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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第1页)

“何方妖孽敢烧你,看我灭了他……”

“哥,你年龄也不小了,要不给我找个嫂子,有人照顾的话,我也不用那么辛苦。”

“……你真的这么想?”

“当然!不过你是秀才,将来还会是举人,状元,绝对不能随随便便找一个,必须找有学问的,和哥哥能聊得起来,这样夫妻生活才会美好。那些大家族的大小姐千万不能要,你有功名在身没事,妹妹我无父无母,若多一堆亲戚,肯定会被欺负的。长得不漂亮的不能要,那样的人夹在我们兄妹间,肯定会自卑导致各种麻烦。高官大户的也不行,我们没长辈没家族,一不小心就成为别人的附属。脾气不好的肯定不行……”

“有学问、脾气好、小家小户、长得漂亮。”

“嗯,最好是父母双亡,了解你,会关心你,懂得持家……”

“……”这世上有这样的人么?口是心非的家伙!秀才使劲一弹她的额头:“闭嘴,好好休息,我保证没经过你的同意,绝对不和任何女人见面就是。”

第一百二十三章 不是兄妹的兄妹

王明可知道自己对哥哥的感情不正常,不是普通那种兄妹的感情。

虽然说父母双亡,两人一直相依为命,感情会更深一些。

但是这个县城中,似他们这样情况的兄妹姐弟并不少,那些人之间的感情,也只是纯粹的亲人间的感情。

可是她,自从懂事开始,对哥哥就有一种莫名的情愫,不只是亲情,而是更让人害羞,更让人难以控制自己的心跳,更让人一想到那些就有一种甜蜜又激动的感觉的感情,还有一种不想把哥哥交给其他女人的占有欲。

她很聪明,这不是她自夸,而是县里百年一遇的读书人才,她哥哥亲口承认的。

秀才在学习的时候,她就一直在一旁看着,有时候秀才犯懒的时候,就让她念书给他听,慢慢的,对于那些诗书经义,自然而然的就了解了。秀才说若她是男人,绝对是比他更有天分的读书人,将来说不定能考状元。

聪明人就容易想得多,从县里书店中借到几本小说之后,她就知道了,自己对哥哥的感情是怎么回事。

很惊异,饱读诗书的她,自然知道亲人之间是不会出现这种感情,那是礼仪规矩的限定,也是生灵的本能。更何况她虽然活跃,却从来没有过什么离经叛道的思想,绝对是一个正常人。

出于对世俗的妥协,还有她的思想认知,她一直抑制着自己不该有的感情。

然后她发现,哥哥对她也不同于普通的兄妹,那种亲昵和宠溺,早已超越那条界限,心中喜悦之时,一个念头也涌上来,他们,不会不是亲兄妹吧。

于是,她开始对两人的身世展开调查,以她聪明的小脑袋,全力投入一件事情中,几乎没什么能难得倒她,很快,调查结果便出来。她和秀才确实是亲兄妹,一母同胎的龙凤胎,没有任何错误的可能。

这是不道德,不被认可的感情,是**吧!理智与感情发生剧烈的冲突。

虽然知道不应该,但是完全无法忍住啊!王明可烦恼之极。可恶,明明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那个笨蛋竟然没意识到,只能她一个人承担!

“不要这么看着我,你哥我就这么帅,受女孩欢迎也是免不了的事情。不过我敢保证,绝对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王大锤的要求,我可是坚决拒绝了!晚了些回来,是为了给你带夜宵,诺,你最爱吃的酸辣粉。”秀才捧着一个碗,翻开盖子,香味扑鼻。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你是我哥,是一家之主,做什么都是正确的。”王明可嘴硬地说几句,便接过小碗,呼呼,小口地吃起来。

秀才嘿嘿一笑,又端出一小碗,坐到她床边慢慢吃着,还时不时把自己碗里的小肉片挑到她碗中。

看着这样的哥哥,王明可暗暗叹一口气,绝对绝对绝对是哥哥的错!如果不是他一直这样对她,她又怎么会起了不该有的心思!本身那么优秀,对她又那么好,加上相依为命十几年的感情,这个小县城怎么可能还有男人能入她眼。

现在都十八岁了,还没嫁人,都变成没人要的老姑娘了,王明可幽怨地看着秀才。

秀才视若未见,呼滋滋地把粉吃完,然后端着两副碗筷跑到厨房去洗刷刷,哗啦啦的一阵水声,配着碗碟的碰撞声,王明可竖耳听着,脑海中浮现出哥哥笨拙地洗碗的样子,心里暖和和的。

不一会儿,秀才又屁颠屁颠地跑进来,坐在她身旁抱怨着:“今天晚上好冷,水冰凉冰凉的,我手都快冻僵了。”

然后非常自然的,脱鞋,把外套一扔,嗖,钻进她的被窝里,并表示她的被窝非常暖和。

王明可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哥哥的动作,等到被窝一阵冰凉,才怒起一脚踹在秀才的屁股上:“出去,你给我滚出去!”虽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是每一次,都在挑动她的道德底线,引起她常识的坚决反击。

“有什么关系,我们小时候不都是一起睡的,你还经常使劲往我怀里钻。”秀才候着脸皮就是不下床。

没有像往常一样激烈反抗说道理,然后在秀才的厚脸皮下溃败,半推半就让他得逞。王明可突然冷静下来,她很聪明,但她知道秀才更聪明,她能想清楚的事情,他没理由意识不到,所以,秀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