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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家传奇--漂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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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经过探讨,四人认为,除了小偷可能在继续侦察以外,不排除还有内应的可能。那么现在要做的工作就是,加大保密力度,宣布解除“戒严”,其他宿舍管委会成员也不能知道,而且更不参与了,但是外松内紧,四人继续轮流监控,不能疏于防范。直觉告诉肖骁霄,小偷应当要出现了。

又是一段时间过去了,天空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从雪峰山银妆素裹,到廻龙洲雪舞苍茫,肖骁霄知道,寒冬腊月,逮贼良机。如此寒静的夜,保卫处睡觉了,巡逻队也躲进小屋烤火驱寒去了,同学们深夜的小便也一滴不漏地憋在膀胱里,总之,寒夜里,除了被窝里有人,其余到那里也看不到人影了。坚持就是胜利,肖骁霄用这句话激励自己逮贼的意志。狭路相逢勇者胜,肖骁霄用这句话鼓舞自己逮贼时刻的斗志。

大约凌晨四点钟,肖骁霄当班时刻,终于发现离自己最近的窗户隐约有黑影在晃动。肖骁霄热血沸腾,兔崽子,你终于出来了。肖骁霄趴在被窝里,让被子露出一条缝,眼睛死死地盯住窗户。

小偷轻手弄开窗户,又轻脚爬了进来。肖骁霄的眼睛死死地跟着小偷的猫影,但是他没有发现后面还有一个正在爬进来。

正当第一个小偷猫脚走过肖骁霄的床边时,肖骁霄猛一掀被子,断然扑上小偷,并大喝一声:“抓小偷!”这声音,响亮而豪迈,宿舍哄地一声喧哗起来。肖骁霄扑倒小偷,把他摁倒在地,但是小偷的力量很大,很快就反扑把肖骁霄摁倒在地上。一来一回,两人就交手几个回合。

可悲哀的就是,临近的同学没有人及时迅速地援助,后面的小偷一拳打在肖骁霄的脸上,肖骁霄忍住疼痛,再次用力翻身,压住小偷。殊不知,后面的小偷抽出刀子,准备捅人。

危机时刻,但见一个人穿着内裤和背心、光着脚疾速赶来,飞跃而起,一脚踹向持刀的小偷,“咚”地一声,小偷整个人狠狠地撞在了床樑上,接着慢慢地瘫软下去了,刀子跌落在一旁。肖骁霄大为振奋,狠狠一拳揍在另外一个小偷的脸上,小偷终于在这一击老拳下,放弃了反抗。

借助积雪的光亮,肖骁霄这才发现,来人就是凌峰。肖骁霄看着他,充满了感激和敬意。这时候,其他同学赶来了,逮住小偷,押解着他们两个混蛋,往保卫处赶去。肖骁霄隐约有点遗憾,怎么没有发现李辰钰、杨思想和周勿赶来。不过,很快又释然了,他们值班了,现在肯定睡的死猪一般。

这个时候,肖骁霄和凌峰的手终于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肖骁霄感动地说:“兄弟!”

凌峰同样感动地说:“兄弟!”

第三章  南国佳人

雪峰山大地,是一块巾帼不让须眉的土地,同样,这也是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刘梅生在了这样一块土地上,也身处这样一个幸运的时代。父母从小就对她进行“忆苦思甜”式的教育,无非是“生正逢时”,要比父母更有出息。

但是在刘梅看来,这是父母典型的不负责任,将自己童年没有实现的理想转嫁到自己身上来了,所谓“女承母业”莫不如此。不过,从自己的童年到现在,刘梅对父亲总有一种陌生的感觉,在省城做文化工作的父亲,虽然疼他,可是毕竟缺乏耳濡目染的亲情。

初中就在雪峰中学度过的刘梅,已经为自己攒足了资历。高一一开始,就象理所当然地成为雪峰文学社的女头目:社长兼总编辑。在她任内主管的文学刊物《雪峰文学》更加受到同学们的欢迎,投稿数量成倍增长,最为特别的是,稿件质量明显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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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期末,刘梅和编委们策划了一期长河乡土文学专栏,主题是要反映淳朴的长河山民和刚健的雪峰山精神。冬天的日子,没有太多的同学能够热烈地关注这个消息。吃过中饭赶往教室的肖骁霄却在这个消息前停留了一会儿。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自从来到雪峰中学,因为忙于适应新的环境,居然没有去关注文学了。正好,这个时候可以投投稿子啊?应当说,高一学习不是很忙,可以考虑一下文学爱好的。于是,到了教室,酝酿感情,回忆自己在乡村度过的童年、小学和初中,以及来到雪峰中学的变化,慢慢地,诉说的欲望就来了,笔尖不由自主地流淌起来:

黄|色的土地,给了祖祖辈辈黄|色的皮肤

祖祖辈辈就生活在这贫瘠的黄土地上

一直到了

父辈的眼睛也变成了干涸的黄浊色

黄土地用父辈黄浊色的眼睛透出了黄|色的幽灵

黄|色的土地它一直没有变绿也在顽固地传宗接代

一代,一代又一代

企图也把我彻底同化了让我拥有了黄|色的皮肤

但是我的黑色的眼睛清澈透亮

将永恒地用它寻求着永恒的绿旋律

十行诗,肖骁霄想着要给她一个名字,不由自主,“黄土地&;amp;#8226;黑眼睛”六个字就接踵而出。按以往写诗歌的习惯,誊写一遍,不再做任何修改。翻出一个信封,装了进去。上完晚自习课以后,肖骁霄“顺便”路过雪峰文学社信箱前,将稿子放了进去。很快进入了自己设想的内心生活当中。

刘梅和虾兵蟹将编辑们在处理来稿,这真是一种如临大敌的境况,刘梅的宗旨是,试图对每一封来稿负责,这是自己获取读者垂爱的唯一的有效办法。稿件还真不少,熟悉的名字和笔迹也不少。

突然,编辑袁丹凤叫了起来:“哇塞,肖骁霄也投稿了!”袁丹凤就如她的名字,一双丹凤眼,迷倒班上无数欲望蓬勃的男生。

刘梅歪头瞄了瞄袁丹凤,不太在意地说:“就是那个风靡一时的宿舍大内总管?”

袁丹凤赶紧回答:“是啊是啊,就是他,想不道他也会写诗歌耶!”

刘梅边向袁丹凤要过肖骁霄的稿子边说:“不就是一个好武斗的粗鲁汉子嘛,写了个诗,至于你那么夸张吗?”接着挤眉弄眼笑着小声说:“哎,是不是早就芳心默许、就差以身……”

袁丹凤急得跳了起来,笑着要找刘梅算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