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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1页)

“沈总。”程凯去接沈安沉手里的拉杆箱,同时拍了拍方童的头。

沈安沉没撒手,跟程凯说:“这不是公司,咱们不是上下级,就是朋友,我自己拿就好了。”

“就是啦,老大,我男朋友力大无穷的,正想给你展示一下呢,反正没什么东西,他能搞定的,你不用管啦。”方童附和道。

晚上程凯给方童打来电话,第一句就说:“童童,我十分确定你爱上沈总了。”

方童笑着问:“何以见得?”

“你现在明显跟他比跟我近,我今天都羡慕嫉妒恨了。”

“哈哈,我终于不担心老无所依时得投奔你的门下了。”

假期过后上班首日,沈安沉走得很早,等方童到瑞克来时,他已经面带笑容的站在公司门口,跟每一位来上班的员工点头致意了。他从前那么在意自己的缺陷,他害怕跛着脚在众人面前出现,讨厌别人对他的过分关照,他不得不承认,他自卑自弃,他意志消沉。可忽然的,一切都变了,他不再觉得自己是不完整的,也不再纠结于愚蠢的步态和破败的身体,他觉得自己与别人是一样的,甚至是更好的,否则,上天怎么会赐给他这么美好的姑娘?

临近九点钟,身后的程凯向他请示:“沈总,差不多了,咱们是不是回办公室?”

“哦,好的。”沈安沉扭身要走,他刚抬起手杖,就听到有人喊他。

“Eric。”

这个名字既熟悉,又陌生,在沈安沉来北京以后,就几乎与这个名字绝缘。它只出现在慕尼黑大学的校园里,德国医院的病历里,还有,他记忆里总也抹不去的那几个人口中。总之无论如何的,这个名字都与快乐没有半毛钱关系,这是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昔时如烟(1)

第二十二章

那是一个清透好听的女声,沈安沉自然知道是谁,他回过头,对着近在咫尺的姑娘笑了笑,很亲切的喊她的名字:“佩妮。”

佩妮是她的英文名,她叫温亚霓,个子也是小小的,却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她穿一件明黄色的连衣裙,高跟靴子,头发又长又直,同方童一样披散着,她戴着淡黄色的毛线帽,俏皮又可爱,就连手中的拉杆箱,也是色彩斑斓的。

“怎么提前没有跟我联系呢?我就让人到机场接你了。”沈安沉接过来她的箱子,程凯立马又从沈安沉手里接过去。

温亚霓给了沈安沉一个大大的拥抱:“Big Surprise!Eric,真高兴见到你!”

这一天,沈安沉破天荒的旷工了,他让程凯帮温亚霓订酒店,温亚霓一口拒绝:“为什么我不可以住到你的公寓?不管,我不喜欢冰冷的酒店,我不要去。Eric,我在北京只认识你一个,你可不许扔下我啊!”

沈安沉拗不过她,只好和程凯一起带着温亚霓回家,温亚霓一路上都不消停,对车窗外的景色事物无比的感兴趣,手里还举着一本自助游的小册子,一会儿央求沈安沉带她去这里参观,一会儿又让沈安沉带她到那里用餐,忙得不亦乐乎。

程凯冷眼看着一切,沈安沉当然是他老板,但也是方童的男朋友,他不知道这位姑娘是何方神圣,总之,她与沈安沉是亲密的,是不寻常的。沈安沉倒也没打算隐瞒程凯,他还是很坦然的样子,与温亚霓之间的对话,也是不温不火,有适当的关切,却也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温亚霓坐车后排,不时的探过身子,问这问那,沈安沉都是很有耐心的回答。等到了小区门口,温亚霓先一步下车,拉开副驾驶侧的车门,伸手就挽住沈安沉的胳膊,兴奋的说:“太棒了,咱们快上去吧,我等不及要看你在这里的家。”

“佩妮,你今天刚刚下飞机,还是睡觉倒时差吧,我让程助理送你上去,我还要回公司工作,下班后再好好的请你大吃一顿,好吗?”

“这样啊,好吧,你要早下班哦!”温亚霓依依不舍的晃了晃沈安沉的手臂,才很不情愿的跟着程凯上楼。

十六楼对程凯而言可不陌生,沈安沉家的开门密码他也知道,他把箱子立到一边,专心的输密码。温亚霓好奇的问:“您经常来吗?是送Eric回家吗?”

程凯本想说,因为你那个什么“挨瑞客”,是我朋友的男朋友,可没好意思说出口,只是客套的回答:“是的,偶尔会送他回来。”

门开后温亚霓进去半个身子,然后侧头对程凯说:“谢谢您送我上来。”

如此明显的逐客令程凯还能听不明白?他看了一眼还放在门外的行李箱,心想爱咋咋地吧,转身就走了。沈安沉坐在车里等他,程凯索性一句话都没问,上车后点火起步,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

他俩一路沉默,彼此都心事重重,到了瑞克莱的停车场,程凯从后备箱里拿出手杖递给沈安沉,头一回没对他用敬语,也没喊沈总:“你等一下,那个,我是不是先别跟方童说啊?”

“谢谢。”沈安沉点点头,除此以外,什么都没说。

与沈安沉和程凯相比,方童无疑惬意多了,虽然休假在奔波中度过,但这不仅没让她感到疲惫,相反的,还仿佛充足了电,精力无穷。她工作干得越来越顺手,与同事相处融洽,友情与爱情比着赛的滋润她,方童觉得,她必是无意中做了什么天大的好事,才能得到这样完美的因果回报。

她在工作时间一般是不与沈安沉联系的,甚至与程凯,都很少通电话,她总觉得人家的事都是大事要事,自己要是不小心打扰了,就不好了。但下班时间一到,方童肯定是整个办公室第一个掏出手机的,或者是第一个接到电话的。她和沈安沉会商量晚饭吃些什么,如果沈安沉有非去不可的应酬,方童一定问好大致的结束时间,然后开车去附近等他。

沈安沉起初不愿方童晚上跑出来,觉得不安全又太辛苦,可方童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她会在周围找个快餐店或星巴克,停好车子进去等,她平时都用很大的背包,里面零零散散一应俱全,其中她最需要的,就是侦探小说。在等候沈安沉的无数个夜晚,她自以为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各种侦探小说,英国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日本的横沟正史,顺带着连名侦探柯南她也没放过,有时读到扣人心弦之处,她甚至希望沈安沉晚些出来。

这样久了,沈安沉竟然把方童来接他延续成了一种习惯,他走出饭店时会下意识的寻找方童的身影,看到她跑过来就会舒心快乐,没看到她就觉得倦怠不堪。如果吃饭中途接到方童的微信,说她来了,沈安沉就一下子踏实了,他不会再不停的看表,也不会再为某个人的滔滔不绝心烦,他就想着一出门就能见到自己的姑娘,所以,忍一下吧,再忍一下吧。

他们之间的爱情不是炽烈的,这与方童和乔森的恋情不同。方童偶尔会想起乔森,想起他在办公室同事众目睽睽之下,捧给她一大束鲜红的玫瑰;想起他在郊游时拉着自己的手狂奔到山顶,对着天空喊彼此的名字;还想起他在人头攒动的地铁上忽然兴起,就敢旁若无人的给自己一个浪漫的法式热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