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你的平凡并不平凡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4章 回味(第1页)

每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出路,好像这个社会突然就把所有人放逐了。在某个公司拥有某个位置,就像一颗螺丝钉一样,如果有你的位置,那么你就是安全的,你可以每天都为自己擦点油。

晓晓慢了下来,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原来体验生命的趣味是最有趣的,自己再看自己一整天的生活,就像一个局外人看别人一样,充满了趣味,原来慢也有更多的意思。

之前的晓晓像一个火力全开地发条,但现在反而不再追逐,就这么顺其自然地等待。一般看到苗头,晓晓第一时间会想到跳脱,逃出去,找到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但这一次,她希望在某个地方深耕,就这么静静地待下去。这样的生活,让晓晓有思考的余地,她在一点点思考自己的未来,一点点想自己的稿子,一点点记录自己的故事。真正深耕下去,是晓晓最大的愿望。

就像一只没有脚的鸟,她永远在天上飞,一辈子也不落地,不是她不想落地,环顾四周,到处都是荆棘,她实在找不到栖息的地方,所以她只能没脚,在飞行中长出雄鹰的翅膀。

晓晓也会愤怒,公司为什么这么无情,为什么不能将她们都收到麾下。那种想被保护的冲动一直在晓晓心中,但能怎样呢?世界就是残酷的,没有童话,只能自己不断长出翅膀,去支撑不断飞翔。

今天数了数数字,自己的小说已经写了有15万字了,虽然只是简单的随感分享,但晓晓还是十分有成就感。其实有些事看着很难,但实际并不难,只要你坚持。行百里者半九十,第一次感觉到了坚持的重要性。

人类很渺小,作为人类的一员,更是小得不能再小,所以没必要做过多纠结,想要做的事情要立刻做,想要爱的人要立马爱,想要的东西就尽力去争取,哪里有那么多等以后再说,还不都是自己爱的不够真切,想要的欲望不足罢了。

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烦恼,就是想的太多,做得太少。所以何必呢?不必为未来留遗憾,更不必为后代留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去做,不遗余力地完成。

可能眼前你会觉得这是个巨大的困难,但当你走一段路,你会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就像早上与吴大志的争吵,不过幸好他会有一定的主动性,早上就订好了演员,实在出人意料。有的时候,晓晓自己也会反思,自己也是之前的吴大志,在不该打扰对方的时候去打扰对方,这只会激怒对方。这个时候,晓晓才发现,眼力见是多么重要,眼里要有别人,不光是自己的下属,还有领导,如果能知道领导在着急什么,这个时候甚至为领导做上一笔,那自然会被领导刮目相看。

晓晓虽然和吴大志是平级,但两个人的相处还是要注意方法。

早上晓晓看到迎春花和玉兰花开了,外面真的暖和了,又一个春天来到了。每天是如此相似,每一年也相似。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晓晓看到骑着摩托车的人一溜烟走了,摩托车、身形、头盔,坐姿,真的与向望太像了。晓晓不知道自己在贪恋什么,还在贪图他的怀抱吗?到底在留恋着什么呢?

可能只是一刹那,在寻找一份归属,晓晓在渴望着,能有一个家,可以在黄昏时候,一起拥抱在一起的人。就在目光盯着那个摩托车远去时,晓晓突然感悟到什么是思念。满街不是你,但却满脑是你。

与其说思念的是向望,不如说是晓晓曾经的生活,那种在摩托车上快乐地跟向望喊着叫着,抱在一起的日子。那是两具真正具有温度的身体,是这个大都市真正贴在一起的灵魂。不管后来结果怎样,那时候的两个人,是真诚的。其实晓晓是需要的,两个能相拥到一起的人。

今天谈到晓晓曾经的旅行,一个人的旅行,真的是一次糟糕透顶的感受。外面的世界那么大,那么美,但她却只想一对一,对某个人分享。人只有出去之后,获得自由后,才会想要归属感。

人总是在贪恋想要能够共频的朋友,能够分享当时的感受,不掺杂任何的炫耀或是鄙视,这才是一次纯粹的交流。这种感受很难,但自己要学会成为自己的朋友,自己成为自己的笔友,分享着这一切。说到底,人还是孤单的,终究还会孤单的。热闹是别人的,晓晓不管在什么时候,内心都是冷冷清清的。

