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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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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呵呵,跟你住还真有口福呢,从来没吃过这么多冰淇淋,把我去年的都补回来了。〃

女孩吃完方便面,收拾完毕进卧室睡觉了,我倒不是为了省两百块钱,而是懒得换了,所以把卧室租给了她,我仍然睡我的客厅,做我的客人。

第三十六节庄一日记(12)

11月8日

立冬。

立,建始也,冬,终也,万物收藏也。太阳到达黄经225度。

阳气潜藏,阴气盛极,草木凋零,蛰虫伏藏。

寒冷的冬天,终于来了。

万物都要藏起来了,包括心,包括感情,包括笑,包括哭,包括泪,包括伤痛,包括欢喜,包括一切的一切。

在阳台上坐了一天。阳光一点一点移动,时间一分一秒流走,烟一根一根熄灭。

最后,只剩下一地烟蒂,一身落寞。

T找我喝酒,又问了愚蠢的问题。

第四部分: 第53节:庆祝光棍节

我懒得理他,他给了我一个耳光。我盯着他,不敢相信,他会是那个我所认识的T。

你要相信,我是可以杀掉你的。他这样警告我。

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11月9日

日子没那么孤独。

和他吃了几次饭,喝了几杯酒,上了几次床。不讨厌他,但不爱他,只是想找个人来填补心里的空洞。木木,不止是你的咖啡能让人醉。

我叫他子火,能把木烧成灰的火。

他是哪里人,做什么的,多大了,我一无所知,我也不想打听,把一切看清楚了心反倒累,更何况他不是我要关心的人。实际上我谁也不关心,因为没有我要关心的人。父母不要我关心,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妈妈有忙不完的生意,爸爸有甜蜜蜜的小情人;朋友不要我关心,除了Q我没一个朋友,她也不要我关心,她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我的关心太多余。既然这样,我不如关心自己吧,可我又是一个懒得关心自己的人。

同时对于子火来说,不论我来自哪里,要去哪里,有过什么样的故事,或者渴望发生什么样的故事,都不重要,我只是他的〃晶晶〃。

我们彼此并不相爱,他是我的〃木木〃,我是他的〃晶晶〃。我们的确是一类人,是别人的替代品,这一切是宿命,躲不开,逃不了,冥冥中命运早已安排。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谁让谁憔悴。人生无常,本是一场空,谈什么爱,说什么情。生命简单,不过是一个眼神,一束玫瑰,一首《恰似你的温柔》,一杯烈酒,一个亲吻,一句一生一世的戏言……

我们不过是两颗寂寞的灵魂,在这个寂寞的城市相遇。他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他,我们属于风,在某个早晨随风而逝。

他倒是个不错的情人,对我很有耐心,只可惜我对他没有耐心,我不知道我能在他身边停留多久。

11月10日

站在商场外欣赏橱窗里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的颜色,黑色,像漆黑的夜,像深不可测的眼眸。我不知道夜和眼眸哪个更黑,但我喜欢黑色,喜欢这件大衣,不过我没有买下来的欲望。

有个女孩也像我一样站在橱窗外看衣服,她穿了件黑色的风衣,身材不错可以做模特。

她说她就是模特,不过没有于娜有名气。她还说她有过一件那样的大衣,在燕莎买的,花了九千块,但是她扔了。不是因为讨厌大衣,而是讨厌一个与大衣有关的男人。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故事,帝王将相的故事,平民女子的故事,几千几百年前的,几月几日前的,还有几分几秒后的……

她问我相不相信男人,我说不信,她说她曾经信,但现在打死她也不信了。是啊,相信男人不如相信一个流浪的乞丐,至少他们乞讨时是真的贫穷。

我们看着对方笑了,可能她和我一样觉得自己是不是哪个神经出了问题,为什么要跟一个陌生人说起自己的感情,难道是太想倾诉了?城市里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紧闭着心灵的大门,任自己在屋内被孤独与寂寞吞噬,留给身旁的人一个漠然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