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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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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章 找同类(第1页)

第二八章:找同类对于张校尉纳妾的事,我没有当回事,但很多人当回事了。首先质问我的是慧娘,我从加永玛的院子出来不久,她就气冲冲的摇凉席上躺着纳凉的我。她两颊因为气愤而涨红,大概是奔跑回来的气息还没有平息,语气因此高低错落。“小娘子,小娘子,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你明明说的你喜欢张校尉,我才跟王婆子回话的,你现在又反悔,你让我怎么办?”

“你不能这样的啊,我家哪有那么多的钱还回去?你现在反悔了,我……我可怎么活啊!”

“事情没办成,王婆子肯定要我还钱,我……我以后能不能在这做了还不知道,哪里有钱给她!”

我越听慧娘说的话越感觉不对劲,敢情她这是把我卖了还让我帮她还钱?我越来越不喜欢她了。一百多年了,我一直和鬼母相伴,也没有什么小伙伴之类的朋友,为此我养过很多的兔子狐狸,试图与它们做朋友,但都因为寿命问题,他们终究没能陪伴我多久,所以我很珍惜和慧娘的相处,希望能和她做朋友。我默不作声,不愿意正面对视慧娘,倒不是因为理亏,而是感觉当面吵起来很没意思。这院子里就我和她作伴,吵架过后怎么相处?不理不睬了吗?既然做不到,那就不要说出来伤感情的话。又加上纳妾这件事上我没有什么好说的,确实是我说“喜欢”引起的误会。但我不能解释,不能因为我是狐狸不太懂人类的语言而推卸自己的责任。至于慧娘因这件事收了好处,这个我可以理解,她出来做事就是为了挣钱养家,某一天得了一点便宜,本就是不占白不占的心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事情没办成退回去就是了,做事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嘛。我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不明白慧娘明明收的就是办事的钱,怎么退回去就这么难?我没想到我的沉默让慧娘误会成我是软弱可欺的,她越说越气愤,竟然动手握住我的胳膊,手劲之大让我感觉到了疼。如果是以前,我定会不费吹灰之力把她甩到三五里之外,可现在宿主的身体太孱弱了,我竟然用力也挣脱不开她的钳制,只能厉声质问:“慧娘,你疯了吗?”

“我好歹也是一位翁主,你一个小小的梁国庶民,竟然敢如此对我,太放肆了!你们梁人的礼仪都让狗吃了吗?”

我的态度起到效果,慧娘乖乖的松手,温顺的退出凉席,换成一副怯怯的模样,不安的偷瞄我。这模样如同乖巧的狸猫,和刚才张牙舞爪的形象截然相反,反倒是像我欺负了她一样。我也不想和慧娘有什么实质性的冲突,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把宿主的身体锻炼好,不然手无缚鸡之力的话,最终吃亏的还是我。慧娘生气不再理我,再不围绕着我叽叽喳喳说些四夷馆的闲杂事。不仅如此,且我还发现我的饭食越来越差,羊肉块越来越小,盘子里的菜几乎要盖不住盘底,连馍的个头都是成了浓缩版的,和之前饭菜的分量天壤之别。我倒是不担心是慧娘偷吃了,自从陈娘子警告过她之后,她再也不敢吃我的饭菜,哪怕是我让她吃,她宁可端回厨房,也闭紧嘴巴绝不吃一口。她现在对我唯一能做的报复行为是拖延取饭时间,她知道我饿的快,不再像之前一样积极的去取饭菜,惩罚我多饿一会。我猜测饭菜的事应该是王婆子之类的人私下的行为,为我阻碍了他们讨好张校尉而惩罚我。明面上这些人不敢拿我怎么办,私底下小动作不断,我就是告到陈娘子哪里也没多大的用处。陈娘子不可能事事处罚他们,我也不能事事都去告状,而他们则不用这种手段还会用那种手段,比如忘记给我送水。这么热的天如果断水了,我比少吃点饭会更不好过。他们之所以只是用一种事情报复我,已经是看在我的身份上不敢得罪我太苦了,为此我应该庆幸。如果不是加永玛给我设置了这样的身份,说不定我此时的状况会更惨。我要学会忍耐,也要学会变通,不能让这个四方小院困住自己,我要找其他途径改变我的状况,而不是任由他们拿捏着我。一百多年的狩猎经验,早已让我知道逆境中的生存法则,通则活,不通则死!我悄悄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通过自己的神识,一点点的搜索我周围三里之内的变故,使我能够捕捉到蛛丝马迹,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我想要寻找其他和我同样身份的人,不,不对,应该是同样身份的精。我相信这世界上绝不止有狐狸精,还会有其他精,只是我没有见过而已。如果我发现了其他精,那些精会不会帮帮我,毕竟我们是同类。同为精,我猜想他们应该在人类的地盘上,生活的也肯定不如意。一要掩盖自身的气息,二要精尽脑汁设法遮掩自己的身份。人类对待精怪并不友好,我才来几天就听慧娘说了关于鬼和精怪的很多事。但故事的结果偏偏都是一样的,就是法师降魔除妖,人类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而鬼怪的下场都是魂飞湮灭,不得善终。试问这样环境里生存的鬼怪妖精,会有好日子吗?我自认为我的判断是对的,我搜索到的妖精一定会是惊弓之鸟,生怕周围的人类发现他打死他,每日活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时候如果我以人的身份给他或者她帮助,他或者他必然会和我合作,共同想办法离开梁国。哪怕是离开梁国我们再打起来我都不怕,只要我能找到回张家村的路,我相信我一定能有脱离这具身体的办法。到那时候谁也困不住我了,我仍然是驰骋张家村方圆百里的狐狸精婴宁!我搜啊搜啊,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白日的市肆里感觉到一丝的古怪。一位老翁在市肆里买肉,他买不起羊肉也买不起猪肉,最后和鸡贩好说歹说,鸡贩权当发善心了,收下他一文钱,扔给他一只瘦骨嶙峋又奄奄一息的老公鸡。这只公鸡块头比一般的公鸡要大,好像之前参加过殊死搏斗,身体被啄的伤痕累累。它的鸡冠少了大半,似是被强撕裂的一般,剩余的一小半鸡冠上有黑红色干枯的血迹。两只翅膀断了一对,无力的低垂耷拉着。它脖子以上几乎没有一根毛,身上其他部位的羽毛也是或折断或染着血迹,实足一个斗败的公鸡模样。我发现他的与众不同是它的心脏跳动力道,明明外表是奄奄一息的模样,心脏跳动的声音竟然能超过它身边拎着它的老翁,赶超老翁身边路过的年轻人。这显然是有猫腻的,我决定把这只公鸡偷回来,啊,不,是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