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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喜剧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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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簽約(第1页)

因為經魔改後,劇中的第三對情侶,邱淑貞跟鄭伊健的戲份直接砍掉,反正他們戲份也不多,不如加強兩對情侶的戲份,其餘變化並不大。

由於無厘頭風格在前世已經過市場證明,終究曇花一現,幾乎快消失了,沒看星爺後來轉型改自己導戲,自己卻不親自演了,他說自己演膩了,想換跑道,但更大的問題是,屎尿屁的無厘頭早就快沒人捧場了。

因此,當星爺進軍內地之前,他自己當導演的風格就已慢慢偏向正劇。

尤其在他導演《喜劇之王》《少林足球》之後的電影,在片中他就幾乎不太搞笑,甚至主角在片中都是一副苦大仇深之相,連一點笑容都欠奉,片中風格走向漸漸以劇情取勝,這在他後來作品隱約都可看得出來。

就連星爺自己都承認的事實,他的作品本質都是悲劇,搞笑只是皮肉掩蓋之下的悲劇核心。

……

邱書珍看完劇本後說道:「好,我答應了!周星當導演也行,不過我兩個條件!因為我必須得向公司高層提出保證,這次突然換上新人導演,必須有條件去說服他們,不然我無法獲得支持。」

邱書珍這時像個商人一臉正色道:「第一,周星在導演此片後,假如成功了,必須跟我們簽三年導演約;若失敗了,改成簽藝人約,不論演員跟唱歌都要三年一起簽!」

「三年導演約有限制嗎?我可沒那麼多作品一直拍下去…還有酬勞呢?」周星彷彿重新認識了邱書珍一般,似乎料不到他如此精明,原來他演技並不俗啊!

「一年兩部吧,劇本五十萬,導演費用每部2百萬,票房破億的話,每個億多分五個點;若是撲街的話,導演片酬照領,但要為我們自家藝人寫兩首歌。當然,歌曲費用一曲二十萬。不白讓你吃虧的!」

三年時間並不長,剛好是自己能接受的範圍,邱書珍似乎也了解自己,怕新人約簽得長達八年十年的,自己是不可能接受的。

邱書珍也不想對方出於好心之下幫了自己,卻反而狼心狗肺為他下了套。

更何況她對他有好感,適時的幫他一下,又能綁在身邊三年培養感情,這買賣是可以做的。

周星此時心想,剛好趁此機會賺筆錢,改善家裡環境。

尤其他若成名之後,背靠申影集團這棵大樹,自己未來被針對的風險也就小多了。

這也是他深思熟慮為何要簽三年的原因。

前世跟此生最大願望,就是讓母親過得幸福,自己心態則隨遇而安,沒太多要求,除了喜歡到處旅遊較花錢之外,平日似乎也花不了太多。

因此決定了,四十歲之前賺夠錢就退休了!

「可以,我接受了,但還要加上一點,這點很重要!就是我當導演要有絕對的統治權,因為我不希望將來有我不喜歡的人來演我的電影;甚至有人利用權勢來干涉我的電影!」周星只是考慮了一下就答應了。「那第二個條件呢?」

「你說的我接受,將來會寫進合約裡的。至於第二個條件嘛…當然還是要抽空陪我逛街,就像那天那樣…」

「不行,我們是上下雇傭關係,逛街不合適,最多有空為你多寫一首歌!」開玩笑,扮女人很羞恥滴!

妳怎不扮男生逗我開心呢。

「最多像上次逛街那樣,每次都花超過十萬幫你買東西!」

「我是男生,平時就不穿貴重服裝出門,太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