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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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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章 名声(第1页)

第五九章:名声二花的战绩可以,一天在鬼市斗了三场,算是斗鸡界的翘楚行为了,在它之前,鬼市很少见能够连续战斗三场的串种,它的名声第一天就闯出来了。当然,它能名声大噪的原因,还因为它独特的两招,一招跑,一招叨脖子,太容易让人过目不忘了。由于第二场二花挑战的是青鸡串种,它受伤有点重,我便准备打道回府。谁知道第一场比赛的那个主家,找来了他的朋友,非要再斗一场,替他的斗鸡报仇。斗鸡场的有些规矩和赌场差不多,输钱的一方提出来挑战,赢钱的一方是不能拒绝的,所以,除非二花真的是趴下不能动了,哪怕是它已经受了伤,还是要下坑再斗一场。且这时候就算是对方的斗鸡是刚下场,斗志昂扬,也不算是胜之不武。没办法,谁让你赢钱了呢,钱哪里有那么好拿的。不过公平起见,赢得一方也可以换一只鸡,可……可问题是我只有二花一只斗鸡,它不上,我去哪里临时找一只斗鸡?这场斗事连善秀都心疼二花,“妹妹该再买一只斗鸡了,不然二花受伤了还要下场,岂不是输的面会更大?”

不等我说,老黑就咕咕咕抢着说:“小妮,别听他胡说八道,斗鸡哪有那么娇贵,没事的。呆鸡那么肥,被抓几下根本不碍事,它那体力就是再斗两场都没事,你放心吧,这场它也肯定赢。”

我是不太关心二花的斗事,我现在一心佩服的是老黑,它对主人不记仇的心性真的是太好了。之前我因为上清宫的事没有告诉它原因就对它脚踩,它挨打后只是抱怨了几句,也没有追问原因,到鬼市就跟没事人一样参与选鸡,完全忘记了之前不久我对它做的事,丝毫不影响它对我的忠诚。之后我因为妇人的事出现异常,也是它奋不顾身的折腾,及时喊醒我,让我免于众人的注目,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此时又安慰我,不让我为二花担心。它这样的行为哪里还是斗鸡场上凶残至极的神斗鸡老黑,完全就是善良心爆棚的萌宠娃。哎,我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对老黑好点,不能无缘无故再打它。在我以为愧疚下就完了的时候,大脑里突然蹦出来妇人的形象,我猛然有种认识,老黑怎么和妇人很像——都是被主人无缘故的踢打;都是被打后还任劳任怨;都是没有记恨主人;都是死心塌地的跟着主人……可问题是,人和动物能一样吗?不一样的话,为什么会出现同样的症状?我有一样好处,就是不钻牛角尖,想不通想不明白的事情,就搁置下,不去想了。又还因为我想起来梁人的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老黑和妇人都挨打了,我再去挖掘他们为什么挨打,有意思吗?再着,有一种罪名叫“莫须有”,世人都知道。第三场比赛在我的提议下押注增加到了一百文,对方见二花已经受伤,自信的又增加了二十文,这样加上其他人的押注,总共金额是三百二十七文。这一场押注在鬼市上算是大的押注了,因此坑主并没有拖延,拉押时间没多久,就开始了斗事,以免围观人员流失。斗鸡的过程不再说了,结果也是毫无悬念,哪怕对方又是一只青鸡串种,二花还是毫无悬念的一喙定乾坤赢了。且可能是有了上一场和青鸡串种的战斗经验,二花在鸡头喊“撒鸡”后,竟然破天荒的主动挥舞翅膀,扑楞楞向别的方向奋力逃跑,根本不给对手斗鸡抓到它的可能性。惹得围观的人哄堂大笑,“看看看看,这只白鸡串种又跑了。”

“是啊是啊,你说说它咋就这么好玩呢!”

“是了是了,这只串种就是这样,除了跑就是叨脖子!”

