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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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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1页)

☆、第 35 章

仍然是那个寒冷的冬天,王玉桂双手胶着,坐在毓敏秀的床上——就在我的床旁边,但她几乎没睡过。几乎丁建军和徐红离开之后她就开始东奔西走地找戏了。她说时下正是年关,多走走勤跑跑,一定能找到演出。整个戏班和丁家的担子都落在她肩上,她不过是个二十五岁的大姑娘而已。后来丁建业说他是丁家唯一的男人,要勇敢地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加入了她的队伍。

王玉桂说道:“我知道现在这种情况向你提出来是委屈你了,但是……”她咽了一口吐沫,没有把但是后面的话说出来,而是顿了顿,问道:“你和建业交往有一年了吧?”

她不说我几乎已经忘了,我在和丁建业谈恋爱。时至今日,我都不能很准确的定义我和丁建业是否谈过恋爱,如果他那些肤浅的小笑话算是取悦我,他那些从不要求回复的信算是吐露心事的话,那或许就有过吧。但我心里空落落的,那些笑话和信的内容,早就不记得了。

“建业这孩子还年轻,不够成熟,又不够懂事,这是真的。但好在他重感情,对感情专一,又肯吃苦。老话说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你……”王玉桂絮絮叨叨的数着丁建业的好,一抬头见我怔愣着,又问:“你在听我说吗?”

我说我在听。她黯然的点点头。我看见她银灰的头发中夹杂着白发。都说夫妻同心,随着丁永昌病重、逝去,她的双颊也深深地凹陷了下去。她穿着一件波点棕色对开外衫,胸前再也撑不起她丰腴的饱满。她随着丁永昌一同老去了,没了精神骨儿。

“建业以前跟我说过,说对你有好感。当时我觉得你们都还小,不着急,但没想到……”她的喉咙一哽,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她一定想起了丁永昌。哪个疼爱孩子的父母不想亲眼看着儿子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只是丁永昌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阿姨,你别难过了。”我走过去,坐在她身旁,抚着她的后背。

她抽噎一声,擦去眼泪。双手握住我的手,不住的婆娑着,手背上残留她的泪渍。“都过去了。我现在,”她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我这也算在完成他的心愿。”

她仿佛在交代后事一般,好像了结了她那些心事,她就可以了无牵挂的离开了。但是我不爱丁建业,那些她牵肠挂肚的事都与我无关。不忍和同情都不足以成为婚姻的筹码啊!于是我说:“阿姨,现在戏班光景惨淡,我不想考虑儿女私情,我想等戏班度过了难关再说。”

王玉桂点点头,“是这样没错,但问题总要一个一个解决,这始终是我一块心病,早些定下了我也少了一件心事。”

“你有更适合的人选。”我说。

她一愣,“谁?”

“林佳喜。”

“阿喜啊。”她低着头,松开我的手,两只手相互胶着,像是在考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我又确认说林佳喜比我更适合。她却以为我不答应丁建业是林佳喜的原因,又问:“你是不是听别人说什么了?你别听别人胡说。建业是和阿喜走得近一些,建业是把她当妹妹的。建业和我说过这件事,但戏班的事一拨接着一拨,就给耽搁下来了。”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解释清楚所有的一切。我低着头,沉默。我想起林佳喜说会嫁给丁建业的话,那只白色的外国小狗一起在脚边打转。那天是个好天,紫色橘红色的霞光布满了整个天空,投落到在她布满薄汗的脸上,金灿灿软蜜蜜,但那天之后,我再也没看过日落。

“阿喜是个好孩子,就是为人有点势力了,又好大喜功,做事情还可以,做媳妇就有点……”她望向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我说。意思是我不需担心丁建业会和林佳喜有不当的关系,她不会承认林佳喜做儿媳妇。我从窗帘的缝隙里望向外边,天凄凄寒寒阴沉如幕。我想到毓敏秀,想着她今夜在哪里过夜,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受冻。她在寒风冷雨中奔波,而我却坐在这里,身上盖着温暖的毛毯,谈论着别人的婚事,什么都帮不了她。

王玉桂笑了笑,再次抓起我的手,“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和你很投缘。我曾经有个女儿……”她说到这里,喉咙又一哽,我听见她狠狠咽下喉里的悲痛,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她曾有过一个女儿。她握紧我的手,“也许你就是上天派来弥补我的遗憾的。”

我的软弱在她眼里变成了一种美德。懦弱可以变成朴实,逃避可以是与世无争,伤痛可以带来拥抱。我想起过去的种种,她小心翼翼塞给我两件大尺码的胸罩;丁建业抓住我偷东西的时候她袒护我;她抱着我说过去只是生活的一种经历,不是负担;我在毓敏秀的婚礼上喝得酩酊大醉,她把我带回戏班,然后她撮合我和丁建业在一起,为他说亲。原来都只是一种错觉而已。生活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幻象,最终破灭了。我突然就分不清谁真谁假了。也许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两面,或者很多面,它们不同时存在,而我们需要很多的契机在很长的时间里才有幸偶然遇见。

“建业是个好孩子。”她再次强调。

“嗯。”我想我不能有更多别的话了。

“那你是答应了吗?”

