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我的野人兄弟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部分(第1页)

了个大屁蹲!

“拿开你的手!”她甩下一句话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感觉就像是你在沙漠上快要渴死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湖,满怀希望,走进一看,却是海市蜃楼!我再一次崩溃,可是这次却哭不出来了,脸上传来的火辣辣的痛感无时无刻不在诠释着“欲哭无泪”这个词……

',!'

 ;。。。 ; ;

第4章 危机重重

渐渐的夜已经深了,四周时不时传来的狼吼鸟鸣示意着它们统治时间的到来,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无助感,一个人在这样有食人族的原始森林里跌跌撞撞,每走一步都有踩到毒蛇的可能,每走一步都有可能掉进陷阱,死无葬身之地,可以说是步步惊心!

走了大约十分钟,我已经渐渐离开了野人的聚集地,再也没有勇气走下去了,死亡的味道越来越近,下一秒我就有丧命的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天亮!

我看中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借着月光我看那棵大树的枝桠很多,比较容易攀爬,我小心翼翼地踱步过去,伸手够那最低的树杈,还是差了很多,够不到,原地起跳也还是差那么一个头的距离,在这种环境下,跑跳是不可能的了,连个平整的地都没有!

“差一点,还差一点,就差一个头的高度,一个头,一个头……”我心中默念,然后灵光一闪,随后又被自己的想法深深吓到!

据我了解的风俗,这森林里的大树底下的草丛中基本上都会藏有骷髅头,我壮着胆子在草丛中拨弄着,才拨了三下,就看到了三只骷髅头安静地躺在里头,在月光的映衬下,三个骷髅头散发出银白色的光芒,就像三只鸵鸟蛋一样,大概是放在这里很久了,眼睛已经完全腐烂了,空空洞洞,我抱起其中一只骷髅头,不知道是我太紧张还是骷髅头太过光滑,手一滑,骷髅头掉到了地上,从眼洞中钻出一条血红色的小蛇来,快速地溜走了,我心中一惊:“好险,这要是被这玩意咬着了,我肯定就暴尸荒野了!”

我拿起一根树枝对骷髅头反复敲打,确认里面没有蛇了才敢把它抱到了树枝下,我扶着树干,一脚踩上了骷髅头,双脚站稳后,用力一跳,总算是抓到了树杈,经过一番周折,我终于爬上了树,躺在了高处的树杈上,还算是比较舒适,虽然树杈很粗,足够我一个人躺好,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谅谁都不敢安心睡大觉吧!

半睡半醒间,天已经亮了,一夜无事,一睁开眼,有一个不速之客正在我的脑袋上方盯着我看,定睛看清楚才看出那是一条身材娇小但浑身碧绿的小蛇,在它看来我才是个不速之客!一般这种颜色鲜艳的蛇大多都是有剧毒的,对付毒蛇,最好不好轻举妄动,假装自己是一块石头,这是爷爷教我的。

那条小蛇滑到我的脖子上,冰冷的触感让我毛孔紧缩,只好强忍着大气不敢出,它从我的脖子上缓缓地滑向我的肚子,缪斯族人的怪异肚脐装能让我清楚的感受到它滑行的轨迹,大约三四十秒的样子,那条小家伙终于离开了我的身体,而我仿佛度过了好几个世纪,明知蛇已经远去,我却好久都不敢动弹。

双手使劲地将脸上的冷汗搓干,不知道是不是用力过猛,眼睛睁开时周围都是星星点点,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却忘了自己身在树上,一个前倾,重重地摔了下来,一个白色的东西出现在我的眼前,定神一看,原来是我昨晚拿来垫脚的骷髅,我的鼻子正好对着它的鼻孔洞,它的那双空洞的“眼睛”正森然地看着我,我和它面面相对,那姿势像极了热恋中的情侣的接吻前奏一样,虽然,我不知道它生前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不顾身上的痛楚,一下子从地上激起,一遍遍回想自己昨晚的疯狂举动,感觉像犯了滔天的大罪一样,无论在哪里,这样亵渎死者的做法实在是有违天道。

我采下两片树叶,双手贴着,哆哆嗦嗦地抬起了那个骷髅头,小心翼翼地放进草丛,临走时又用力拜了拜,还诚心地磕了几个响头,就差烧香忏悔了!

