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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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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影海报。旁边是她梳妆的盒子,另一侧放着几本书,上面隔着一本淡绿色封面的记事本,被一支原子笔的笔帽夹着。

我下意识认为那是她的日记。好迷糊的女人哦!我在心里暗叹,她怎么就那么放心我呢,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不知道我多么想知道你的一切的吗?我的手小心翼翼地伸了过去,那上面似乎还带着她常年书写的温度,像脉脉流水的岁月。

纸是象牙白的白纸,笔是非常普通的原子笔,淡蓝色的透明笔壳,隐约可见里面绘着可爱卡通图案的笔芯。我拿着它,想象着多少个夜晚毓敏秀就这样坐在桌旁,静静地书写。恋爱的甜蜜,工作的烦忧,生活的感悟,不知道她笔下会不会有我呢?又不知她笔下的我是怎样的呢?我心里竟涌起了一股淡淡的期待。她是否也会像我想念她一样的想念我呢?或者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是极好的。我一厢情愿的想着,打开了那本记事本。映入眼帘的事实让我心里的痛意一点一滴蔓延,像一只无形阴骘的巨掌揪着我的心脏,越揪越紧,好似要拔出胸膛似的,痛得我几欲窒息。

那纸上满满一纸写着丁建国的名字,潦草的,重叠的。我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浓郁了多少相思最后才简单地汇成这三个字,没有千言万语,没有华丽诗句,这三个字,便是全部。我无力地合上记事本,将笔小心地夹好,放回去。没有我,没有关于我的一丝一毫,也没有别人,她的故事里只有丁建国。冰凉的夜风似乎想挑开厚重的窗帘,几经努力之后,窗帘只是轻轻晃动了一下又重归于沉寂,就像一枚投入无底深湖的石头,惊起一丝丝涟漪罢了。我知道她爱他,我这样告诉自己,我从见她第一面就知道了,但是没有人说知道了就不会痛。我不顾一切地来了,仍然走不进她的心里,因为那里,早已有一个男人住下。

一整个晚上我都在半睡半醒之间辗转难眠,我仿佛梦到我们初见那时她笑哈哈的听我说糗事,羞涩的说我好流氓,我手把手的教她练枪,我们一起去路边的草地摘野菜。一切都好好的,但她又突然跟我说她要结婚了,我晴天霹雳,求着她不要走,哭着喊着,但她还是毅然决然地走了。我的眼泪沾湿了她的枕头。

醒来之时,天已经透亮,清晨的阳光努力的从窗帘缝中挤下来,将整张梳妆台都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晕。我的额上都是冷汗,我喘着气一眼就看到了书上的那本记事本。也许曾有一天,她也在害怕失去的惊恐中醒来,如我这般。我想起毓敏英直勾勾的眼睛,那么魅惑的眼神,最初为什么没有看上他呢?

毓敏秀。

我低低念着。

三个字,我仿佛用尽毕生的力气才启开唇齿轻轻逸出,心里莫名的揪痛让我大口大口的呼吸。我实在是不够大度,可以心平气和的把你交到他手里,可以若无其事的祝你新婚幸福,我的心,它会痛。但是痛,我便只能任由它痛着。我无能为力。我坐了很久,调匀了呼吸,才静静地起身出了房门。

☆、第 23 章

客厅里坐着一个男人,正在读报纸,听见动静,从报中抬起头来朝我微微一笑。五十上下的年纪,穿着一身深灰色剪裁得体的中山装,整个人显得既精神又挺拔。很干净的五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松垮垮的架在又高又直的鼻梁上,整张脸看起来斯文又英俊。他笑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勾成一抹上弦月,隐隐能够看见毓敏秀的影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毓爸爸,比我想象中的干净温和。

“醒了?”他说,声音略带沙哑,和毓敏秀像极。

“叔叔早上好。”我脆生生地叫道,从小到大乖戾内敛的个性,让我再找不到其他词语。

毓爸爸微微点头,没有回话,只是嘴角的弧度越发上扬了一些,抬手扶了一下他几欲滑下鼻梁的眼镜。性子淡淡的,透着一股精明睿智。

毓妈妈也一改昨日不冷不热的性子,笑着向我打招呼,让我有些无措。我轻声应答,让自己尽量表现得乖巧可爱。走进卫生间里,我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似乎天生就带着这样的肮脏腌臜,只有在卫生间这种带着同等性质的地方才能得到暂时的缓解和释放。我拧开水龙头,掬了一捧水泼向脸上,冰凉的触感才渐渐止息我不安的内心。其实他们都是好人,都很善良,我却莫名的不自在,好像随时都会从裤兜里掉出一两件毓家的宝贝似的。我抬手,将下塌的嘴角抬了抬,换上一个甜美的微笑,走出了卫生间。门外,毓敏英不耐烦的手正欲落下,遇见我微微一顿,从我身边挤了进去。

