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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神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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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暂时就到这里吧,勉强继续修习的话,见效缓慢不说,在没有药物辅助的情况下,对身体反而是有害无益。”格里斯收拾情绪,活动了一下脚踝,感觉随着斗气等级和属性的提升,已经好上许多,干脆便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嗯?”

格里斯本想下车透透气,哪知才刚下车,环顾四周,却紧紧皱起了眉头。

不知什么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夜色已经深沉,道路两旁都已经生起了若干火堆。眼下在道路左边背对着森林扎营的,是格里斯几十人的随行部队,而靠马路右边的溪水扎营的,则是海伦的歌舞团。

然而让他不满的是两支队伍的扎营方式问题重重,相对来说,自己这边有个老成持重的骑士长加里在,其扎营方式勉强还算职业,至少做到了防备来自道路两旁以及来自森林内部突然袭击的可能性。只是对于一些非常规的攻击手段,比如大规模的火攻、弩箭等,就比较勉强罢了。

可表现得最业余的,却是道路对面高手如云的海伦表演团!    是药三分毒,适当用药没事,但一旦用错药或用过头,那后果就不好说了。面前这位虽然名声很臭,没什么本事,多半是继承不了国王之位的,但他眼下依旧是最受父母宠爱的小王子。据说这次离开王城的命令,也是国王希望他能避开大王子和二王子之间争夺王位的激烈漩涡,所以才忍痛将这个最没本事的儿子从王城赶走,还赏给了他南方最大的城池伯恩作为补偿。

德克还听说在做出这一决定后的没多久,国王就在王后的抱怨下有了悔意。只是当时的格里斯已经完全沉沦在了途经红叶王国,正按计划进行全大陆巡回表演的著名歌舞大家,有大陆第一美人之称的海伦的倾城美貌之下,因此无论国王和王后怎么劝说,格里斯都寻死觅活地要求前往海伦计划表演的下一站——伯恩城去继承城主之位,以方便他讨好美人。

随后这一路陪同对方前进的格里斯殿下对海伦继续各种奉承耍帅,却没料到耍出了问题,在几小时前不慎从马上跌下来摔到了头,摔坏了腿。所幸头部没什么大碍,只昏迷了没多久就迅速清醒过来。要是这位小王子不慎出了什么大差子的话,那他们所有随行人员估计都将承受国王王后的雷霆之怒,去职、发配、入狱……

每每想到这里,即便没有成为事实,德克也忍不住后怕得背上冷汗直冒。

眼下身份金贵的格里斯殿下为了追求美人再次胡思乱想,不用冒险的点子倒也罢了,随他折腾去。可要是试用那些道听途说的野方子出了什么问题的话,他这个随行军医铁定是脱不了关系的。

“让你办就办,啰嗦!真要出问题,我不找你麻烦就是。”格里斯的表情变得不耐起来。

顶级纨绔的余威让这个可怜的老军医浑身一个哆嗦,再不敢废话,赶紧端起篮子连滚带爬地下了马车。

马路的另一侧,蔷薇歌舞团的海伦一行也注意到了老德克将采摘回来的一篮子鲜花上下马车的过程。

“小姐小姐,那家伙真是贼心不死啊!伤才刚好就又在想法子讨好小姐了,我看他八成是想叫人做个什么花篮花圈一类送过来呢!”丽莎捂着嘴巴嗤笑道,显然对格里斯的成见很深。

“那些小花多了凑在一起,远远看去还真是漂亮呢,只是采摘下来就真没必要了……”

海伦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下山丘,一边吩咐道:“丽莎,天色不早了,你去催催瓦力那边,让他们别忙卸载道具箱子,都帮忙布置营帐吧。我看纽曼阿姨快忙不过来了。另外叫哈里去帮格里夫伯伯挑水。”

“是!”

侍女丽莎抿着嘴偷笑着一路小跑开。深知小姐脾气的她自然明白对方这次的马屁铁定又是拍到了马腿上——海伦虽然喜欢花草,但并不赞成这种为了讨好她而肆意采摘破坏大自然的行为。

心里感觉好笑,回营地时丽莎的目光便不自觉地多扫了几眼马路对面,却正好瞧见那辆华丽的黑色王族马车车厢窗口的帘子刚被撩起,名为格里斯的王子朝着这边望了过来,心里禁不住又腹诽了几句。

只是此刻的格里斯虽然确实正好看向马路对面,但却并非如小侍女想的那般花痴,他只是眼神迷茫地注视着落日、小溪以及众人忙碌的身影。偶尔几个黑甲骑士经过车窗,发现少年正往外看,立刻停下行个礼后才又离去。

“好平和的画面啊……我到底有多久未曾欣赏过这种和平的景象了呢?”

