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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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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你颓废了吗?

庄严的文学也退到了庄严的面纱,不再像修女似的,再美也美不过套在身上的那套黑袍子……还是就此打住吧,我对文学缺乏审慎和专一的态度,缺乏宏观的认识。即便是我也写点小玩意儿,小诗句,那纯粹是为了再现生活。再现的是不被或不应被拿到台面儿上的局部的生活。具体一点的说,是生活里的一个痂,是人们或自我被不小心盍碰、被蜜蜂蚊蝇咬啮的疼痛的感觉。

你能不颓废吗?

那是我写的第一首歌词,所以我记得非常牢。人生的“第一”一般都是不易被人忘却的。

《无所谓》完全是一副颓废的状态下写的,最后又被原汁原味地用歌声表达出来,就越发的颓废了。将它唱出来的是我的这个作曲的朋友。这首歌在小酒吧、小歌厅里唱,倒是受到不少年轻朋友的喜爱。

但对于中老年人,他们都会板着一副不耐烦的面孔,虽然什么也不说,但面孔里已经说了:这是什么歌什么词儿?狗屁不通。

中老年人始终还是迷恋一代歌后邓丽君的情歌,迷恋《甜蜜蜜》。

我怎么也记不起来我的这个朋友的名字。早知道他不缺钱,我该狮子大开口一回:至少把那句子卖出2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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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还没弄清楚那个阔小姥叫什么来着。但我终生难忘我从他那儿挣回来了200块钱。是的,我喜欢钱。特别是在我缺钱缺得特别厉害的时候,我没法不爱。简直爱得有些病态。

我想,缺钱的人是能够理解我的病态的。

不是吗?大凡一切活着的人,都爱钱这玩意儿。这爱,是有别于人与人之间的爱的。因为它并非是出于主动、真诚的意愿,反倒更像是一种恐惧的结果。谁敢得罪自已的胃?可是,只有赚钱的人,才真正体会到钱的好处。用父母的钱,是永远也体会不到的。

我的结论是:爱钱就同有钱一样都算不上是罪过。倒是许许多多的罪过都是从无钱开始的。

钱那玩意儿真的不坏,至少能够安慰和满足理想中的胃。

随着人的逐渐成长和在社会及生活中的身份不断增加,人们越来越能体味到钱于人的重要意义。

说到钱,我常常会想起一个叫老麦的歌厅老板对我说的一句极为现实、原始、赤裸裸的话。

老麦说,人活着就是为了他妈的‘两巴’来着:###和嘴巴!

刚开始听老麦说这话时,我感到心里特别别扭。要是出自别的地痦流氓之口,倒也可以现解。问题是,老麦曾是个文化人,一个中学里的美术教师。

怎么?我这话说得不妥?老麦看出我在冲他“假正经”的小样儿时,颇有些咄咄逼人的气势问我。

我一时哑口无言,只是嘿嘿嘿地笑,耳根子都有些发烫了。我觉得我还没有成熟。我被老麦问得弯了脊梁骨。要知道,当初我对老麦这一句话表示过不屑,并戏称这是所谓的“老麦哲理”。流氓地痦似的哲理。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仍然拿不出有力证据去反驳“老麦哲理”。

当然,老麦不是流氓地痞之辈。但肯定是个十足的现实主义者。做生意的人都是十足的现实主义者。而且,经济社会已经全球化,这注定都要成为现实主义者,物质主义者。

那时,我还是学生。刚进北京某电影学院没一年。

春色和夜色

第三章

经济虽然意义广泛,但很多时候被浓缩成一个字:钱!不过,归纳起来,男人真正认识钱的时候,是因为女人;而女人认识钱的时候,是因为爱慕虚荣的天性。

男人调教金钱;女人调教男人。金钱的价值就是这样淋漓尽致地给体现出来了。

这是我进入电影界之后的体会。这也是市场经济社会下的“症结”。这“症结”就像人们系在腰间的钱袋,鼓得越大,也就越可爱。

总的来说,我目前活得还算惬意。惬意得完全就像蒙田说的一样:“想跳舞的时候我就跳舞,想睡觉的时候就睡觉”;当然,想唱歌的时候我就唱歌、想Zuo爱的时候我就Zuo爱。

我的生命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崇尚和信仰自由的。

自由决定我的意志;爱情造就了我的自由。我不清楚别人是不是也这样?

但我知道人们把爱上自由的青春少年叫做叛逆;把爱上自由的成年人叫不务正业或游荡的野狗。

现在想想,我似乎把这两样都具为已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