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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富兰克林(第1页)

北纬五十一度二十九分,西经零度零分

伦敦,一八四五年五月

他曾经是,而且永远都会是那个“吃自己鞋子”的人。

在启航的四天前,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终于染上早在流传的流行感冒。他很确定,他不是从水手或伦敦的码头工人,也不是从他一百三十个船员与军官身上(他们都和拖车的马一样强壮健康),而是从珍恩夫人社交圈中的某位爱拍马屁的病猫那里感染到的。

吃自己鞋子的人。

依照传统,到北极探险的英雄人物的妻子都会织一面旗,让丈夫带去插在他们到达的最北点,或者让丈夫在完成走通西北航道的使命后将旗子高高升起。富兰克林回家时,他的妻子珍恩已经快要完成她的丝质国旗了。约翰爵士进到客厅后就半瘫在马毛沙发上,靠近她坐的位置。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把鞋子脱掉,不过显然有人帮他脱了,不是珍恩就是他的仆人,因为不久之后他就整个人躺在沙发上呈半昏睡状态。他的头很痛,肚子比他在船上时还不舒服,而且皮肤发烫。珍恩在跟他谈她那天有多忙,自己一个人没间断地说话。约翰爵士试着去听,但是他的高烧却像起伏不定的潮水带走他的意识。

他是吃自己鞋子的人,而且已经二十三年了。自从他第一次走陆路横越加拿大北部想要找出西北航道没完成任务而于一八二二年回到英格兰,这称谓就跟着他了。他还记得他回来时,人们的窃笑及对他开的玩笑。富兰克林吃了他的鞋子,在历时三年的凄惨行程里,他还吃过更糟的东西,包括岩粥,用从岩石上刮下的苔藓煮成的恶心稀粥。

在外面待了两年后,他们没有东西吃了,他和他的人(富兰克林在茫茫然之下把他的军队分成三组,自己带一组,然后让另外两组人自生自灭)为了生存,就拿靴子和鞋子的上面部分煮来吃。约翰爵士——他那时候还只是约翰而已,因为后来又做了一趟长途的内陆航行,加上一段差劲的海路北极探险而被封为爵士,虽然任务还是没完成——在一八二一年,许多日子除了咀嚼没有鞣过的皮革碎片外,什么都没得吃。他的手下们连水牛皮睡毯都吃了。接着有些人继续去吃其他东西……

不过他从来没有吃过人。

直到今天,富兰克林还是怀疑他那支探险队里的其他人,包括他的好友及首席中尉约翰·理查森医生,是否也都能和他一样成功抗拒诱惑。当他们分成几组各自挣扎,想尽办法要穿过北极的荒地及林地,回到富兰克林的临时小要塞冒险堡以及真正的要塞天佑堡与决心堡时,发生了太多事。

九个白人和一个爱斯基摩人死了。一八一九年,三十三岁、粗短身材、开始秃头的年轻中尉约翰·富兰克林从决心堡带了二十一个人出来,但后来死了九个,沿途吸收的当地向导也死了一个,富兰克林先前不愿意让这个人离开探险队自己找粮食的。两个人被残忍地谋杀,当中至少有一个人毫无疑问是被其他人吞食掉。但是只死了一个英格兰人,只死了一个真正的白人,其他人都是法国船工或印第安人。

探险算是成功了——只死了一个英格兰白人,即使其他人几乎都变成讲话含糊不清、满脸胡子的枯瘦骨架。他们之所以能活下来,都是因为那可恶、性欲过剩的准尉乔治·贝克穿着雪鞋走了一千两百英里路把补给品带回来,而且带来更多比补给品还要重要的印第安人,让富兰克林和他这票快死掉的同伙有得吃,而且有人照顾。

那可恶的贝克。完全不是个好基督徒,自以为是,不是真正的绅士,虽然后来他因为指挥现在由富兰克林爵士指挥的皇家海军惊恐号做过一次北极探险,而被册封为爵士。

在那次探险,也就是所谓的贝克探险中,惊恐号被一座突然耸起的冰塔拋向空中约有五十英尺高,然后再猛烈摔下,造成船身每条橡木板开始渗水。乔治·贝克驾着会渗水的船一路来到爱尔兰海岸,在船即将沉没的几小时前将船拖到岸上。船上人员用链子缠绕住船来压挤船舷,让船在回航途中能暂时维持紧密。所有的人都得了坏血病——牙龈变黑、眼眶流血、牙齿掉落——还伴随着坏血病而来的精神失常及妄想。

当然,贝克在那之后就被封为爵士。当你到极地探险而且失败得相当凄惨,并且赔上了许多条人命,回来之后,英格兰皇室及海军部就会册封你;如果你还活着,他们会给你一个官衔并为你举办游行。一八二七年,富兰克林到北美洲的高纬度区域完成他的第二次海岸线地图绘制之旅后,乔治四世亲自册封他为爵士。巴黎地理学会颁给他金质奖章。他被任命为配备二十六门大炮、小而美的快帆船皇家海军彩虹号的船长,而且衔命开往每个皇家海军船长日夜企盼被派往的目的地地中海。他还向已故妻子伊莲娜最要好的朋友——精力充沛、美丽外向的珍恩·葛瑞芬求婚。