我没有应声。

窗外的风呼呼地吹着,从窗子的破洞里挤进来的几缕风吹得窗帘呼呼作响。从那台破旧的收音机里听说近几日会有台风袭击台湾,不知道会不会波及这深山,不知道她是否赶得及在台风前回来。我起身将窗子关好,天又下起了毛毛细雨。深山里的冬天总是这样,阴雨连绵。丁建业和她都去找戏之后,生角被一个二线演员顶替。那个演员的老婆是个醋坛子,致使小生的表演束手束脚,生旦情感和眼神的交流不到位,反响一直不好。倒是旦角,我和林佳喜之间总会闲置一人。反串生角的想法出其不意地跳进我的脑海,让我整个人蹭得站起来,把王玉桂吓了一跳。她惊疑的问道:“怎么了?”

“阿姨,我要学小生。”

“啊?”

“我想做小生。”

提亲的事最终不了了之。

☆、第 36 章

我从箱子里翻出夏天的汗衫,想重新剪裁一件束胸,但仅仅一层薄布的汗衫早已束不住我胸前的饱满了。我又偷偷裁下丁永昌过世时剩下的一段白绫,紧紧地缠在胸前。在那个小房间里,时光暗淡,我仿佛回到了当年那个忐忑羞耻的小女孩。我把手紧紧贴合在胸口上,数层白绫裹束下依稀还能感受到它的柔软,就那样莫名地叹了一口气。

专家说过,同性恋者是由先天生物因素决定,加上后天社会心理因素的推波助澜,使一个人对同性情感的感受超过了绝对阈值,最终促使一个人做出同性行为。每个人心里都潜藏一份同性的恋情,它可能躲在血浓于水的母女亲情后面,可能躲在亲密无间的姐妹之情后面,但只要超过这个阈值,它就会演变成为几千年的传统封建礼教所不耻的同性行为。而年轻时候的我,也许是我烧掉那本忘记了名字的传记之后,也许是我躲在阴凉的时光角落里搓洗那件沾染暗褐色经血的底裤时,不可避免地超过了这个阈值。因为年轻,所以无知地定义爱情的模式,并固执地遵循着这一模式,所以一次又一次嫌恶自己隆起的胸部,如同一颗不该存在的肿瘤,而那清也清不净的茂密阴'毛,就好像昭示着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动物本性的可悲命运。这是对幼时干净纯粹的生命的否定,是对年轻的神圣的爱情的亵渎,它耀武扬威,但我们无能为力。时间让我们毫无例外地成长起来了。我毫无例外地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

一切都是命啊!

然而我的小生生涯并不顺遂。有些东西可以是后天学习塑造的,胸部可以抹去,身高矮可以穿上朝天靴,但嗓子天生阴柔却是我无法克服的难题。我想着朝天空声嘶力竭地高喊,又担心过犹不及。歌仔戏越是传统,观众的品味越是刁,生角是一出戏的核心所在,表现的是男性的果敢、智慧和力量,又岂能阴柔过旦角?不过两三场,就足以让我无地自处了。

毓敏秀回来的时候,我正满脸挫败地从舞台走回我们的小房间。我推开门,见她只穿着一件里衣,背对着门。听到声音,她慌忙地拿起床头的外套捂住胸口,回头见是我,才嗔怪着说:“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哪个男人进来了呢。”一边将外套披到身上。

我满脸愁容,有气无力地走到床边坐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小别之后重逢的喜悦没有驱散我心头不能有所作为的失落感。她心思聪慧,看我的妆容估出了七八分,问道:“你反串了?”

她刚从寒风中进屋的鼻尖红红的,薄薄的嘴唇就在我的面前关切的问候我,我心中顿时一片柔软。看着她疲惫却不失精致的脸,我突然粗着嗓子,挑起她的下巴轻佻地说道:“妞儿是不是从来没见过这么英俊潇洒的帅哥啊?”

她噗地巧笑出声,却是配合地轻轻点头,任由我捏着下巴,媚眼如丝,“你是我见过的男人里面最英俊潇洒的了。”

我凑近她:“那你有没有对我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