明这么多年来在内心深处保留的一块处女地。郭子明表面上糊涂,内心却不能不想。婚姻进行了十几年,可他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恋爱过,从来没有真正地感受过爱情的甜蜜和兴奋。媳妇儿生育后变得更胖了,更大大咧咧了。她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这个家上,琢磨着下一顿给儿子补点儿什么营养,给夫君做点儿什么好吃的,思量着便宜的米要买多少才能耗到下一次更便宜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一副无所谓的北京大妈的样子。夏天的时候,她穿一件大背心儿,里面竟是连胸罩都不戴,两个因哺乳而下垂的乳房在背心里面晃来晃去的,看得郭子明就说她:“像什么样子,穿上点儿,一会儿儿子回来了。”媳妇儿也听不出好赖话,只说天热,一家人怕什么。媳妇儿总算是找出了胸罩戴上了,但那胸罩却是廉价得不行的单层布兜兜,松松垮垮的,没一点样子。

那一年,郭子明四十岁了。有一天,他读到一篇文章:三十九到四十岁是男人最危险的阶段。男人怕衰老,所以男人在这个年龄阶段会开始第二次青春的冲动……郭子明放下杂志,叹了一口气,遗憾自己这辈子没有这样的艳福了,第一次还没有开始呢,哪里来的第二次。

郭子明和安妮的邂逅是在一个北京风沙的午后开始的。安妮是在郭子明对爱情这种奢侈品绝望的时候出现的。

安妮是一个台湾人,十三四岁随父母移民加拿大。安妮是在加拿大一气读完了初中至大学,除了英文略带一点口音以外,其他地方几乎和当地长大的加拿大人没有两样。2001年的北京,全国上下因申办奥运会而掀起了学习英语的热潮,大街小巷总动员,连街道办事处的大妈大婶都被列入了学习的对像。各种英语班更是生机勃勃,大有一种大炼钢铁时的劲头。 安妮受一个私立英文学校的邀请,来北京教授英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