毓敏秀已经起来了,正在厨房里忙活。一时间,厨房里传出一阵锅碗的声音,然后毓敏秀叫我们吃早餐。毓家的早餐如今说来很是平常,只是简单的油条豆浆外加几个茶叶蛋。在戏班,我们吃的大多都是米粥和包子。

毓爸爸一边吃着油条,对毓敏秀说道:“阿秀啊,婚纱我已经赶得差不多了,你待会得空去店里看看。要是还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我再改改。”

“知道了,那我待会和阿凤一起去看看。”毓敏秀应道。

毓爸爸轻轻嗯了一声,没再说话。之后毓妈妈收拾了碗筷,我们和毓爸爸一起出门了。毓敏英只说了有约,并没有帮毓敏秀准备婚礼的事,毓妈妈似是宠溺地责备了她两句,便也没话了。

毓爸爸的成衣店离家并不太远,只走了两个街口就到了。店面很小,两面墙壁上挂着一些做好的衣服,角落里还放着一台缝纫机,上面还堆放着一些制衣剩下的布料,所以显得有些拥挤杂乱。两排成衣中间有一个用窗帘隔开的换衣间。毓爸爸把婚纱交给毓敏秀,毓敏秀就进去了。

在过去我的认知中,裁布制衣做出来的衣服都是那种两袖宽大、腋下恨不得长到腰上的衣服,或者是一脚长一脚短又掉裆的裤子。我从没有想过毓爸爸的手艺那么好,这些成衣看起来竟还有些款式,收腰提肩倒是似模似样,更令我想不到的是,毓爸爸似乎技术更胜一筹,专门为自己的女儿出嫁缝纫嫁衣。

不一会儿毓敏秀忽然掀开换衣间窗帘一角,朝我轻轻勾了一下手指,道:“阿凤,过来帮我一下。”

我不明所以地走进去。那个换衣间很小,几乎只容纳得下一个人转身的距离。我一进去,几乎就和毓敏秀贴在一起了。她背对着我,后背一大片白皙的肌肤裸露在我面前。

“帮我拉一下,我够不着。”她说。

那是一件后背拉链的婚纱,因为腰束得很紧,所以拉链开到了腰上,又因为腰束得太紧,所以毓敏秀只拉上去了一点点。我的手拿着那条拉链顺着她的后背慢慢地往上拉,几乎能感受到她后背的温度。因为指尖那里,微微发热。她很瘦,两块蝴蝶骨很优美,衬在白色的婚纱下,直觉得就要羽化而飞了。她的脖子很美,略微低着头能看到清晰的脊椎骨延伸入发际线。有几小绺头发散下来,说不出的风情。我慢慢拉着,终于拉到尾了。

“好了。”我说。脚下却是没动。她一转身,几乎和我撞了个满怀。我急忙道歉,从那个小小的换衣间里出来了。她紧跟着出来,我这才看到了前面。

婚纱是圆领的,露出她圆润的锁骨。锁骨下面是两抹浑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裸露得部分有点多的缘故,直觉得那两抹浑圆饱满无比、娇艳欲滴,让我想起树上硕大红润的苹果来,大抵都是已熟透待摘的状态,竟也一样的惹人垂涎。腰肢细极,堪称不盈一握,被腰封很好地衬托出来了,越发显得胸前那两抹浑圆饱满无比。袖子是泡泡袖,两截手臂像两截洁白的莲藕。五指纤纤,手上戴着和婚纱一样质地的手套。裙叶散开,被她提在手里,露出纤巧白皙的小腿。真是很难想象,这样一件婚纱竟只出自一人之手。

“真好看。叔叔真厉害。”我恭维说。

毓爸爸也是得意,看着她笑逐颜开地赞道:“嗯,是很好看,差不多了。”

毓敏秀转个两个圈,略微提着裙叶走了两圈,又觉得真正婚礼的时候是要放下来的,前叶正好落在她的脚踝上,不沾地,又隐隐生风,后叶拖地,一段长约一米的距离,显得身姿高挑摇曳,最后满意地说道:“还是爸爸的手艺好,很适合了,不用再改了。”她撒娇似的抱住毓爸爸,“爸爸最后这段时间辛苦了,现在可以好好休息了。”

毓爸爸宠溺地看着她,“还不行,还有头纱没做。”

“头纱简单嘛,以爸爸的手艺,那还不是一眨眼的功夫。”

“你就会得了便宜卖乖。”毓爸爸嘴上始终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