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纯属意外_席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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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每次都这麽说!」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顺儿子的意 谁叫他们都懒得动。

「我喜欢看你哺乳。」他突然说着。伸手轻抚儿子的小手:「常常会忘了我们已为人父母,毕竟我们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认古人所言,这是世上最美最神圣的一幅画面。我们的儿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动着呢!不料李举韶捞来相机建议:

「来,我们把它拍下来 」

「不要!」她叫声尖锐,吓了儿子一跳,在他还没哭之前,她赶忙安抚,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来供人欣赏你会光采到哪里去?」

「又没说要给别人看,我自己冲洗啊。」看来这个建议不可行。他还有点不死心:「怕什麽,你胸部没下垂,而且还挺漂亮的,你也没有小腹什麽的,拍了才好看。」

「滚开,不,你出去。少用那鬼东西拍我。我一向讨厌拍照,现在我更讨厌了。你太闲的话,帮我把作业写一写,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 飞出去。

李举韶收起相机,不敢再动这个念头,啧,本来还想以「母子」为题,拍一些东西去参赛呢!看来不行,只剩下奶粉公司举办的「可爱宝宝」活动可以参加。奖金有十万哩!那也不错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奶粉免费供应就很高兴了。

不理会老婆的逐夫令,他赖在一边,伸手搂住妻子,笑道:「我们真的很幸运对吧!」

「我们这叫有惊无险。」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来的婚姻生活。要是双方家庭不谅解,结局只会以「惨」字划下句点。「如果我们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岁结婚的话,不知道会怎样?」她想着。

「就是偷偷摸摸的暗通款曲了。然後大学同居,面对完全开放的大学生活,又是一项考验。大难不死的话,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稳定之後,你没兵变,大抵就是过着现在的生活了。」依当初的十年计画,每一年、每一个阶段都是不可测的变数。

环境会变,人心会变,感情经十来年的摩擦,也不知会弄出什麽结果;如今定下来也好啦,省得有叁心二意的机会。

她突然想起以前国中同学群中,也有几对小情人。

「记不记得我们国一时,班上最先传出恋情的人?就是纪汉林与钱思诗,不知道他们怎麽样了。」国中交异性的朋友最倒楣,常会成为取笑的对象,幸好他们两人聪明,一直私下往来,到了国叁才稍稍有人发现,但那时大家忙联考都来不及了,哪管别人干嘛。

李举韶点头: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乐观。

「才不,我认为他们可能一同进大学了,而且没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乐。」

她一直很乐观。记得那两人功课不错,绝对不会发生某人上大学,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过吃饱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谁见过这麽漂亮的小电灯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这个好老公?」

「哼!你怎麽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选不会在往後出现?」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没你流口水的分了!」他点她额头,半认真的警告。

「你也一样啦!」她叉腰回应。

难得会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为高叁功课重,又尽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让长辈操劳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时,她的工作便是陪儿子。

结婚之前忙着与他共享两人世界都来不及了,哪会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麽的;结婚之後,宝宝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个月因为身材太难看而死不走出家门,也不怎麽有机会去认识他的朋友。

不过,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 一中有几位相同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学後,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叁次,分属叁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叁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 八成先看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麽猛吗?

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麽都觉得普通,一点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一杯酒突 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没空给他关爱的眼光,一双眼只盯着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错,走演艺界会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卖相。

「你也不错,有兴趣拍广告吗?」通常他这麽问时,再高傲、目中无人的女子,也会霎时化为乖巧小绵羊,奉他为至高无上的金主,前倨後恭得吓死人。

不过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无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别吵啦,他唱得已经够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还要来吵我。」她记得老公英文底子极佳,那他干嘛唱得那麽模糊?莫非对歌词不熟,又因为有人点歌,只好混过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这下更有兴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