善秀站在坑边勾着身体、捂着肚子,“婴宁,如果不是你只有这一只鸡,我真的要出高价将它买下来了。它太逗了,真的是太逗了!啊哈哈哈哈……”老黑不服气的露出来鄙视,“哼,这些人是不是眼瘸啊?明明呆鸡又笨又傻,根本不会斗才拼命跑的,怎么到他们嘴里就成了可爱了,真的是太气人了,啊,不,太气鸡了!”

“想我老黑,横行相国寺多年,下坑从来都是轰轰烈烈的斗,没有一场象这样抱头逃窜的,咋就教出来一个这么又蠢又笨的呆鸡!”

“小妮,以后不要说呆鸡是我训出来的!我嫌丢人!”

这一次它不说“丢鸡”了,确实是没法理解“丢鸡”是啥意思。二花和对手在斗鸡坑一个拼命的转圈跑,一个在后面拼命的转圈追,气的对手主家在一旁拼命的喊:“你个傻鸡,你不会调头去堵它啊,你调头不就撵上它了嘛!”

“哎哟哎哟急死我了,这鸡平时也没有这么傻啊,这次为啥就不知道调头!调头,调头啊!你给我调头啊!”

任凭对手主家在坑边拼命的喊,对手斗鸡就是一直拼命的撵着二花追,大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架势。听的老黑都忍不住腹诽,“还用说嘛,肯定是跟着呆鸡变傻了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呆鸡那样的鸡一块斗,啥样的斗鸡都会受它的影响。”

我不清楚老黑说的对不对,不过对手斗鸡能跟着二花这样撵着跑,也是够拧劲的一只斗鸡。可话又说过来,它拧劲二花不拧劲,就在对手斗鸡跟着跑了一小会儿后,二花跑着跑着突然转身卧下,对手斗鸡没想到二花这样的操作,杀不住鸡爪仍然是伸着脖子、挥舞翅膀、蹬着两条腿拼命向前冲的架势……后面的结果不用说了,二花之所以卧下来,是因为它肥。它不卧下来,它的喙就不能比对手斗鸡的脖子低,不过就算是它卧下来,它喙的角度也不比对手的脖子低多少,所以它咬住对方的脖子时,姿势是脖子朝下、喙仰着、翅膀展开贴向地面。这姿势……啊哈哈哈,哈哈哈!对手斗鸡从下坑就一直跟着二花跑,一招没有发出来就被二花叨住脖子控制住了。这场赢的,哎,就是善秀说的:“婴宁,你这钱来的也太容易了!”

老黑看不上二花的赢,满眼满脸的嫌弃,“它也就是跟着傻串种们斗能占便宜,找一只纯种的过来斗试试,看看它还能跑嘛!”

我相信老黑的话是有道理的,不然它绝不会这样嫌弃二花。要是斗鸡真的这么容易斗赢,就没有斗鸡血统这一说了,纯种的斗鸡也不会卖的那么贵。斗事在对方主家愤恨的眼神中结束,哪怕是对方主家再心不甘情不愿,也没办法不承认结果,因为它的鸡一招没出就被二花叨住了咽喉,且被叨后连弹腾都忘记了,只会扑棱翅膀奋力向上突破。它这样的姿势扑腾,只会使它死的更快些。二花多肥啊,那么大的块头,重量在那放着呢,它向上飞就要带着二花的体重,二花在它脖子上提溜着,它飞的动才怪,只会加剧它的死亡速度。要说二花作为斗鸡真的不合格,这时候按照老黑的拼斗经验就是死死咬住对方往下拉,直到对手屁嗝。可二花是对手主家一叫停,它就松口,甚至不等小生去解救它,也不管输赢是否定局,只管松口。这样的结果就是每次即使斗赢了,还被老黑无情的骂。连善秀看见都说:“二花太善良了,怎么能这么早松口,万一对手挣扎着扑向它,它肯定受重伤。”

我无奈的说:“哎,没办法,二花不是纯种的斗鸡,斗性没有那么强,能到这种程度已经是很错了。反正我们也不去挣大钱,它这样在低层圈里斗,挣的能维持我的开销,应该是没问题了。”

“那倒是,小钱也不可小觑。你这是细水长流,一天下来进账二百多,三五天斗一回,一个月最少也两贯多,不少了。”

