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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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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二章(第1页)

九月初,迪尔离开我们,回默里迪恩去了。我们送他上了五点钟的长途汽车。没有了他,我有些闷闷不乐,幸好想起再过一个星期我就要上学了。我还从来没有这么急切地盼望过什么。冬天,我经常在树屋里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往学校操场张望,用杰姆给我的双倍望远镜悄悄观察那一大群孩子,偷学他们正在玩的游戏;有时候他们围成一个个圆圈玩“摸人”游戏,我就在那扭来扭去的一个个圆圈里追踪杰姆的红夹克,暗自分享他们的坏运气和小小的胜利。我渴望加入到他们中间。

开学第一天,杰姆屈尊带我去学校——?一般来说,这是父母亲的职责,可是阿迪克斯说,杰姆很乐意把我送到教室里。我猜想,在这桩交易中,肯定有钱在他们两人之间秘密转手,因为当我们小跑着经过拉德利家附近的拐角时,我听见杰姆的口袋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叮当声。快到校园的时候,我们慢下了脚步,杰姆不厌其烦地向我做交代:在学校期间,我不能去打扰他,不能找他一起扮演一段《人猿泰山与蚁人》,不能提起他的私生活让他感到尴尬,也不能在课间和中午休息的时候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我必须和一年级学生待在一起,而他必须和五年级学生待在一起。总而言之,我绝对不能去找他。

“你的意思是,我们俩再也不能一起玩了吗?”我问。

“在家里我们还照常一起玩,”他说,“可学校完全是另一回事儿——你会明白的。”

果不其然。第一天上午还没结束,我们的老师卡罗琳·?费希尔小姐就把我揪到教室前面,用一把尺子打了我的手掌心,还让我站在墙角,一直到中午。

卡罗琳小姐顶多才二十一岁。她长着一头光滑的红褐色头发,脸颊白里透红,指甲涂成了深红色。她脚踩高跟鞋,身穿一条红白条纹的裙子,不论是看上去还是闻起来都像一颗薄荷糖。她寄宿在我们家斜对面的莫迪·?阿特金森小姐家,住的是楼上的正房。莫迪小姐第一次把我们介绍给她的时候,杰姆一连好几天都像是在云里雾里。

卡罗琳小姐用印刷体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说:?“这是我的名字:卡罗琳·?费希尔。我来自北亚拉巴马州的温斯顿县。”教室里立刻响起了一阵不安的嘀嘀咕咕声,因为大家担心她将来会暴露出与生俱来的地域特征。(亚拉巴马州于一八六一年一月十一日宣布脱离联邦政府的时候,温斯顿县也从亚拉巴马州脱离了出去——这在梅科姆是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事实。)北亚拉巴马人尽是些造酒商、大骡党注、钢铁厂主、共和党人、教授和其他没有什么背景的人。

卡罗琳小姐先给我们读了一个关于猫咪的故事。故事里的猫咪彼此之间有大段大段的对话,还穿着小巧精致的衣服,住在厨房炉灶下一所暖烘烘的房子里。当她读到猫太太给商店打电话订购用巧克力和麦芽糖做的老鼠,班里的孩子们已经坐不住了,就像满满一桶蠕虫扭来扭去。卡罗琳小姐似乎没有意识到,教室里这群一年级的孩子穿着破破烂烂的粗棉布衬衫或者用面粉口袋做的裙子,从刚会走路起就开始砍棉花、喂猪,他们对幻想文学具有免疫力。卡罗琳小姐把故事读完之后,感叹了一声:?“啊,天哪,多美啊!”

然后她走到黑板前,用大写印刷体方方正正地写下了所有的字母,转过身来对着全班同学问道:?“谁认得这些?”

大家全都认得,因为绝大多数一年级学生都是从去年留级下来的。

我猜,她之所以选我来回答问题是因为她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当我把字母一个个读出来的时候,她眉头上出现了一道浅浅的细纹;她又让我读了大半本《初级读本》和《莫比尔纪事》上的股市行情之后,发现我能识字,看我的眼神里就不仅仅是一丝若隐若现的嫌恶了。卡罗琳小姐让我回家告诉父亲,不要再教我识字了,那会干扰我的阅读。

“教我识字?”我惊奇地说,“卡罗琳小姐,他什么也没教过我。阿迪克斯没时间教我学任何东西。”我发现卡罗琳小姐微笑着摇了摇头,于是又加上一句:?“因为,等到了晚上,他已经很累了,总是一个人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如果他没教过你,那是谁教的呢?”卡罗琳小姐温和地问道,“肯定有人教。你不可能生下来就会读《莫比尔纪事》。”

“杰姆说我一生下来就认字。他读过一本书,在那本书里我姓达芬奇,而不是芬奇。杰姆说我的名字其实是琼·?露易丝·?达芬奇,我出生的时候被人调换了,实际上我是……”

卡罗琳小姐显然认为我在胡编乱造。“亲爱的,别让我们的想象力跑得没影儿了。”她说,“你回去告诉你父亲,不要再教你了。阅读最好是从一张白纸开始。你告诉他,从现在开始,一切由我来负责,我会想办法消除那些不好的影响……”

“老师?”

