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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曹雪芹与鲁迅(第2页)

雍正五年(1727年),曹雪芹十三岁(虚岁),十二月,时任江宁织造员外郎的叔父(一说父亲)曹頫以骚扰驿站、织造亏空、转移财产等罪被革职入狱,次年正月元宵节前被抄家(家人大小男女及仆人114口)。

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北京。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

刚回北京时,尚有崇文门外蒜市口老宅房屋十七间半,家仆三对,聊以度日。

可是为了偿还骚扰驿站案所欠银两,以及填补家用,不得已将地亩暂卖了数千金,有家奴趁此弄鬼,并将东庄租税也就指名借用些。

再后来,亏缺一日重似一日,难免典房卖地,更有贼寇入室盗窃,以至连日用的钱都没有,被迫拿房地文书出去抵押。

终至沦落到门户凋零,人口流散,数年来更比瓦砾犹残。

曹雪芹为着家里的事不好,越发弄得话都没有了,“虽不敢说历尽甘苦,然世道人情,略略的领悟了好些”。

雍正末期,曹雪芹一年长似一年,开始挑起家庭重担,渐渐地能够帮着曹頫料理些家务了。

因曹頫致仕在家,懒于应酬,曹雪芹就出来代为接待,结识了一些政商名流和文坛前辈,在他们的影响下树立了着书立说、立德立言的远大志向,把少时那一派迂想痴情渐渐地淘汰了些,为了家族复兴而努力奋斗,一度勤奋读书,访师觅友,多方干谒朝中权贵。

乾隆元年(1736年),曹雪芹二十二岁,谕旨宽免曹家亏空。

乾隆初年,曹雪芹曾任内务府笔贴式差事,后来进入西单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学(旧称“虎门”)担任一个不起眼的小职位。

曹雪芹在宗学里具体的工作,有助教、教师、舍夫、夫役、当差等说法。

曹雪芹北京朋友圈不乏王孙公子,如敦诚、敦敏、福彭等人。

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曹雪芹得以领略北京王府文化。

乾隆九年(1744年),曹雪芹三十岁。

敦诚十一岁,敦敏十六岁,入宗学,兄弟俩十分敬仰曹雪芹的才华风度,欣赏他那放达不羁的性格和开阔的胸襟。

在漫长的冬夜,他们围坐在一起,听曹雪芹诙谐风趣、意气风生的“雄睨大谈”,经常被曹雪芹的“奇谈娓娓”“高谈雄辩”所吸引、所折服。

曹雪芹大约于本时期写作《红楼梦》的初稿《风月宝鉴》。

乾隆十二年(1747年),曹雪芹三十三岁,大约于是年移居北京西郊。

此后数年内住过北京西单刑部街,崇文门外的卧佛寺,香山正白旗的四王府和峒峪村,镶黄旗营的北上坡,白家疃(西直门外约50里)。

此一时期,曹雪芹住草庵,赏野花,过着觅诗、挥毫、唱和、卖画、买醉、狂歌、忆旧、着书的隐居生活,领略北京市井文化,一面靠卖字画和福彭、敦诚、敦敏、张宜泉等亲友的救济为生。

曹雪芹长恨半生潦倒,一事无成,“在那贫穷潦倒的境遇里,很觉得牢骚抑郁,故不免纵酒狂歌,自寻派遣”,其正邪两赋而来的真性情愈加鲜明。

曹雪芹“补天”之志从未懈怠,曹雪芹的个人奋斗遭遇艰难险阻,敦诚劝他知难而退,专心着书。

曹雪芹亦不负所望,在隐居西山的十多年间,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将旧作《风月宝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写成了巨着《红楼梦》。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曹雪芹四十五岁,约在是年南游江宁。

南游原因不明,可能是去看望离散的族人,也可能为其他家务私事(传曹雪芹曾于此时前后任两江总督尹继善的幕僚)。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曹雪芹四十六岁,初秋,此次南游历时一年多,于重阳节前后回京。

曹雪芹南游回京后,仍在继续写作《红楼梦》。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年),曹雪芹四十八岁,因幼子夭亡,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大约于这一年的除夕病逝于北京。

敦诚作《挽曹雪芹》,敦敏作《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张宜泉作《伤芹溪居士》。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曹雪芹去世十七年,敦诚作《寄大兄(敦敏)书》怀念曹雪芹。

曹雪芹最伟大的贡献在于文学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