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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凶猛:三皇五帝的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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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天子 六(第1页)

周武王的伐灭商王朝,并不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翻政府。它更像努尔哈赤之入主中原,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当然,这个国与国,是带有宗主国与附属国的色彩,而不是完全对等。所以,灭商在时人看来,是文明落后的周人灭了正统的商人,就像大清兵灭了明朝,明朝人感情上很过不去,商朝人也是一样。“反周复商”势力在暗自酝酿,很多人估计在寻找纣王的遗子。

周人也一样不安,担心一觉醒来,商族残余势力与虎视眈眈的东夷人闹出翻天覆地的意外变化,每日如履薄冰,甚至想着返回陕西镐京去。于是,姜子牙提出了“爱屋及乌”的成语,要求:“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把他送到纽约——对不起是如果你爱一个人的屋子,也就连带爱他的乌鸦。恨一个人的政权,就要杀光他的臣民。”姜子牙想实行种族灭绝政策,首先拿纣王的儿子武庚开刀。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旦”是个冷静睿智的人,对老姜的叫嚣嗤之以鼻:“我认为,想平静风雨飘摇的现状,必须尽早加快理论工作建设。”

“什么意思?”

“诸位想过没有,煊赫四方的强大商王朝,骤然间被我们‘小邦周’所颠覆,不只是商人惊恐,连我们自己也奇怪。那个被商王所礼敬膜拜的上帝哪去了呢?怎么关键时刻掉链了呢?商人呼唤着上帝来帮忙,可是他老先生就像一个喝多了的看门人,怎么摇门铃也弄不醒他。怎么回事呢?疑问之余,我们只能这样告诉商人:上帝的庇护也不是无条件的,Godonlyblessthosewhoaredeserved。你们不是口口声声称上帝吗?上帝已经遗弃你们了。我们颠覆了他的国家还不算,我们更要推倒他的精神支柱。”

周人于是创造性地首次明确了“天”的概念,用以对抗商人的“上帝”!天有自己的心思,就是天命,能治理好国家的人(比如周武王),自然就有了天命。在周人看来,天命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只照顾那些“敬德”“保民”的尘世之王。商纣王之失去天命惠顾而亡国,就是因为纣王没能“敬德、保民”,而我们名正言顺接过大统,就是因为具有“敬德、保民”气质。天命的概念从此兼并了商人的上帝,就像广义相对论包容了狭义相对论。从此,中国人开始提天,而不再奉承上帝。一并出现的还有“天子”的概念,周王也从此获得了“天子”的专称。

这种以“天命”为中心,“敬德、保民”为两个基本点的难能可贵的理论体系,确实比商人单纯依赖上帝与祖先之灵撑腰的“鬼治主义”迈进了一大步。它引进了“德先生”和“民先生”这两个崭新的充满生命力的概念。“德”的含义不仅仅限于讲道德,它的甲骨文字型,就是睁着眼睛往前走的样子,差不多什么都包括了,跟后代那捉摸不定的“道”差不多,代表一切正确的东西。

周公旦把“天命”、“敬德、保民”这一套新思路向周武王汇报以后,武王登时感到豁然开朗,底气十足。不再为自己以武力抢来天下而惶惑了,原来我们是承继“天命”的啊!立刻祭拜祖先,告慰季牧师、周文王的在天之灵,以及远祖后稷的魂魄,然后登上大周天子的宝位。

在大典上,陕西的那种“威风腰鼓队”大约也做了献技表演。此艺据说有四千年历史,骤雨飞溅样的鼓点,乱蛙蹦跳般的脚步,非常热闹,很像求雨的仪式。

既然商人失去天命,就要拿出证据。下面就是我要说的了,往纣王脸上涂鸦的运动开始了。周武王在《尚书》中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以解释自己伐纣的合理性:

第一是酗酒;

第二是不用贵戚旧臣;

第三是登用小人;

第四是听信妇言;

第五是信有命在天;

第六是不留心祭祀。

这些罪条其实都不严重,完全没有后代人所形容纣王时的荒淫残暴那样,有的甚至用现代价值观判断,富于进步意义。比如第二第三条的“不用贵戚旧臣、登用小人”就很有代表性。这里的“小人”注意不是后代意义上的“君子、小人”(道德概念),而是相对于贵族(贵戚旧臣)的出身低微的人,说白了就是“非高干子弟”。纣王不录用王族中的亲贵和从前商王的旧臣之子,而是提拔录用出身卑微之人,这是打破血统论,用今人眼光看来属于进步的用人观:是“唯才是举”,打破了“用人唯亲”。但在周武王看来是不能接受的过失,可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任用出身低微的人而停掉亲戚不用,会遭到亲贵集团的蜂拥攻击,甚至他的敌人都不原谅他。

