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骑马出发(第1页)
宋凌霄特别没出息地抱着陈燧掉了一阵金豆子。
他抬起头时,只觉得陈燧衣襟前头那块都被他给弄湿了。
意识到这一点,宋凌霄顿时脸上热起来,闷闷地说:“你有没有备用的衣服?对不起……我好像把你的衣服弄湿了。”
陈燧轻笑一声:“确实,湿得够厉害的,这风一吹,透心凉啊。”
宋凌霄又羞又恼,忍不住捶他。
“你这手劲儿挺大的。”
“那是,当初把吴紫皋的腮帮子都打歪了。”
“不愧是宋坊主,手下的作者都治得服服帖帖的,这拳打脚踢功不可没。”
“陈燧!”宋凌霄破涕为笑,那股子暴躁的劲儿过去以后,又觉得好像自己反应有点过激,平白地惹人笑话,但又想,陈燧也不是别人。
“怎么样,要不要明天早上再走?”陈燧见宋凌霄笑了,心下也是一阵释然,心情跟着愉悦起来。
“不要,我把我爹气个半死换来的半晚上时间,决不能浪费了,快,今天晚上就通宵赶路吧!”宋凌霄发表豪言壮语。
陈燧似笑非笑地瞅着他。
“你干嘛这么瞅着我?”宋凌霄知道陈燧露出这种表情准没好事儿,“难道晚上赶不得路吗?”
“寒冬腊月的晚上,那风你受不住。”陈燧笑道。
“你也太小看我了。”宋凌霄一撇嘴,他好歹也是21世纪的社畜,凌晨五点从郊区骑共享单车去上班这种牛逼事他还是干过的,“何况你这什么毛皮的衣服挺暖和的,到时候就把咱俩这么一包,只露个眼睛在外面,冷不到哪儿去。”
“你自个儿包着就行了。”陈燧说道,“到时候把你这堵墙往我前头一放,什么风都挡住了,也省得我透心凉。”
宋凌霄听着前半句,还有点感动,陈燧统共带一件厚衣服,竟然是为了给他保暖,听到后一句,他就冷漠。jpg了。
“行,是你不要的,不是我不分给你,到时候你可别嫌手冷。”宋凌霄从陈燧怀里挣脱出来,走到那匹鬃毛黑亮的高头大马前,黑夜之中,那匹马就像一头野牛一样高大剽悍。
“哗……”宋凌霄不禁发出惊叹声,怎么会有这么威风凛凛的大黑马,比他们家那一匹大黑马还要魁梧,而且,陈燧这匹马有一种沉稳内敛的气质,好像一位高深莫测的长辈,光是看到它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觉得很安心。
“这是沉水。”陈燧介绍道,“它的父亲是御马,是先皇最喜欢的坐骑,它的母亲是同族中精心培育起来的黑骊驹,沉水血统纯正,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因为它的性格坚毅沉静,所以取名叫沉水。”
宋凌霄听得直点头,看得出来,陈燧对这匹马非常爱惜。
接着,陈燧转过头去,一手抚着沉水的脖颈,一边对它柔声说:“沉水,这是宋凌霄,是我喜欢的人,他还是第一次骑马远行,你要照顾他一点,好吗?”
宋凌霄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不是,陈燧,你在说什么!
陈燧似乎全然未觉,十分自然地将这番话说给沉水听。
以至于宋凌霄自我反思,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古代人表白的时候,应该不是用“喜欢”这个词,是……什么心悦君兮君不知,对,应该是“心悦”?哎呀,鬼知道呢,反正喜欢肯定就是单纯的喜欢啦。
沉水摆了摆它高贵的头颅,冲着陈燧的手打了个响鼻,两只前腿原地踏了几步,发出“哒哒”的声音。
“好,我明白了。”陈燧笑着拍了拍沉水的脖颈,回过身来,对宋凌霄说,“上来吧。”
宋凌霄迟疑着靠近大黑马,近距离看到沉水的眼睛,那么漂亮、温柔又衿贵,他忍不住伸出手,也想像陈燧那样摸一摸沉水的马鬃。
“哒哒”,沉水意识到宋凌霄想要亲近他,主动晃了晃身子,向他靠过来。
宋凌霄如愿摸到了健壮又温暖的大黑马,它身上的毛毛摸着有点扎手,顺着摸的话又非常顺滑,想来是平时吃的非常好。
“我也喜欢……沉水。”宋凌霄说道。
陈燧笑了一下。
宋凌霄脸上微微发热,诶,有什么不对吗,喜欢不就是这么用的吗?喜欢人,喜欢动物,喜欢护国寺经书纸……他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呀。
不过,沉水这个名字,真的和陈燧像到爆,不念一下还不知道,如果平翘舌不分,那就是两个一模一样的名字!
我也喜欢沉水。
我也喜欢陈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