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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做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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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对准了,哎呀,偏了,没进去,你的头再低点儿,腿,腿再分得大些,对准,啊,终于进去了。”

“好痛!我不要玩了!”

“乖,再练习几次就好了。”

你问我们在干嘛?没听出来?Max在教我打高尔夫球啦。一边教一边上下其手地吃我豆腐。他说我精力太旺盛,需要发泄一下,于是每天都想方设法转移我的注意力,希望我能把爱因斯坦忘掉。我被迫跟他去了一周的健身房,已经快累死了,周末本想好好睡个懒觉,又被他拉来打高尔夫球。端着这么个要命的姿势,我给他累得混身都痛。

八天过去了,爱因斯坦没有再跟我联系。从第八天开始我就不停地打电话问Steven有没有一个名叫Heather的十八岁女孩失踪或被害,Steven一直说还没有,还没有。一直到了第十一天,Heather(不管她是谁)没有出什么事,到是有人报案说有个叫Rebecca的女生失踪了,具体失踪时间不是很确定,有可能是三天前,也就是爱因斯坦说的那天。

会跟爱因斯坦有关吗?Steven很无奈地对我说(这些天我给他打了几十个电话了):“Heaven,你别瞎担心了,经常会有人失踪,尤其是十几岁的少男少女,叛逆期嘛,闹个离家出走什么的,过一阵子就又回来了。不是每个人都被变态绑架的。再说失踪的人叫Rebecca,不是Heather。”

Max也说:“不过是哪个无聊透顶的人,不知在什么地方捡到一块头骨,跟你开个恶意的玩笑,他自己也不知道头骨属于谁,随口起了几个名字,什么Juliet ,Rebecca的,根本就是信口开河。”

Go To也说让我放宽心,那种无聊的变态,不理他就没戏唱了。

但愿如此!这次我真的很愿意被他们说服。

Max守了我十几天,终于可以放下心办公事去了。我也暂时松了口气,得好好干活儿了!下班后,趁着牢头不在,我请Go To吃饭,这阵子光在他家蹭饭了,怎么也要礼尚往来一下吧。于是一起去了多伦多的绿宝石餐厅。那是间新开的馆子,上次我们研究室进新人大家一起来过,我觉得还不错,是地道的中国北方菜,尤其喜欢他们的铁板烧。

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有点儿后悔了,菜做得还不错,可是环境不太好。多伦多本来就比我们那里乱,这间馆子又开在中国城,食客更是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上次我们人多不觉得,这次只有我跟Go To两个,明显落了单儿。临桌坐着四个亚洲人,身上都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服,有两个人还敞着胸膛,露出身上的刺青,不知是不是混帮派的。那几个人一边喝酒,一边不停地往我们这张桌子上瞄,还不时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然后露出不怀好意的笑。

Go To正在剥虾,我用胳膊肘儿拐了他一下,小声说:“我们走吧。”

Go To把虾放到我的盘子里:“怎么吃这么少?再吃点儿。”

我用眼睛示意他临桌的几个混混,Go To放下筷子,沉下脸狠狠地盯着那几个人。

一个东西脑袋剃着南北头的混混儿站了起来,对着Go To叫嚣:“小子哎,看什么看?看哥哥我长的漂亮?”

“你们给我放干净些!”Go To一拍桌子也站了起来。

“别,别,Go To,我们走吧。”我小声帮Go To打退堂鼓。他们有四个人,我们才两个,不是说双拳难敌四手吗?真打起来,怕是咱俩要吃亏。

晚了!那四个歪瓜劣枣横着身子晃了过来,把我跟Go To围了起来。一个脸上长了好多痘痘的麻皮瓜把手肘搭到我的肩膀上,象个三流电影里的无赖似的说:“小弟弟,瞧你这相好细皮白肉的,能满足你吗?还是让哥哥我好好儿的教教你吧。”

“你们最好马上离开,不然我报警了。”Go To说。

好丑的瓜!我拍掉他的猪手:“大哥您长得太抽象了,小弟我审美观点不够特别,欣赏不了,您换个人试试吧。”

另一个剃着秃瓢的亮瓜居然伸手去摸Go To的脸:“怎么样,你们哥儿两个陪我们兄弟玩玩儿?”

太不象话了,老虎不发威,他们当我是病猫啊!居然当着我的面调戏我家Go To,他们要是长得漂亮点儿也就罢了,偏偏四只癞蛤蟆样。我也站了起来:“把你的爪子拿开。”

“呦,小美人生气了,是不是嫌哥哥我冷落了……啊——————”

我抄起铁板烧砸了过去,正砸到他的脸上,立刻开了果酱铺了。满桌的菜,就数那个“盘子”最够分量,那道菜最热,那铁板还冒着热气呢,不过,唉,我有点遗憾地想,没有刚端上来的时候热就是了。

Go To随手掀翻了桌子,一场混战开始了。顿时只见盘子与菜碗齐飞,椅子共酒瓶同舞。看不出来Go To平时斯斯文文的,还挺能打的,他以一敌三还能不落下风,(当然也多亏我的铁板烧先给秃瓢瓜一个金光闪闪,让他一时失去了战斗力),就只剩下一只发育不全的小枣儿留给我,简直是对我的侮辱!

那三个大歪瓜眼看占不到Go To的便宜,金光闪闪先气急败坏了,趁着东西脑袋和麻皮瓜缠着Go To脱不了身,他居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子,“我今儿花了你这张脸!”说着就要划Go To的脸蛋儿。

我急了,一脚踢飞小劣枣,冲了过去,拼着被东西脑袋打了几拳,扑过去用手臂挡住了刀子。一阵刺痛,我的右手几乎失去了知觉。

血顺着我的手臂流了下来,“云——”Go To大叫了一声,挣脱了麻皮瓜,他象疯了一样扑到金光闪闪的身上,一顿拳打脚踢,根本不管剩下的两人落在他背上的拳脚。

再打下去该算正当防御过度了,(你还正当防御?你忘了是谁先动手的了?) 我正想上去拉开Go To,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警察来了!”几个小混混好象也吓到了,转身要跑。Go To还不依不饶地追打着金光闪闪。

“Go To,别追,我们快走。”

Go To来到我面前,扶着我,眼睛都红了:“云,觉得怎么样?”

“不要紧,先离开这里再说。”

7

终于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Go To把车开到几条街外,停了下来,要看我的伤口。我穿着淡青色的T恤衫,半条袖子已经被血染透了。“没事,血止住了。还好没划到你的脸。”我摸了摸Go To的脸蛋儿,后怕地说,要是那么漂亮的脸被毁了,我可真是百死末赎了。不过,Go To的俊脸上还是有几个青紫的印子,衣服上也沾满了菜汤。看到他紧张又心痛的样子,我对他笑了一下,表示没事。

“让我看一下。”Go To坚持着,小心地帮我退下衣袖,我的右臂上有一条半尺长的血口子,不过血确实已经止住了。他心疼地拿出急救箱要给我包扎。

“不用了,这样好得更快。”

“对不起!云,我没有保护好你。”

“别这么说,是我不好,什么地方不挑,非来这么个倒霉地儿。还害你差点受伤。”真是流年不利,我吃了Go To那么多顿饭,也没出过事,好容易想请他一回,谁知道饭没吃饱,倒吃了顿打。

“走吧,回家吧……”想到回家,我心里叫了声苦,这一身狼狈,回到家见了Max怎么说啊?一想到他又要念我三万六千句,我的头马上疼起来。但愿Max今天公事忙,晚点回家。只要过了今晚,我的伤就会好个大半,也许他就不会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