“哈哈哈,哥哥是挣大钱的人,怎么还看得上我这点小钱,真真是越有钱的人越会算计。”

善秀脸上露出尬色,辩解:“妹妹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挣得多开销也大啊,偌大的一个杨府,全指望我呢。我睁眼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拿哪里的钱填哪里的窟窿。哎,不说这个了。走,我们下馆子吃饭去。”

他说的我能理解,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就象容国公府,不也是没钱盖新房嘛。哎,以后我找男人,一定要找有钱的,决不能为钱发愁,别胭脂水粉钱还要我出去挣,那就不好玩了。找男人这事是后话,这种事对我来说还是很遥远的,我至今没脱离自己是小狐狸精的认识,哪怕已经是百年老妪的年龄,我的心理年龄还是稚童期。二花的三场赛事时间都不短,不是斗的时间长,而是选坑押注一系列的事情耽误的时间长。此时太阳已经快偏到了我的右眉梢,这说明下晌饭也已经过去很久,我们又没有带干粮,只是喝了几罐水而已,肚子早就饿的不行了。我拒绝说:“哥哥,你知道的,我在四夷馆出入不方便,我还要尽快回去。现在天色不早了,我们就不要去大馆子了,在小店里随便吃碗面可好?”

我这样说纯粹是为了照顾善秀。斗鸡期间我们不是没有吃饭的机会,鬼市进口的位置有许多卖这种吃食的小摊,可善秀宁可饿着,也没有看那些小摊一眼,始终只喝他车上拿下来的水,可见是多嫌弃那些小摊做的食物,认为不干净呗。为了照顾善秀,我也只好跟着他挨饿,直到准备回去了才决定找地方吃饭。我只想找个干净的小摊,赶紧随便吃完面,尽快止住饥肠辘辘的感觉。可是说实在的,路边真没有见过多干净的小摊,不知道这些小摊的主人是怎么想的,就不能收拾的干净些多招揽点贵人嘛。贵人们也不都是非要下馆子的,应急时候吃碗面也是经常有的,为什么支小摊的人就不能想到有这样的群体需求呢,他们的吃食也不都是卖给贩夫走卒的啊。我们仍然是坐善秀的马车返程,善秀上车时对车把式说:“焦叔,去寺门吃碗焖鱼。”

马车只有我和善秀两人坐,他的仆人和小生是跟着跑的。刚开始我也不习惯这样,可时间久了也慢慢的习惯了。没办法,梁人是等级森严的社会,不是同情就行的,想要社会的正常运转,人必须分出来三六九等。善秀坐定喝口水,才开口说话:“婴宁,我们去吃碗焖鱼吧。这是比较快的,你可以尽快回去不耽误事。”

“好!”

“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就是小鱼油炸了烩下吃,很香的。焖鱼是回民做的,很干净,你尽管放心。”

“不知道你们铁勒草原和回民们有没有交集,我们这边回民大部分是回纥和回鹘人。他们的生活习性都一样,不了解的人很难分辨,所以干脆就把他们都叫‘回民’了,省事。”

我对此一无所知,只能沉默不语,静静听他说。“我们这边的回民分好几派,最大派别的有占城回民和昆仑回民,你没事不要去招惹他们。他们在外面很抱团,如果一个回民和人发生冲突,其他回民都会上前去增援,即便是他们不是一个阵营的回民,也会一直对外。”

“你单枪匹马又是小娘子,看见他们能躲远一点就躲远一点。不过也不用过分害怕,毕竟他们也不全是蛮横不讲理的人,很多回民还是很好的,比如我们现在去吃焖鱼的这家回民。”

“他们曾是我杨家的部曲,是我高祖老令公从葱岭带回来的。他们都是非常温和善良之人,没有其他回民那么好斗,这样的人你可以多结交结交。如果以后和其他回民有了矛盾,也可以让他们从中调和。”

我相信他这番话是肺腑之言,纯粹为我好,不带走任何私心杂念。“好,我记下了,多谢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