“于是在喝茶时,我向詹姆士爵士解释,”珍恩说,“约翰爵士的信誉和名声对我而言,比我亲爱的丈夫与我同在带给我的任何快乐都还珍贵无限倍,即使意味着他必须离开四年……或五年。”

那十五岁的黄刀印第安女孩叫什么名字来着?在冒险堡的冬季营房里,贝克还曾经为了她要去决斗。

绿袜子。没错。绿袜子。

那女孩很邪恶。美丽,但邪恶。她毫无羞耻心。富兰克林虽然想尽办法不去看她,却还是在一个月色皎洁的夜里,看见她脱下充满异教风格的外袍,光着身子走过半个船舱。

他那时三十四岁,她却是他所看过的第一个,到如今还是最美丽的一个裸体女人。肤色暗黝,双乳如球形水果饱实,却还带着少女的生涩。乳头还没挺起,乳晕则是几圈奇特、平滑的暗褐色环圈。在之后四分之一世纪里,这景象一直无法从约翰爵士的记忆中抹去,即使他试着忘记,也为此祈祷过。这女孩的阴毛并不像他后来在第一任妻子伊莲娜身上看到的古典V字型——他只有在某次她准备入浴时不小心瞥见过一次,因为伊莲娜难得与他做爱一次,而且不容许有一丝光线照上她的身躯,也不像现任妻子珍恩年华已逝的胴体上,那片稍微稀疏也稍微宽松的麦色窝巢。都不是!在印第安女孩绿袜子的性器官上方,只有一道窄而纯黑的垂直阴毛。像乌鸦羽毛一样纤柔,像罪恶一样漆黑。

他们在富兰克林称做冒险堡的木屋里度过第一个似乎永无止尽的冬天时,苏格兰准尉罗伯·胡德就跟一个印第安女人生了一个小杂种,但是他很快又爱上十来岁的黄刀印第安女子绿袜子。这女孩先前就跟准尉乔治·贝克有过一腿,但是贝克出去打猎后,她就转而忠贞于胡德,只有异教徒和原始人才能如此自然地更换性伴侣。

富兰克林还记得在长夜中传来充满激情的呻吟,不是他与伊莲娜那种几分钟的激情(当然,她从来不会呻吟或发出任何声音,因为淑女本来就不该),也不是他跟珍恩度蜜月时,在那值得纪念的夜晚里经验到的两回合短暂激情。都不是!胡德和绿袜子的激情声浪可以有六七回。在紧邻木屋的单斜屋里,胡德和那女孩的呻吟声才稍有停止迹象,声音就又开始传出,欢乐的笑、咯咯低笑,接着是轻柔的呻吟,最后在那毫无羞耻的女孩对胡德的连番催情下,再次引发一阵狂野的嘶吼。

珍恩·葛瑞芬在一八二八年十二月五日、芳龄三十六岁时,嫁给刚封爵的富兰克林爵士。他们到巴黎去度蜜月。富兰克林并不特别喜欢那城市,也不喜欢法国人,但是他们下榻的旅馆倒是相当高级,食物也很棒。

富兰克林一直有点害怕他们到欧陆旅行时会碰上那个叫罗热的家伙——彼得马可·罗热,就是因为打算出版一本鬼扯的字典或什么的,而得到文学界注意的人。他曾经向珍恩·葛瑞芬求婚,但是和她年轻时的求婚者一样被她拒绝了。富兰克林后来曾经偷看过珍恩在那时期写的日记(他还为自己的罪行找了借口:她希望他去找出并且浏览她许多本用小牛皮装订的日记,不然为什么要把它们放在那么显眼的地方?),让他读到她在爱人罗热最后娶了别人后,用细密、娟秀的笔迹写下的一段话:“我一生的罗曼史已经结束了。”

乔治·贝克准尉和一群印第安人打猎回来时,他的伙伴罗伯·胡德准尉和绿袜子已经连续在六个几无止尽的北极夜里发出做爱的声音。于是两个人安排在隔天日出时(大约早上十点)来场一决生死的决斗。

富兰克林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位肥胖的中尉连粗野的船工和态度轻蔑的印第安人都没办法约束,更别说去控制顽固的胡德和冲动的贝克了。

两位准尉都擅长绘画,也都是地图绘制专家。从那时候起,富兰克林就不再相信艺术家了。巴黎雕塑家为珍恩夫人做手部雕塑时,或伦敦一位爱洒香水、有性怪癖的人花了将近一个月时间为她画油画时,富兰克林都不让他们单独与珍恩相处。

贝克和胡德在晨光乍现时要一决生死,富兰克林却无能为力,只好躲在木屋里,祈祷最终伤亡的结果不会让已经做了许多妥协的探险变得毫无原则。他的任务指示并没有明确告诉他,在这趟长达一千两百英里的内陆、沿海岸、顺河流的北极之旅,他应该要携带食物。他只好自掏腰包,提供食粮喂饱十六个人。他假设印第安人接下来会为他们打猎,好提供他们充足的食物,就像向导们会帮他背袋子,并且替他划桦树皮独木舟一样。

选择采用桦树皮独木舟是个错误决定。事情过了二十三年,他终于愿意承认,至少对自己承认。在进入有冰块阻碍的水中,沿着北边海岸线才走没几天,脆弱的船就开始要解体了。那时他们离开决心堡已经超过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