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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狼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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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第1页)

马车厢里一时安静了下来。

良久,星月猛地抬头,眼睛带着灼灼亮芒:

“你到底要什么,全都说出来罢!”

于是,经历一系列的讨价还价,日后被某人大骂为丧权辱国第一条约,然后死皮赖脸不肯承认,左躲右藏,抱头鼠窜的口头文件就这么签下了。

仅仅是口头的。

楼魈似乎根本就不考虑会有争端出现的情况。

还是他根本就不觉得有必要考虑?

不过别忘了,星月早前还签了另一纸条约,若非看凤姐面子,恐怕早就上了大陆通缉榜了。

还是得尽快解决的好。

又剩一个人了!

星月叹了口气,回想起最后几句对话。

“小丫头,真决定这样么?到时吃不了苦可别哭着来求我。”

“第一,我不是小丫头。第二,即使我真的有麻烦,也不会想到找你,我又不认识你。”

“啊!那可真是太令人伤心了!把这戒指戴上”。

“干嘛?我不要”

“戴上!救命用的”……

虽然星月不想承认,但她知道,每回别人关心她的时候,心里总是暖呼呼的,有种说不出的感激。

而对于楼魈,虽然这个人令她被自己人误会,甚至被赶出了风雨楼,但星月就是产生不了讨厌他的感觉,甚至在不觉间有点喜欢这个人了。

不过可千万不要误会,这种喜欢,对星月来说,可单纯得很。

感觉和一个人呆在一起,时间过得飞快,这就是星月所谓的喜欢。

不过,这种对星月来说简单之极的感觉,在别人眼里看来,似乎总是搞得复杂得很。

在他们看来,这种感觉,将直接关系到某个人和另外某个人是否要缔结某种盟约。

某种两个生物个体一生生活在一起的神圣盟约。

缔结了这个盟约之后,再和其他人来往时,特别是女子一方再和其他人来往时,总会有着种种无形的障碍存在。

这种无形的障碍,于所有人的纷乱的思维,包括当事人自己不够坚定的意志。

真是莫名其妙!

再然后,星月看见了两帮人。

一大帮人围着另一小帮人。

这是龙渔市一条宽阔而且不太拥挤的大街,各种叫卖声充盈于耳,各种游人来往如织的同时,有着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供两帮流氓在街头互砍。

实际上,这也是龙渔市的一大景观,只要不伤到来岛贵客,不但没人会管的,而且周围的人还会非常欣赏这种免费的角斗表演。

这种没有限制的拼斗,比之武场上的高手比拼却又是另一种风味。

甚至,在两帮人火拼完毕之后,某些尊贵的路人会丢下同样尊贵的药物和金钱:

若他们满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