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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他不想冒着这个险,宁愿失去这个虽然潜力不错的歌女,也不会冒这个险,何昆虽然信誓旦旦的说一个月不低于三万,那可是以前的两倍,他实在不会相信在这个小乡镇里,会有人把这么多钱全放进他腰包,多年做生意的经验告诉他,不可做赔本的买卖。

“那好吧,李老板,话我也不多说了,这段时间我先帮你看着,你要是找到人来代替我了,我就离开。”何昆已经无心再继续纠缠下去,简直就是浪费唇舌,对牛弹琴,没有多大用处。

不管李老板怎么挽留,何昆去意已决,趁早弃暗投明为好,他仿佛已经看到粉红歌舞厅门可罗雀的景象,到时候也给自己一个好的台阶下,不至于那么丢人。

接下来又将是一场大的风暴来临,何昆决定还是及早抽身为好。

23。…第二十三章  遇见彩霞

次日,芬芳就跳槽来到了乐呵呵歌舞厅,接待她的还是那个矮个男人,从别的人口中,得知这个男人是这里的管事,也就相当于何昆的职位,也姓陈。

虽说一切都没有粉红歌舞厅的要好,唱歌的还是固定着的,不能自由活动,台长也就是几块木板子搭拼起来的,甚至连灯泡也有一个是坏的,既然能这么大手笔的给自己这么多钱,换点好的也不是为你吧,想是这么想,但只要钱多,芬芳就觉得一切都无所谓。

手里捏着五百大钞,这是刚给她的,芬芳心里掩饰不住兴奋,她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一下子得到过这么多钱,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她乐颠颠的骑着自行车乐颠颠的把钱存了进去。

每一天,她都在算自己账户里有多少钱,本本里加上这五百块钱就上千了,想到以后每天都有一百五十块钱,还不算小费,不出半年,自己就会有上万的存款了,这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全村子里恐怕除了村长家还没有万元户呢。

而她,一个女流,就轻轻松松的做到这些了,比一个男人还要厉害,甚至连阿贵爹妈都没有本本,芬芳走路的时候也把头抬得高高的,人家都说,看哟,粉红那里的芬芳跑到乐呵呵哪里去了哦,以后不仅可以听她唱了,说不定还有意外惊喜呢。

至于是什么意外惊喜,人们彼此都心知肚明,但是也不是所有唱歌的女人都会那么的奔放,但生活总是要有希望的嘛,所以大家对于芬芳的意外之喜还都是保存着一点幻想,多事的人甚至开始期待起今晚的芬芳该是多么的惊艳。

至于进去的票,都不愁卖不出去,那些男人们挣破了头皮要往里面挤,不一会儿就一扫而空,整个时间不到三分钟,大家都是自备零钞,很快就只剩下一些没有买到票的人在那里唉声叹气,在这三分钟之间,也少不了一些插曲。

为了一张票而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最后票也被撕成了两半,最后谁也没有得到,接下来,两个男人自然又加到了抢票的行列中。

当然还有一些女人也在这里面,她们也是闻声而来,不要以为这些泼辣的家庭妇女也会参加到这里面,她们只是来寻找她们的男人,消息灵通的早已经胆小的躲了起来,也有一些直接打人的男人,几个身材臃肿,黄不拉几的女人趴在地上顿首驻足,哭爹骂娘,整个场面就是泼妇骂街。

还有的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只有站在远处的电线杆旁唉声叹气,身后总有一个如狼似虎的女人全神戒备的观察这一举一动。

因此,抢到票的大多是男权主义者,要么就是老婆回娘家,再者就是单身汉了,此时,他们才会体会到单身就是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芬芳站在对面的小阳台上看着为她疯狂的男人们,心里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又有几个女人有她这么大的魅力,会将让全县的男人都为之着迷,一阵带着热气的风吹过来,芬芳短短的头发似乎也长长了一些,她挑了挑眉,将耳鬓头发全撩到了后面,清秀的脸就全部的露了出来,一个女人能活到如此地步,她也算是值了。

