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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1页)

他的剑术造诣说来还不及奉剑,只是一个字,快。

在屋子里的几个人当中,除了奉剑,每一个人都处在时时提防的高度紧张中。所以,青衣这暴如雷霆的一剑,萧慎实则是有足够的心理准备的。他以最快的速度推开了身边的妇人,袖间寒芒一闪,一柄短剑扬出,当地格住了青衣雷霆一般的剑势。

青衣嘴角勾起一丝邪恶的微笑,就在这一瞬间,他手中的古剑陡然断裂!

我不禁暗叹了一声此人实在阴险,断剑的刹那间,剑尖飞了出去,青衣恶狠狠地再次以断剑刺向萧慎的胸膛。萧慎必然撤剑,再次格挡青衣手中的断剑。飞出去的剑尖则计算准确地落在了青衣的左手指尖,他用断剑困住了萧慎的短剑,左手的剑尖却倏地从萧慎胸膛上坚决冰冷地刺了下去!如果他这一剑得手,付出的代价也不可谓不大:萧慎奋力反击之下,短剑很容易削断他的右手手指。也许是尾指,也许还得搭上无名指。

阻止这个两败俱伤的局面人是奉剑。他生生挤走了萧慎,并替萧慎挨了这一剑。

我甚至清楚地听见了剑锋撕裂肌肤的声音,鲜血再次迸射出来。

青衣脸色铁青地僵了僵,反手就是一拳恶狠狠地落在奉剑的脸上,怒道:“你脑子坏了?犯什么贱呢?!”奉剑被他打得嘴角又多了一个伤口,眼神却很平静清澈:“他是小慈的六哥。你不能刺伤他。”

青衣气得似乎快吐血了。我理解他的感受,换了我是他,我也想吐血。

网友上传章节 第八十六章 想当干娘么?

网友上传章节第八十六章想当干娘么?萧慎似乎叹了一口气,道:“奉公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奉剑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个,有些警惕地看着他。

萧慎又道:“她姓萧,对么?”

青衣顿时又用想要杀人的目光瞪向了奉剑。

奉剑相当后知后觉,点了点头,说:“我没有姓,所以明月跟小慈姓。”说到这里,他才有些明白了,赶紧补充道,“不管明月姓什么,她是小慈留给我的。我不会让你把她带走的。她姓萧不姓萧,都是我和小慈的宝宝。”

他再次瞪向那抱着孩子的妇人,凶狠地威胁:“把孩子还给我!”

眼珠子转了转,一手扯过青衣,仿佛颇为自得地警告:“小慈不让我欺负人,可没让青衣不欺负人。你要是不把孩子还给我,我就让青衣杀了你。”

他很容易就将“杀”这个字说了出来,理所当然。就如同顽童互相威胁,若你不给我糖葫芦,我就不带你玩一样。那宛如小兽般单纯野蛮的目光,让所有人都明白他不是在狡诈欺骗,他是认真的。

诚然奉剑的威胁让屋子里的气氛陡然僵硬了许多,那妇人却挑起眉峰,丝毫不肯让步地挑衅,怀里的孩子无疑是她最大的筹码:“我杀了这个小畜生,也不会让她跟你回漠北!”从最开始应门时乔装的柔弱村妇到掐着婴儿威胁奉剑时的冷静果决,这妇人的每一个决定都完成得无比紧凑从容,一看就知道是绝不好相与的角色。

萧慎沉声道:“慧儿,不得妄言!”

奉剑已经被那接二连三的“小畜生”气得彻底翻了脸,抿着嘴冷冷地看着那妇人。

萧慎道:“奉公子。你跟随莲太子行走江湖,餐风露宿、风尘仆仆,自己也还罢了。。16K孩子还这么小,你能忍心让她跟着你一起吃苦么?我和慧儿跟了你一路。见到地都是你费心乞食的样子……你愿意遵从小慈的遗愿,从此不再杀人害命固然是好事,然而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地你,能用什么方法养活孩子?”

