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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糙汉首领后,我成了北疆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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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第1页)

琪琪格用不太熟练的汉话说道。

李堂堂点了点头,对着阿穆尔说道:“一会儿吃了饭把后面的莜面带上,再去集市上买些日用品咱们回一趟呼斯乐。”

阿穆尔点点头,他这些日子来去匆匆,也该回去了。

而且呼斯乐的粮食估计也见底了。

正午两人套上车便往城外走去。

呼斯乐在北疆其余各部和抚城的中间位置,阿穆尔之所以选择这里成为营地除了它水草丰富还有就是有野狼岭这条狭窄的通路。

野狼岭是抚城去往呼斯乐的必经之路,山林茂密,常有野兽出没故称野狼岭。

这里是天堑,既可以抵御天朝军队,当北疆别的部落来犯之时还可以依托地形,让族人全部退守野狼岭中保存实力。

李堂堂第一次从野狼岭经过的时候正值天蒙蒙亮,并不是很可怕,但是这次回部落,却是越走越黑,等到了野狼岭天已经完全黑了。

边关的夜风格外的大,用琪琪格的话来说他们这里的风一年刮两次,一次刮半年。

李堂堂缩在阿穆尔身边,男人高大的身躯替她阻挡了寒冷,她冻得发紫的手放在阿穆尔的袍子下面紧紧地环着他的腰生怕一阵强风自己便没了踪影。

孤零零的马车行驶在暗夜里,毛月亮的光从光怪陆离的树影缝隙间射下,越发的瘆人。

突然,阿穆尔拽停了马车。

李堂堂一个惯性直接扑倒了男人背上。

得,这要是开车估计他十二分都得扣光了!

乘坐体验差评!

“怎么了?”李堂堂抚了抚已经盖住脸的斗篷帽子,露出了大圆眼睛。

只一眼,她便吓得连嘴都没有合住。

前方不远处的石头上几只绿油油的眼睛在黑暗中冒着凶光。

本能的,李堂堂抓紧了阿穆尔的肩膀。

那眼睛试探的向前,透过光显现出了真身。

是狼。

而且是四匹狼。

“怎……怎么办?”李堂堂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都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

漆黑一片的前方,虎视眈眈的野兽……

她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生物,原来狼的体型那么大,像小马驹,可是却比温顺的马更具威胁性。

阿穆尔死死盯着狼群,他用身体遮住李堂堂,对着她低语道:“拿好火把,我们人太少,现在下车!”

“下车?”李堂堂惊呼,随后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赶忙捂住了嘴。

阿穆尔把刀握在手里,拿出备用的火把对着李堂堂的握着火把点燃。

他挥舞着手中的火把让狼群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