我继续往前走,决定要先找回我之前的衣裤,裤子里面有我的手机,衣服是被缪斯族人在我第二次昏死的时候给我换的,那里是缪斯族的一个食物采集点,有临时居住的树屋,之前那场大战后缪斯族也不愿意多做逗留,纷纷都回了大本营,可能考虑到我的装束会引起缪斯族其他人的猜疑,所以给我换了衣服,那么我之前的衣物可能就在食物采集点那里。

缪斯族人是在河边找到我的,而我的身边此刻恰好出现了一条河,沿着河边走应该没错,可没走几步已经没了气力,想想这几天也没吃过什么东西,除了那碗肉羹……罢了,不提也罢。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我究竟是怎么来的这里?这里是我们国家的领土么?难道在我国真的存在着这样一个有野人部落的原始森林?那这里是神农架还是大兴安岭?”

一个个我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围绕在心中,像迷雾一样久久不能散去,思索间竟然忘了饥饿,也已经走出了五六里地。

突然间我的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咔嚓”一声。

我下意识地以为我踩到了野人的陷阱,吓得不敢轻易动弹,过了一分多钟才渐渐放下警惕,慢慢地移开脚,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我的脚已经破了好几道口子,血都已经凝固了,昨晚竟然是光着脚在丛林中奔跑的,都怪那该死的缪斯族人把我的鞋子也一并丢了!

用手拨开表面的尘土,脚下的东西总算是现出了本相,我突然开心地笑了起来,地上躺着的是一只被踩扁了的易拉罐,有易拉罐就意味着这里来过人,哦,不,是来过现代人,既然有现代人的踪迹,说明这里并不是真正的莽荒之地,那么我就有一定概率遇到他们。

一想到这里,我欣喜不已,拾起地上的易拉罐,仔细瞧了瞧,上面印着的是中文,写着:白氏可樂,还是中文繁体字。

我差点笑得把口水喷出来,这年头什么都能山寨,白氏可乐,呵~这姓白的还真了不起!

易拉罐上的代言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明星,穿着倒是平常无奇,只是他长了一对和兔子一般大小的耳朵还有三瓣兔唇。这是新的着装风潮还是广告创意?好好的一个帅哥竟然给糟蹋成这个样子,我知道现在不少人类的审美观已经严重畸形了,所以也见怪不怪,将易拉罐放进怀中继续前进。

地上有很厚的植被覆盖,光脚也不至于膈着,只是突然冒出的荆棘草刺让我吃尽了苦头,双腿已经血迹斑斑,可前方还是没有看到缪斯族外出采集食物时搭的树房子,而我也已经饿得头晕目眩了。

不远处的草地上出现了好多鲜红色的小颗粒,我认得那是覆盆子,j市的方言叫“米呦”,大概五六月成熟,覆盆子分好几种,而我在爷爷家最常吃的就两种,一种长在大概半人高的枝桠上,个头较小,另一种的枝蔓较矮,果实较大,多汁,但口感要稍差一点。前方草地上的覆盆子显然是第二种,在肚饿难忍的情况下还能看到这种美味的果实实在让我大喜过望,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抓起果实就吃,手被覆盆子的刺刮伤也全然不在意,当拨开枝蔓寻找更多果实时,一大股苍蝇伴随着恶臭忽然飞涌而出,直冲我的脑门,随即一条像蛇一样的肠子映入我的眼帘,肠子已经腐烂,爬满了不知道是在吃屎还是吃肠子的蛆虫。

又是一阵恶心呕吐,将几分钟前吃的覆盆子全部吐出,嘴巴里残存的甜味也让我恶心不已,一个劲儿地吐口水,然后干呕起来,活活呕出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