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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这王子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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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2页)

“……炎珩。”他低沉的声音像是缓慢的大提琴声音,悦耳极了。

晴天反应了过来,“您好,炎先生,可以请你带我回地球吗?”

明确地将目的说了出来后,晴天不由地舒了一口气,但却迟迟地没有等到炎珩的回音,她小心翼翼地看了看位子隔得有些远的炎珩,发现他晃着透明的水晶杯,摇着酒红色的液体,神态有些慵懒,那一双星辰璀璨的蔚蓝色眼睛却冷厉万分,毫无温度地在她身上打量。

暗淡色的薄唇轻轻上扬,珠玉般的声音吐出了两个字,“地球?”

一个真正失去记忆的人,会那么清楚地知道要去的目的地吗。等到晴天的大脑真的转了弯过来,她只好硬着头皮应了一声。

“炎先生,我真的不是联邦的犯人,我从小就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偷不抢不做任何违法律的事情,真的不知道有一天突然在了这颗废弃星球上,我真的需要回地球,我的机甲机器人受了很严重的伤,需要帝国的机甲师来修理,你,你可以带我会地球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一人一机器就是10级了,积少成多,善良的人总是会得到好报地,炎先生你是好人……”晴天干脆死马当活马医了,唠唠叨叨深深念念着。

炎珩把玩了手中的水晶酒杯,等到晴天说完后,他才否认:“我从来不是好人。”

晴天被一口口水淹住了。

“名字?”炎珩低沉地问道,微黄的灯光看不清楚他脸上具体的表情。

“晴天!”晴天去掉了慕姓,呐呐地说。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那个晴天吗?”他吐字清晰,音调缓慢。

☆、第三十章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那个晴天吗?”他吐字清晰,音调缓慢。

晴天嗯了一声。

她微微有些讶异了,这不是近代著名作家林微因的诗句吗,难道她在未来也这么有名气吗?

慕多不是说,他们这个时代的人比较喜欢与科学相关的东西。

“炎先生,”天性在某一方面缺少跟筋的晴天,将这句话当成了一个小小的插曲,她时时刻刻记得要回地球的事情,在没有得到炎珩的回答前,晴天的心里就像被猫抓了一样难受,“可以请你带我和我的机器人回地球吗,还有,我真的不是联邦的犯人。”

突然,炎珩始料未及地站了起来,他将手扶在了长桌子上,高高的个子给人一种压迫的感觉,他的声音有些清淡,“至于你是不是联邦的犯人,我们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已经确认过了,这件事情你可以不用重复提起。”

晴天的脸颊不知不觉地飞来两朵红晕。

流氓!!她在心中唾骂,那天,他说凡是流放到废弃星球上的罪人左胸口都会印有“犯人”两个字,问她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她不是联邦的犯人。

当时晴天真希望地上出现一道裂缝或者废弃星球上直接地震了,她感到不知所措,难道真的要脱掉衣服以此明鉴吗?

她不由地一步步退后,但炎珩却一步步逼近,直到无路可退,她被迫抵在了墙壁上,随之而来地是那一双有力的手臂,修长的手指挑起了她的下巴,动作优雅,语气漫不经心地询问“证据?”

从没有跟男孩子有过如此亲密接触的晴天,小身子立刻抖得跟筛糠似的,就算青梅竹马的林宇清也从未如此和她亲近过,顶多就是拉拉小手。

正当她完全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身上的压迫感突然消失了,她看到了炎珩慌慌张张地松开了她的下巴,仿佛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转身就跑出了变异屋,没过多久,他云淡风轻地走了进来,手上却多了一件外套,直接披在了她身上。

那个时候,晴天的脑子还未转过弯来,直到a1带着她去了苏博士哪里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觉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锁骨边的领口可能由于里面的松紧绳坏掉了,开得大大地,变成了性感的v字领,这是不是意味着她被看光了。

晴天的思绪有些恍恍惚惚,耳边响起了一道清冷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回忆。

“喝了它。”她顺着声音看到了站起身来的炎珩,白色的衬衫袖口卷到了手臂上,露出了完美的线条感,净白修长的手指推着一个印着紫荆棘花的保温杯,将它推到了晴天的眼前,强调着,“会对你有好处。”

然后,他坐回了位置上,动作优雅地开始切着牛排,细心地将它切成了一小块一小块地。

晴天呐呐地看了看眼前的保温杯,越看越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疑,这个杯子像级了小银带过来的那个盛着鲫鱼汤的保温杯。

难道眼前这个喜欢冷着脸的年轻男人就是小银的主人吗?晴天神情复杂地盯着炎珩看,想问却又问不出口的样子。

“咳,”炎珩余光就看到了晴天在偷偷地打量着他,脸上一副欲言而止的样子,或多或少地猜到了什么事情,a1做事太不仔细了,总是喜欢买一模一样的煲汤杯,“你想问什么事情,先把汤给喝了。”

晴天听了精神振奋,掀开了盖子,顿时一股浓郁的香甜味道迎面扑鼻而来,莹白色的汤面闪着点点的金色,上面漂浮着几朵雪莲花的花瓣,她想都没想地,拿起保温杯,咕噜咕噜地一口喝了下去,喝得着急了,嘴角边还残留着一丝丝的汤。

炎珩不由地托起了下巴,弯着头思考,难道他煲汤的功夫有这么棒吗?

“我喝完了。”晴天怕他不相信,拿起空了的保温杯指着说。

“把它吃了。”炎珩将切好的牛排推到了晴天的眼前,“先吃完,你再问。”

盘子中的牛排外焦里嫩,脆嫩香酥,肉质里面没带血丝,是七分熟,不是她讨厌的五分熟,勾得她肚子里面的馋虫都出来了,好久好久都没有吃过肉了,都不知道肉的味道是什么味了,美食在前,晴天暂时将烦恼抛之脑后,叉起了一块牛排细细地品尝,真的好好吃啊,肉质细嫩,咬劲十足,而且对方切得很细心,完全是沿着牛排的线条切了下去,一点都没有破坏它原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