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烈酒敬余生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9节(第2页)

&esp;&esp;只是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他喜欢刀刀,爱护刀刀,处于一种无法言说的类似于亲情的东西,但并不是爱情。

&esp;&esp;他彻底看清这件事是因为余笙。

&esp;&esp;说起余笙,那话就更长了。

&esp;&esp;姜博言认识余笙的时候是九岁,那一年余笙才六岁,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开始换牙的她豁了两颗大门牙,笑起来透着股十足的傻缺气息。

&esp;&esp;那一年姜博言的法国钢琴老师因病回国去了,杨慧老师和法国钢琴家是个忘年交,于是被推荐去临时代课。

&esp;&esp;杨老师教了她两个月,两个月后他的钢琴老师再次来中国,于是杨老师就结束了代课生涯。但母亲很喜欢杨慧老师,俩个人经常联系,所以姜博言偶尔能见到余笙。余笙和刀刀一点儿都不一样,她喜欢笑,明明两颗大门牙跑风漏气,说话都口齿不清,还喜欢眯着眼露齿笑,傻得冒泡。

&esp;&esp;她大概还有多动症,没有一刻闲得下来,最常穿着一身运动装,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对她家方圆五里如数家珍,哪条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哪个地方有不为人知的好玩地方,甚至哪个小巷子里有户人家养只波斯猫她都知道,六岁的她已经可以侃侃而谈了。

&esp;&esp;他对她印象深刻。

&esp;&esp;只是没有见过几次面,后来不怎么联系,也就渐渐忘了。

&esp;&esp;和她熟识是在中学的时候,那时候他的钢琴老师彻底离开了中国,母亲有意为他再寻一个新的钢琴老师,于是就想到了杨慧女士。

&esp;&esp;那时候杨老师是个中学数学老师,担任班主任,余爸也是个数学老师,担任教导主任,俩个大忙人的排列组合,让余笙简直变成了间接留守儿童,脖子里挂串钥匙,每天独自出入学校的教职工大楼,吃食堂,吃外卖,日子过的尤其可怜。

&esp;&esp;姜博言的母亲有一颗充满粉红泡泡的少女心,这让她格外天真,又富有同情心,于是每个周末他的钢琴课时间,邀请余笙来姜家感受一下温暖和爱成了她的固定任务。

&esp;&esp;起初余笙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鉴于姜妈妈的热情,鉴于她自己本身就有点儿自来熟,两个人很快打成一片,从此余笙进入姜家如入无人之境。

&esp;&esp;姜博言就惨了,他一安静的美少年,从此身边多了只叫渣渣的喜鹊,吵得他脑仁疼。

&esp;&esp;起初两个人是不怎么讲话的,他为人太过自傲,总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余笙又是个自来熟,对冰块不敢兴趣,于是默契地礼貌客套,谁也不干扰谁。

&esp;&esp;而两个人正式开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战争的开始。

&esp;&esp;两看两相厌就是那个时候埋下的种子,说起来尤其不凑巧,导火索就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住在二楼,琴房也在二楼,余笙的活动范围就是一楼客厅和二楼琴房,某次她被要求去他卧房里拿东西,那里她不熟悉,翻找的时候,误拿了他随手摊开放在桌子上和母亲瞎扯淡的“亲密”来往日记,日记上吐槽了他母亲不敲门随便进出他房间的劣迹,控告母亲如果自己哪天正好在做不可描述的事被打断从而不举的话,一定是她的责任。自此余笙眼里他变成了一个流氓,还做出一副“我懂,我什么都懂”的表情来隐晦地嘲笑他,他为自己无法向她解释解释了也显得欲盖弥彰而憋屈的特别想揍人,于是这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esp;&esp;姜博言一向觉得,余笙最大的长处就是熊,特别熊,小时候是个熊孩子,长大了是个熊大人,总之就是熊到一定境界了,以他多年的斗争经验来看,对付这种人就只能“师夷长技以制夷”。

&esp;&esp;结果就是两个人对熊。

&esp;&esp;现在回想,姜博言觉得自己毕生的幼稚基因都贡献给她了,从小到大,旁人眼里他都是一个少年老成的人,早熟,冷静,相比于同龄人来讲要懂得克制许多。

&esp;&esp;而如果有人知道她分分钟能惹他炸毛的话,一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esp;&esp;最先发现他对余笙的反应非比寻常的是刀刀,刀刀有一颗冷静而敏锐的心,她是个天生的观察者,生性敏感的她,总是能过早地觉察出某些暗藏的蛛丝马迹。

&esp;&esp;她最早一次问他是高考刚结束的时候,那天是个小聚会,姜博言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是杨老师送他的一枚手工书签,书签里是塑封的干花,他一看就知道谁的手笔,那个人前不久还在个人网站里晒自己深山中遇到的一种奇异花种,遍查资料没发现那花的名字,自作主张取了个“流光”的烂俗名字。

&esp;&esp;她捡了一朵断枝的带回来,自己做了个书签。

&esp;&esp;他想,大概是她想送他,不好意思,所以借了母亲的手。

&esp;&esp;还真够别扭的。

&esp;&esp;他盯着那枚用金线做穗的书签看了老半天,或许是唇角忍不住扬起的笑意让刀刀觉察到了什么,又或许是他早就表现出了不寻常,总之那天刀刀问他,“你其实是喜欢笙笙的吧?干嘛老和她作对。”

&esp;&esp;她询问的语气太寻常,就像平时问他喜欢喝果汁还是酸奶那样寻常,以至于他一时没多想,随口回答了句,“如果她能稍微有点儿姑娘家的矜持,我或许会喜欢她,但显然她没有。”他歪着头,觉得自己会喜欢她就奇怪了。

&esp;&esp;刀刀看了他一眼,笃定地留了一句,“你喜欢笙笙的。”

&esp;&esp;他思考了好半天也不知道刀刀是如何得出这荒谬的结论的。

&esp;&esp;刀刀第二次问他的时候是在大三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公司,拉了几个人组了个团队创业,起初他们做的项目是出行顾问方面的,比如旅行路线设计之类的东西,灵感来源于余笙无意间的一次吐槽,她说每次出门无论看多少攻略,一定还是有意外发生,吃住行总有一样不顺心,弯路和错路从来就没有能完美避免过一次。

&esp;&esp;然后他决定做那个项目,主线上,大致的设想是做当时最流行的app,企图创造出最人性化最便捷的出行顾问类软件。

&esp;&esp;然而很快就铩羽而归了,因为策划案的不成熟,和后续软件的重ug,使整个项目在后期彻底瘫痪,损失了几十万。

&esp;&esp;大家都明白,很多时候,经验都是钱堆出来,但教训实在是惨痛,那之后,团队的成员缩水了三分之一,许多人受不了这种大起大落的刺激,果断地远离了这个朝不保夕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