从前商王武丁任用出身低微的“傅说”,也是一种“登用小人”。武丁迫于同样的习俗压力,被迫采取托梦的曲折形式,来提出录用傅说。

同样,纣王为了挽救帝国的颓势,进行的这些必要的人事调整——录用“非高干”的能人取代腐朽的权贵,也必然导致了以其大哥“微子启”为首的亲贵和旧臣集团的疯狂反对。“微子启”甚至采取不合作的政策,带着自己的人怒而走掉,从而分裂了商王朝的统治核心,破坏了商王朝的国运。从史料上看,类似的上层分裂不限于“微子启”一案。纣王的叔叔比干被处死,另一个叔叔箕子被下狱,也可能是新的用人制度调整触及了这些叔叔们的亲贵家族利益,以及其它的“政见不合”,最终与纣王发生严重冲突,以至有人为此而死。这也可见出商王朝之积弊已久,问题之复杂,现实之难办,一点改革都阻力重重。纣王只有挣扎一番之后,等着去殉死他的王朝罢了。

其实,也正是纣王任用的诸如“飞廉、恶来”这些出身低微的“小人”,帮助他三征东夷,并且与商王朝共生死,战斗到生命最后一息,倒在战场血泊中。而微子启、箕子这些自命不凡的被后世学者奉为君子贤人的王室贵胄,反倒在大周人取得政权以后,立刻投入周人的怀抱,变节为官,不惜事奉仇敌。

至于第四条罪状说纣王“听信妇言”,其实是少见多怪。商朝女性在政坛上活跃颇有作为,如前代武丁的“妇好”就是一个女性从政的杰出例子,这时当时的历史客观特征,反映了母系社会残余势力的历史惯性。纣王听信妲己,即便这是事实,我们也不要奇怪。当“贵戚旧臣”都不支持,甚至分裂而去,当社稷危荡,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像蝉那样高叫,沸反盈天),人心惶恐,个怀叵测,那纣王也只有跟自己的媳妇合计国家大事了,毕竟媳妇还是跟自己坐在一条船上值得信赖,并且一直到最后共同自杀。

而所谓第五第六条“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的罪状,这是与国计民生无关的小节,而且并不属实。从出土卜辞上看,纣王的爹和纣王时期,祀典体系比前代最为成熟完备。

总之,周武王给纣王定出的这六条大罪,只有第一条“酗酒”算是有点力量的。但是商朝人好酒,喜欢以酒佐餐、聚众豪饮,是一惯的全国的历史风气。从出土物来看,商朝后期的饮酒器明显激增,表示了社会饮酒之风蔚然,甚至还挖出来好几坛子当时的酒。须知,一个帝国积累年头久了,财富丰厚,人们闲逸,走上饮酒的路子,是必然的事情,好比古罗马帝国在烂熟时候的豪吃豪饮,也好比美国人富裕了,工作也轻闲了,钱也一大把了,就开始吸毒了。商朝人尚声,边喝边唱,是很爽的。你也许会说,商朝社会的饮酒风气都是纣王带的坏头。那么,如今美国吸毒问题严重,这也是克灵顿带的头吗。商代后期饮酒成风,成为社会隐患,是严重社会问题,原因该是广泛而复杂的。纣王想推动也好,或者制止也好,移风易俗也好,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就好像清朝末年吸鸦片蔚然成风,不是某一两个皇帝能改变的了得。当时下层、中层乃至高层的人(达官亲贵们)都拼命要吸,皇帝根本拗不动他们。喝酒、吸毒、吸鸦片,这类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梳理社会机理与根本矛盾出发,这对于忙于应付东西外敌、交相侵扰的末帝纣王来说,固然是无法实现的。就像清朝末年的光绪根本管不了泛滥的鸦片。

我们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最后一个帝王在事到临头时一般有四种选择:自杀、逃跑、投降、被俘。能有勇气选择第一种的,好歹也应该算是英雄,而且为数极少。纣王自焚鹿台,与明朝末帝“崇祯”自挂煤山,颇为类似。光这一点也值得钦佩他俩,并且看出了他们的无奈。不过,崇祯的命要好一些,没有像纣王那样被清朝人拼命埋汰。

崇祯没有遭到大清人埋汰,是因为大清兵势力雄大,拳头很硬,可以替代嘴巴来说话,所以不需要埋汰他。而周武王的万把人,拳头没那么硬,需要用嘴巴来帮助拳头,拼命辩解伐商的原因,给纣王泼脏水势在必行。但周人泼的并不厉害,只是上述六条的就事论事而已,还不涉及纣王人身,没有焚炙忠良、滥杀无辜、嗜血成性之类指责。总之,周人还没有把纣王与“暴虐荒淫”四字挂上钩。

真正把纣王脸涂黑,还不是他的敌人周人干的,而是五百年后战国时代那些学者们。这些人说话,喜欢走极端,喜欢举出极好的好人(也就是他们捧起来的圣人),以及极坏的坏人(他们造出来的坏人),作为正反例子,来说明自己的论点,从而把自己的学说变得生动丰满振振有辞以便游说诸侯,甚至不惜伪造古史。于是,尧、舜、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这些古代成功人士,都被包装成了极好极好的完人圣人而推出,他们的失败地方(比如尧舜的失位)也被美化成所谓的“禅让”。而夏桀、商纣王、盗跖几位可怜而无辜的先生,因为是失败者,就成了极怀极怀的坏人,与“暴虐荒淫”四字挂上了钩。这些亡国之君,比起前面的开国大帝(极好极好的人),不挤兑他们挤兑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