“你父亲不知道应该怎么教。你现在可以坐下了。”

我咕咕哝哝地说了声“对不起”,坐下来反思自己的罪过。我确实从来没有特意去学读书识字,而是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沉迷在每天的报纸中。还有漫长的教堂礼拜——难道我是在那些时光里学会了阅读?我从来不记得自己有不会读赞美诗的时候。现在,我被迫反思事情的前前后后,我脑子所能想到的就是,阅读对我来说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就像学会不用来回看就扣上连衣裤的底襟,或者把缠绞在一起的鞋带解开打成双结一样。我记不得从什么时候起,阿迪克斯用手指在下面划过的一串串字母开始组合成一个个单词,不过在我的印象中,我每天晚上都盯着那一行行单词,耳朵听着当天的各种新闻、即将颁布的法案,还有洛伦佐·?道牧师的日记——这些都是我每晚蜷缩在阿迪克斯怀里的时候他正好读到的内容。现在我担心会失掉阅读的时光,在此之前,我从没喜欢过阅读,就像人呼吸并不是因为喜欢,这是一个道理。

我知道我让卡罗琳小姐很恼火,于是就尽量一个人不声不响,朝窗外张望,直到课间休息的时候,杰姆在操场上把我从一群一年级学生里找了出来,问我过得怎么样,我把发生的一切全都告诉了他。

“要不是非待在这儿不可,我早就走了。杰姆,那个该死的老师说阿迪克斯一直在教我读书,还让他别再教了……”

“别担心,斯库特,”杰姆打断了我的话,“我们班老师说,卡罗琳小姐正打算引进一种新的教学方法,是她在大学里学到的,马上就会推广到每个年级。这样一来,我们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老是学课本了——打个比方,这就像是如果你想了解奶牛的话,就去找一头奶牛给它挤奶,明白了吧?”

“我明白,杰姆,可是我并不想了解奶牛啊……”

“你当然得学。你必须了解奶牛,这在梅科姆县是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故意气杰姆,问他是不是疯了,好让自己心里痛快点儿。

“小顽固,我只是想给你解释一下他们在一年级采用的新教学法,这叫作‘杜威十进分类法注’。”

我以前从未质疑过杰姆的说辞,现在也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反驳他。这种所谓的“杜威十进分类法”就是卡罗琳小姐向我们挥舞一张张卡片,上面印着“这”“那”“猫”“鼠”“人”“你”之类的词语。不管怎么说,这是新教学法的一部分,但她似乎并不期望我们做出什么反应,于是全班的孩子们默默地接受了这种印象派的启发式教学。我感到无聊透顶,就开始给迪尔写信。卡罗琳小姐把我逮了个正着,又让我告诉父亲不要再教我了。“还有,”她说,“我们在一年级不学手写体,只学印刷体。你到三年级才能开始学写字。”

这都怪卡波妮。我猜,她让我写字是为了在下雨天不被我烦死。她总是在写字板上方用刚劲有力的字体写下所有的字母,底下再抄录一段《圣经》,然后给我布置抄写任务。如果我能按照她的笔体一笔一画地抄录下来,并且让她感到满意的话,她就会奖给我一块涂了奶油和糖的单面三明治。卡波妮在教学中几乎从来不表露任何感情:我很少能让她满意,她也很少奖励我。

“回家吃午饭的举手。”卡罗琳小姐的话音打断了我对卡波妮新生的怨恨。

镇上的孩子都举起了手,她把我们扫视了一遍。

“带午饭来的都把午饭放到桌子上。”

一只只糖浆桶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天花板上跳跃着金属反射的亮光。卡罗琳小姐在一排排桌椅间走来走去,揭开每一只午饭桶细细察看,如果里面的内容让她满意就点点头,否则就皱皱眉。她在沃尔特·?坎宁安的课桌前停了下来。“你的呢?”她问。

沃尔特·?坎宁安的脸,所有一年级孩子一看就知道,他有钩虫病。他脚上没穿鞋子,从这一点上我们就知道他是怎么得的病。人要是光着脚去场院或猪圈的话就会染上钩虫。即使沃尔特有鞋子,他也只会在开学第一天穿上一穿,然后就脱下来扔到一边,直到隆冬季节。不过他那天确实穿了一件干干净净的衬衫,背带裤也缝补得很整齐。

“你今天早晨忘了带午饭吗?”卡罗琳小姐问。

沃尔特直直地望着前方。我看见他尖瘦的下巴上有一块肌肉在颤动。

“你今天早晨是不是忘了带?”卡罗琳小姐又问了一句。沃尔特的下巴又抽动了一下。

“嗯。”他终于发出了一声咕哝。

卡罗琳小姐走到讲台前,打开了自己的钱包。“这是二十五美分,”她对沃尔特说,“先拿去到镇上吃顿饭吧。你可以明天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