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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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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章 撒谎(第1页)

第二一章:撒谎梁城北郊比我去过的东郊和南郊都荒凉很多,出城没多远就没有了人烟,倒是有笔直宽阔的官道,官道上行走的却是没有多少人。这样的环境正是兔子们适合的生活环境,人烟稀少又因为紧邻城市没有大型的猛禽出入,它们没有了天敌,加之自身的繁殖能力快,兔子窝不要太多呃。原则上说,兔子一两个月就可以产下一窝宝宝,每窝是1至15只,长至6个月以上就是成年了。我在三里地的范围内,竟然闻到了六十多只兔子的气息,把我自己都吓一跳,北郊的兔子们太生猛了,简直赶超张家村的方圆百里了。我正要示意停车,突然闻到河水的味道,我能肯定周边并没有大河,但此处便能闻到河水的味道,必然是河宽水很多,河水的味道才会飘了这么远。我问慧娘:“北郊外有大河吗?”

“有啊,梁国最大的河。这条路就是通向大河河堤的。”

她并没有停止,继续唠叨说:“北郊比其他城外的人都少,就是因为挨着大河,没什么人敢来这边住,光怕下雨河堤漫水了,把种的庄稼都给淹了。”

我吃惊的问:“河水经常漫出来吗?”

慧娘用力的点头,“嗯,每年都漫出来,之前有逃荒的在河沿地种庄稼,都给他们淹的啥也不剩,后来再没人敢再种地了。”

那就是了,怪不得兔子窝多,人都走了就是兔子们的天下,它们还不尽情的繁殖啊。我揉搓下指甲缝里渗出来的血珠,在衣服上蹭了蹭。刚才扒土的时候竟然又把指甲搞断了,现在手指微微的有点痛。我没想到人的手指甲这样脆弱,远远不能和我的狐狸爪子相比。前天逮兔子的时候指甲已经断过一次,修剪后以为今日没事了,没想到短指甲还会断,甚至后果比上次还要严重,指甲缝里竟然渗出血珠来。我决定放过现在这些兔子,去大河沿看看。那边人迹罕见,应该更适合兔子的生长才对。依照现在周边兔子的规模看,我猜测今日让这些人人手一只兔子不是问题。这样就好向他们交代了,之后他们应该再不找我逮兔子了!我想的很美!没想到我是狐狸精不是人,就像我的狐狸精母亲一样,她当年也应该和我想的一样,按照狐狸精的思维方式去想问题,而不是按照人的思维方式想问题。现实总是比理想残酷,府兵们是跟着车两条腿跑路的,我看到他们气喘吁吁的模样,原本想去大河沿抓兔子的想法不得不改变。如果按照他们的速度,队伍到达大河沿至少要到中午了,逮着兔子烤了吃后,再去抓兔子返程就要天黑了。这样折腾下来,我是无所谓,他们太累了。“停车!”

跟鬼母学的善良,总是让我在最后关头不得不以自己的妥协而行事。我总是劝自己,这也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退一步又如何。我和慧娘跳下车,我的小手一挥,“抓兔子去!”

真的是人多力量大,这次府兵多掏兔子窝也快。一窝接一窝的掏,跟扫荡差不多。王队副让我站在一边指挥,坚决不让我再动手,说什么“小娘子娇嫩,让我们校尉看到我们一群大老爷们不动手,让一个小娘子掏兔子窝,回去还不被人笑死啊”。校尉领着的一队人确实是只看着并不动手,他们甚至都没有下马,就这样骑在马上看我们这帮人一次又一次的欢呼。此时是兔子的繁殖期,几乎没有独居的兔子,每窝兔子里都有还没有来得及分窝的众多刚成年兔子。每掏完一窝兔子,府兵乐呵的嘴都合不拢,高兴的大声吆喝。我也不知道掏了多少兔子窝,累的一屁股坐到地上,“王队副,我饿了,开始烤兔子吃吧!”

“好勒!”

王队副高兴的大喊一声,开始指挥人准备烧烤。他们今天真的做足了准备工作,刀、盐、碗、案板都拿来了。有人拿着砍刀专门宰杀兔子;有人负责寻找柴火;有人负责烤肉,分工明确,比在南郊处理兔子的速度快多了。我和慧娘坐一边沙土岗上看着他们忙活,根本不用我们帮把手。“小娘子,你可真行啊!”

校尉来到我们身边坐下,看着欢腾忙活的府兵们笑。“他们平日里见肉的时候不多,今日小娘子可是让他们过足了吃肉的瘾。”

我不好意思的笑起来,*布满面颊,大概是跑久了热的,也或许是此时火辣辣的大太阳晒的。“哪里,还是梁城的土质好。沙土岗多,能让兔子作窝的地方就多。如果是这些地都变成了田地,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兔子窝。”

校尉爽朗的笑起来,“哈哈哈,看来我们还要感谢这些沙土岗啊,我是头一次听人说沙土岗好。”

“啊哈哈哈!我原来只知道沙土岗种啥啥不行,种地的最怕遇到沙土地,水浇上去不见底,多少水都能被它吞了。现在小娘子这样一说,我才知道原来它还有一条好处,兔子爱在这里做窝。这下我知道了,以后我也学小娘子掏兔子窝,可比用箭射方便多了。”

他的声音很洪亮,传播的也很远。我一下子感觉他身上的血腥气也不是那么的重了。他笑过之后问我:“小娘子是草原来的,你们草原人都是这么会逮兔子吗?”

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可又不能不回答,他是官。“可能……可能是天生的吧,我父母早逝,从小要自己找吃的。您知道的,我家乡不如梁城繁华,什么吃食都有。在我们那里一个人生存不容易,我也就渐渐的学会了逮兔子,至少不会再饿肚子。”

他沉默良久才说:“小娘子也是苦命人啊。”

又沉默片刻,“那小娘子这次来梁城,是准备跟随翁主进入国公府吗?”

我不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我随同翁主来到梁国,不随她再住进国公府还能去哪里?如果我能跑的话,我早就离开了。“我来贵国是为了寻找我的老仆,他拿了我父母留给我的珠宝。我现在还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珠宝还有没有。我……只找到一枚扇坠,其余的还不知道去哪里寻找!”

我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我想他是官,或许能帮我找下老仆。这具身体的主人曾说让我帮她完成心愿,也许找到老仆追回珠宝就是她的心愿。我帮她完成心愿惩罚恶仆,就算是完成任务了。那时,我是否就可以回家了。我并不为我向校尉小小的撒谎而感觉羞愧,实话是没法实说的,如果这些人知道我是狐狸精,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我,绝不会像现在一样和颜悦色的坐在一起聊天。我撒谎是为了大家都好,况且我讲的话也没有涉及他人。那个老仆如果不是偷拿了主人的珠宝,为什么这具身体的她,要千里追寻?我只是在整个故事的情节上稍微润色了一下,使故事说出来更能让人理解,仅此而已,真是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