看着那一个个被揪着耳朵回家的男人,一个个都是怕妻的主儿,可又改不了偷腥的习性,在大街上丢人现眼也是常有的事,好在这些男人早已经习惯,并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就算是大街上有人当面笑他,也就只是一笑了之,依旧和那些男人们讨论着新来的小太妹怎样的正点,争辩着胸大好还是脸蛋漂亮好。

新的老板体恤芬芳,特意的给芬芳放了一天的大假,让她好好的到城里转转,下午来上班。并且说以后都是晚上上班,这会儿,芬芳才知道乐呵呵舞厅竟然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相比直下,似乎比在粉红歌舞厅是苦那么一点,这样也好,钱拿得也安心。

今天放假,芬芳也没有打算会陈家屯,来回也要个把小时也不划算,就准备在城里溜达溜达,这个时候就碰到了彩霞。

彩霞今天也没有画什么妆,眼睛就显得有些呆滞无神,耳朵上的那个金耳环似乎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和大街上的一般居家过日的女人也没有什么两样,算一算,彩霞也是三十出了头的女人,却从来没有听她说过有什么家人孩子,也不知道家是哪里的,就像是一个来之别的世界的人,什么都没有人知道,仿佛没有身世一般。

芬芳有些不好意思去打招呼,想起那天下午的事情,芬芳也很想说一声谢谢,却又觉得不好开口,觉得种事情还是忘记的好,不要再重新提起,揭伤疤好了,正准备绕过去的时候,彩霞叫住了芬芳,“唉,妹子,去哪的呢?”

芬芳有些尴尬的抬起了头,彩霞的眼角也早已有了皱纹,一笑就凹进去的很深,皮肤也有些干燥,昨天一天也没有见着彩霞,今日一见却觉得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几岁,连忙换做了一个惊讶的表情,叫道,“彩霞,是你啊。”

“呵呵,是我呢,听何台长说你去乐呵呵歌舞厅去了啊。”彩霞有些单薄的身子靠在芬芳自行车上,嘴唇也是乌紫色的,芬芳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相反觉得这种紫色和芬芳的气质有些相符,加之彩霞今天穿的也是紫色流苏衫,给人感觉就像是带着一丝淡淡的神秘色彩的悲伤女人,要是这个时候再点上一支烟,或许这种感觉就会给人更加的强烈。

唯一有些美中不足的就是细长柔弱的脖颈上的那一个熊吊坠,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小女孩,还带着几分幻想的那个年代的女孩,很是不搭调,芬芳就有些纳闷,彩霞是一个很时尚的人,就连她也觉得不妥的装扮,彩霞想必也是发现了,却不知道为何她还要坚持戴着,好奇归好奇,芬芳还是没有追问。

芬芳有些不好意思的眨了眨眼睛,冲彩霞笑了笑说道,“是的咧,昨天就准备跟你说的,可是你没有来。”

“哦,是吗,昨天我有点事就耽搁了,后来看你在上面唱得很高兴,我就没有打扰你。”彩霞抿了抿干燥的嘴唇,向四周望了望又说道,“今天你不唱啊?”

“恩,金老板给我放假呢,叫我晚上去的。”芬芳原本还以为彩霞会不高兴的,这会见彩霞也没有说什么,心里也放下心来,又把包里的油递给彩霞润润嘴。

“晚上?”彩霞一听是晚上,眉头就微皱起来,,一失神,涂着嘴唇的手也抖了一下,涂得满嘴都是,晚上做事给人的感觉总是不好,她有些担忧的看着一脸笑嘻嘻的芬芳,或许她还没有意识到晚上做事会有一些什么情况吧。

但这事又不能乱说,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种情况,只是偶尔会发生,彩霞也就只能旁敲侧击的提醒道,“芬芳,那你晚上住哪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