格里斯喃喃叹道:“想必这些人都不知道,他们的主子在两个小时前就被我替换了灵魂吧?然而他们更想不到,在三年后,那些可怕的魔族就会自遥远的黑暗大陆渡海而来,花上二十年的时间征服这块陆地,灭绝大陆上的全部人类……”

替换如今这具身体原有灵魂的人,他的真实名字其实叫做罗森,原是位于亚欧大陆南部的大陆三大最强帝国之一的罗兰帝国的一个农夫之子。

从罗森的青年时代开始,神秘的魔族突然从亚欧大陆北边登陆入侵,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横扫整个大陆北部到中部大大小小十几个人族国家,所到之处凡有抵抗悉数屠杀。

当时的罗森响应浩天帝国新继位的年轻女皇玛丽安号召,毅然参军,经过十五年浴血奋战,从一个普通的平民士兵累积战功,一路晋升到罗兰帝国二等将军,实力升至白银骑士三级……直到人族和魔族的最终之战,罗森跟随女皇一道战死在魔鬼森林的外源为止,随后他的灵魂重生并附身到二十二年前的这位纨绔无能的红叶王国三王子格里斯身上。

格里斯是大陆北部一个中等国家红叶王国的国王布鲁曼第三子,也是现任王后安娜的宝贝独子,自小倍受父母溺爱,可惜在历史上默默无闻。罗森估计这厮应是属于那种在魔族从大陆北部入侵红叶王国初期就被干掉的可怜虫吧,连魔奸都没资格当的水准。

魔奸,是对后来投靠魔族,背叛人族的所有叛徒的转称。自驾船突然出现的魔族侵略军顺利登陆北部大陆后,他们凭借高大健壮的身体以及强悍狂暴的战斗力碾压所有奋起反抗的人类。在战争初期,包括红叶王国在内的五个北部国家在魔族军队的进攻下快速覆灭,其总耗时竟然不过一年。其时不少来不及逃走的贵族纷纷投靠魔族,自甘堕落,被封魔族第四等公民,沦为帮魔族镇压人族内部反抗军的爪牙。

和魔奸相对的是,二十年的种族战争造就了无数人族英雄,也摧残了无数的英雄。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力量和势力逐一出现在人们面前,其中的人族精英逐渐成长到魔族强者一般的强大。

对魔族入侵反应过来的亚欧大陆中部、南部人族诸国果断结束延绵了数百年的内战恩恩怨怨,接纳北方的难民,收缩领土,捣毁边境农田,从大陆中北部开始节节抵抗,又在节节败退后被迫转战西南。

但那时一切都晚了,战争开始的头十年,人族领土十不存三。又过五年,人族仅剩下大陆南部以罗兰帝国为首的最后三个国家联盟死守抗争。再过五年,亚欧大陆最后一座人族城市沦陷,人族国家机器宣告彻底覆灭,只余下分散在各地的由英勇贵族率领的民间反抗军各自躲入森林,退入荒漠,甚至驾船流亡海外,人族历史灰飞烟灭……

罗森当时便是死在跟随浩天帝国的玛丽安女皇,同时也是领导人族国家联盟最后七年抗战的伟大领袖在退入森林前的最后一战。为了保护不愿抛弃部下独自逃生的女皇,他率兵拼死抵抗。只可惜女皇的提前战死让整支部队军心顿散,那时的他确信一切都已完结,在拼死同归一个魔族高级将领的同时,绝望、悔恨和失落充斥于他的心中。

然而等到再度睁开眼睛,他却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死”,竟是诡异地重生在了二十二年前另外一个和前世自己同龄的年轻人身上,一个本来应在魔族入侵的第一阶段就以销声匿迹的红叶王国的纨绔王子身上。

格里斯,是罗森现在的名字,红叶王国最小的三王子,天生便有着让无数人羡慕嫉妒的身份地位。与他那前世自平民中苦苦挣扎,苦战多年才慢慢崛起的身份完全相反。但是无能、懦弱、纨绔,这三个让他前世最为嫉恨的形容词,用在现在的他身上却是最为准确贴切了。

没花过一点心思,武不能骑马,文不能拿笔,这是无能。吃一点苦就叫累,落一点汗就叫苦,流一点血就叫痛,这是懦弱。贪于享受,好色逞强,仗势欺人,这是纨绔。自魔族侵略开始,一直到战争后期,类似这样的腐烂的贵族特质一直都在各种拖人族后腿,各种间谍和叛变让人族联军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