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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时装秀(第1页)

安风的皮肤雪白细腻,肌肤下甚至看到淡青色的血管,吹弹可破,少女气质干净出尘,眼波流转间,直把林晗看得一颗心好像要冲出胸腔一般。

他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

“怎么了?”

安风黛眉微蹙,精致美丽的脸蛋上也浮现出紧张的表情。

林晗坐回沙发,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安风,我认为你和刘奕妃的区别就在于资源,人家资源多,你资源少。说白了,就是差背景。否则你肯定能跟她一样火爆全国。”

安风轻轻拍打胸口,笑盈盈的白了他一眼,“我还以为你怎么了,怎么忽然说这个?”

“你想不想大火?”

林晗目光灼热,直勾勾地盯着安风。

“啊,想啊,怎么了?”

安风抵不过他直白的目光,忙把头转到一边,一股热气从脖子往面颊上蹿起。

“我有办法,让你比刘奕妃还要火。”

安风的外形和刘奕妃十分相像。

不过林晗觉得,安风应该比刘奕妃的身材要更好。

两人相处这段时间,虽然不是男女朋友,但安风的身材,林晗认为可谓完美。

一张可以蹭流量的脸,加上更完美的身材。

林晗打算把后世一些名作品加持在安风身上,不信她会火不起来。

假日时日,能超越刘奕妃,也说不定。

虽然两人长得很像,但完全可以走不同的路线。

刘奕妃以演戏出道,安风先期可以主打歌曲。

林晗手中火爆的歌曲不计其数,捧红安风可谓易如反掌。

等将来很有名气了,自己再成立娱乐公司,让安风接着演戏。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安风前期被刘奕妃的粉丝黑。

毕竟,一个是歌手,一个是电视明星?

黑也黑不到一起,不是?

“什,什么办法?”

安风干净澄澈的眸子里,透出一缕好奇,她知道林晗有才华,但那是写小说方面。

想要捧红一个人,写小说有什么用?

林晗不答反问:“安风,你唱歌水平怎么样?”

安风微微一笑,“怎么,你要给我写歌啊?”

“你水平要是不错,我能写几首歌给你,保证你能火起来。”

安风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你就这么确定,你写的歌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