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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太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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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红烧鱼(第1页)

李渊前世不是做厨子的,可是平常单身一个人在家,也时常自己做饭打打牙祭,厨艺也算中等水平。

在膳房中,十斤重的草鱼被他花费近半个时辰做好,煎的微微焦脆的鱼皮被林上了一层亮红色的汤汁,勾芡的酱油香味引起满堂众人垂涎三尺。

酱油的历史很早,据《周礼·天官·膳夫》有载,天子的饮食分为饭、饮、膳、馐、珍、酱六大类。那时酱油,是动物肉剁成肉泥再发酵生成的油,和现在鱼露的制作方法类似,被称为“醢”(hǎi);还有一个在造酱时加入动物血液的重口味版本,叫做“醓”(tǎn),它们共同构成诗经《大雅-行苇》篇中的“醓醢以荐”。

因为酱油等调料是纯天然的材料制成,本身就不会难吃到哪里去,李渊的红烧鱼做的中规中矩,就是缺了辣椒这一调料品。

可辣椒还要在明朝的时候才会被引入中国,但不代表着大唐没有辛辣品。蜀人“尚滋味,好辛香”中所食用的就是花椒,它是中国特有的香料,《诗经·周颂》中就说过:“有椒其馨,胡考之宁”,意思是的花椒香气远闻,能使人们平安长寿。

事实证明,四川人老早就是辣党的一员。

在中间案几上色泽鲜红的红烧鱼,热腾腾的蒸汽夹杂着香味传入众人鼻间,如最妩媚的女子跳着艳丽的舞蹈,勾引着他们的味蕾。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

古代没有后世丰富的社会生活,游戏、电影等充斥视野,吃饭和女人就是生活的两大追求,后世的华夏在建国早期婴儿急剧增加,可不单单是“人多就有力量”,而是晚上男女们没有过多的娱乐,每到乡村夜晚黑漆漆的屋子里都会传来婆姨们杀猪似的哀嚎。

三清殿的偏殿,没有太极殿的富丽堂皇,以道家崇尚的青色为主调。举目望去,愈宽数百步的房间,几人午食的漆木桌案却相离不过五步,犹如汪洋大海的一片小舟,难免有些逼仄。

孙思邈坐在临近太上皇的右上首位置,他虽为庶民,无半点功名,可在民间却名声四扬。不仅关内,在洛阳等地被孙老神仙救治过后的百姓也是数不胜数。早在开皇年间,隋文帝杨坚就从想要征辟孙思邈为国子监博士,可惜被他拒绝。

更何况自古以来华夏以孝治国,汉时岁数大过六十,品德好的老者更是会成为当地的三老,皇帝车舆过时,都可不拜。

因此,他坐这个右首位置实至名归。

闻着红烧鱼醇厚的香味,孙思邈点了点头,感叹道:“昔殷纣因‘酒池肉林’而亡国,肉食之欲,人之本性也。正因如此周公旦才制定周礼约束国人,以免遭受殷商旧难。”

见众人面露怪异之色,孙思邈面色略显尴尬,这些话他作为达官贵人堂上客已经说习惯了,倒是忘了太上皇现在已经禅位,正是应当追求‘穷奢极欲’,打眼看去,三清殿倒也未显奢华。

所以他这话,明显是得罪太上皇。

孙思邈心里牵挂着太上皇救治天花的医术,也不想自找麻烦,所以又接着说道:“正因为周公旦制定的周礼,所以历任周王都会亲自开苗圃,王后亲自种桑。可太上皇不同,先于翠华山的湫池捕鱼,又下膳房烧制菜肴,其德世人谁可比之!”

其德世人谁可比之!

画屏捂嘴浅笑的看着孙思邈,没想到世人传说已经登仙的孙老神仙也有这么可趣的一面,在李渊的示意下,用铜刀割了一块鱼腹最鲜嫩的鱼肉递给了孙思邈。

“在路上,孙老神仙说在洛阳待了不少时间,不知这红烧鱼可否比得上黄河鲤鱼做的鱼生?”李渊问道。

鱼生,就是生鱼片。《诗经·陈风·衡门》就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

意思是说:难道吃鱼一定要吃黄河里的鲤鱼?难道娶妻一定要娶宋国子姓贵族的姑娘?

孔子的儿子名叫孔鲤,就是源于鲁昭公送的鲤鱼。

“洛阳鱼生虽然鲜美,但也不如陛下做的鱼生。”孙思邈摇摇头,用竹筷夹起一小块嫩白的鱼肉,沾了沾汤汁,小心的送入嘴中,细抿其味道。

道教虽然崇尚鲤鱼,但是不吃鲤鱼还是在唐玄宗时期,所以孙思邈并未见怪于黄河鲤鱼做的鱼生。

后世真正的野生黄河鲤鱼一条几乎要卖到天价,只有夏秋之际黄河开水放闸才会有一些,作为屌丝的太上皇当然没有吃过,所以才要问一问孙思邈到底好吃不好吃。

想到黄河鲤鱼,李渊决定吃完饭就要写信让李世民帮他在黄河钓几条鲤鱼,满足他的好奇心。

不知后世会不会有诗人这样写道:“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李渊笑,无人知是鲤鱼来。”

分红烧鱼是个辛苦活,最大程度要考虑众人的尊卑。画屏是规范后宫礼仪的女史,倒也熟习。

皇三子的李恪分得了一颗鱼目和一些鱼肉,小口开的比蜜还甜,一口一个画屏姐姐。对于小明月,李恪也夹了一口递到了唇口让她尝尝。。。。。。

候广亮作为潞国公的世子,地位虽然尊崇,但对比太上皇明显不够看,可画屏考虑他救了武珝一命,分了整只鱼尾给他。

红烧鱼虽然不算什么贵重东西,可对于大唐的人来说确实是个新奇的东西,候广亮甚至都打算今夜问问膳房的厨子,太上皇是怎么做的红烧鱼。

要知道,自从上次在麟德殿太上皇做出的肉夹馍传出去之后,整个长安震动了,自小喜爱面食的关中人跟闻见腥味的猫一样,一夜之间,长安上下卖肉夹馍的食肆如雨后春笋一般开满了整个东西两市。

因为这是皇上亲自发明的馍馍,所以肉夹馍也被长安人亲切的称为“皇馍馍”。

来自西域的胡商在吃到这般美味后,纷纷赞扬要带回家乡去。若干年后,不知肉夹馍会不会演变为维吾尔族夹肉的肉馕。。。。。。

侯君集是从草莽升为国公,不是什么世家大族。一年上下府中财政也捉襟,候广亮心中想着要是能将这红烧鱼的做法学会,以此为招牌菜,红一个酒楼不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