奉剑的呼吸陡然急促了片刻,被青衣拍了拍肩膀。又逐渐平静了下来。

萧慎继续说道:“若孩子跟随我回萧家,自然就是萧家地千金小姐。从小群星捧月地长大,锦衣玉食自然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她会是萧家堂堂正正的小姐,嫁入豪门固然是当家主妇,尊荣一生,行走江湖也是南北礼遇的世家千金,说话有人应和,举止有人讨好。”

“若是跟着你呢?”萧慎反过来问道。“就算她跟随的是你口中地公子,江湖上很有些名声的莲太子吧。魔教太子的弟子,魔教妖女。这又是什么好听的名号么?同样是行走江湖,若是我萧家的小姐。出门便有各方世家剑派礼遇尊崇。若是魔教妖女,喊出名号就要被人喊打喊杀了吧?”

他说的确实是事实。何况,他还有一个杀手锏:“萧家养出来的女儿是什么样的,你不是最清楚么?让我把她带回萧家,十四年后,又是另外一个精灵可爱的小慈。让你和小慈地女儿变得跟小慈一样,不好么?”

萧慎确实很能看穿人心最柔软的地方,几句话说得轻描淡写,每每正中要害。

无奈遇见的是奉剑这样认死理地纯天然物种,他很认真地把萧慎的说辞都听了,只是完全没有被触动地意思,就在萧慎等待着他动摇地时候,他坚决地摇了摇头,说道:“小慈让我好好照顾她。六哥,你不要再说了,把孩子还给我。我不想和你打架。”

一直冷眼旁观的青衣却跳了出来,咳嗽道:“奉剑,我觉得嘛这个什么六哥说得挺对地。”他小心翼翼地看了奉剑一眼,发现奉剑没有翻脸的意思,才继续说道,“本来我们就不该和什么萧家小姐扯上关系,你……你留书出走的事,主子还没问你,现在你带着个小萝卜头怎么办?怎么着这个小东西都是白道千金的骨血,咱们堂堂圣教弟子,一身妖气凛然正气不侵……”

奉剑抬头盯着抱着自己女儿的妇人,一字一字问道:“还不还给我?”

那妇人宛如青葱般水嫩的手扶着襁褓,没人可以忽视那双手可能给婴儿带来的伤害。

局面顿时进入了僵持状态。这四人之中,奉剑的剑术最高,青衣与萧慎则在伯仲之间,真正要说动手,萧家二人绝对不是奉剑青衣的对手。不过,他们一开始就骗走了奉剑的女儿,那小小的粉团儿如今落在萧家手里,奉剑投鼠忌器,可谓处处受制。

我越看越觉得无聊,这僵局一直打不开,难道就继续看他们大眼瞪小眼?

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也许是那小粉团太可爱了,也许是奉剑的脾气太合我的眼缘了,总而言之,我多管闲事的心情第一次这么强烈。不管萧慎的理由怎样冠冕堂皇,听起来似乎也确实是为了那小粉团好,我还是很讨厌这种抢夺骨血的事实。就算拥有了萧家千金的身份又怎样呢?让一口一个小畜生称呼着她的妇人来做亲人,怎么比得上将之视如珍宝、始终用心呵护的亲生父亲?

所以,我一反常态地管了这件闲事,在他们四人对峙的僵局中,拔了剑。

出手只是眨眼间的事情,除了剑术最高的奉剑隐约有感地退了一步,包括青衣在内的三个人都没有过多的反应。我用剑尖削断了那妇人与襁褓纠缠的衣袖,电光火石之间,将那团软绵绵的小东西抱在了怀里,收剑入鞘,重新站回了屋子里那个不起眼的角落。

那小东西已经累得睡着了,口水眼泪流了满脸。粉嘟嘟的样子,可爱又可怜。

我有点手足无措地抱着她,真的太软了,真怕她会从双手的缝隙里漏下去。

那边三个人才在风动衣襟的打击中清醒过来,那妇人尖叫一声,萧慎扯着她就要跃窗离去,青衣则大惊之下顿时反应过来,狞笑着朝萧慎扑了过去。奉剑在青衣膝下踢了一脚,问道:“你要做什么?!”纠缠间,萧家两个人已经推窗掠出去很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