晓晓今天把手机直接落在拍摄地的卫生间,等到了吃饭的地方才发现,吴大志骂晓晓是脑残,纯粹的脑残。晓晓也不在意,她现在越来越能知道吴大志的状态了。不过是一个通过攻击别人获得优越感的毒舌罢了。

当没有手机,晓晓在外面走来走去,用传统的方式去找路牌,反而更加清晰地去观察这个世界。好像有一只眼睛被蒙上了,自己凭感觉去寻找去触摸这个世界。走过几遍的路,又充满了新鲜感。晓晓不得不去问路上的保安,具体该怎么走。

原来这里的生活是这样的,晓晓在偷听着一对在路上的情侣,在聊什么。绝大时候都是女生在说,男生在听。

女生:“我做得饭不好吃吗?是不不好吃?”

男生笑着不回答。

女生则霸道地说,“不好吃,你不还得乖乖吃。”

晓晓虽觉得这种对话无聊,但却是扑面而来的生活气。

这种生活热潮,突然让站立在街头的晓晓鼻头一酸,熟悉,是一种熟悉的味道。

这么多年,晓晓也不知道在寻找一种怎样的生活,她到底要实现什么,在bJ最繁华的街道,她突然想到了家里曾经那条满是土的街,那条只存在记忆中的土街,那种熟悉感,一下子像触动了某个神经一样,明明风马牛不相及的。

虽然岁数增长了,原来晓晓还是当时那个小女孩,那个在街上左顾右盼,不知道找谁去玩的小女孩,那个没有了目标就像丢了魂的野鬼一样,在街上游荡的小女孩。

很多时候,人只是生理年龄的增长,对事物的感受力却停留在了当年。她能嗅到,就是那种可以穿越时空的味道。

很多时候,晓晓不知道谁会懂她,她想要找到一个同类,一个可以一直玩耍,一起做事的人。一个无条件支持她的人。很多事情,晓晓知道自己写的还差了很多,但她最需要的还是鼓励,是真正欣赏她,推动她继续写下去的人。

也许,这种力量只能是自己给予自己,从外界得到的,永远都是否定、放弃。但她知道,自己只有坚持下去,才能算真正朝着梦想进军。没有被否定过的梦想,永远都不算梦想。没有注入坚持的,即使达成,也永远不算成功。

有目标、有执行,敢想敢做,只要自己觉得对,就去做,不用管别人的看法。任何不成熟的事情,都是被打压的。这一段时间是真正困难,真正黑暗的。当你独自一人蹚过去,回头再望时,你已经比曾经的自己进步了一大截。每天靠近自己梦想的日子,充满斗志的日子,这样的状态,让人充满希冀,让人不断往前。

人都有强烈的表达欲,但长大就是逐渐将自己调成静音的过程,只对外展示自己美好的一面,但实际每个人都在水下奋力划水。

伤害永远都存在,但又能怎样呢?难道因为别人这样伤害你,你就要以牙还牙吗?晓晓觉得不该这样,否则这样只会产生恶,传递恶。如果这样,那交流就不该存在。或者要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让自己认为对的观点更多地传递出去。

太二的鱼味道不错!现在想想一切的相处就像当天的鱼一样,太二!

晓彤非要撮合晓晓和吴大志,这事儿在两个当事人看来,连互相伤害的劲儿头都没有了。吃饭是最简单的交流,两个人面对面坐一起,感觉出来吃饭实在也不知道交流啥。都是自然而然地聊着,大多时候都是吴大志提一个话题,晓晓来迎合。

what!?流浪猫现在连火腿都不吃!那可是晓晓拖着残缺的病体跑大老远专门去买的。算了,也别计较了,反正一递上去,那只小红白花猫掉头就跑,像是之前受过伤一样。晓晓也实在不理解,难道她买的火腿有毒?

晓晓难受的是吴大志借着他和演员要拍摄,而让晓晓去买吃的。现在想想晓晓应该拒绝的。这件事一想起晓晓浑身都难受,吴大志自己爱猫为什么要指使别人,让别人花钱出力呢?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晓晓你要学会拒绝,做人要有底线。不过,自己觉得可怜,可以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