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嫁给糙汉首领后,我成了北疆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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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第1页)

让其疯狂。

李堂堂再一次感叹,无论古今中外,还是岁月更迭,老头都是时代长河之中最可怕的存在。

也就是在听说红衣巷越进货约多,恨不得把抚城一半的羊肉都拉到自家厨房的消息后,王之问开始动了。

他先是大张旗鼓的让人出门采购羊骨头。

这年头羊骨头卖的贱,又没肉还不好煮,简直是除了鸡肋之外另个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代名词。

随后听宵楼浩浩荡荡的人群挤进佐料店和药铺,如同要把店盘下来一样买买买……

在所有人的过分瞩目中,听宵楼开始起锅,开始煮羊蝎子火锅。

羊蝎子不比涮羊肉,涮羊肉的气味淡淡的,在空气中慢慢的发散,不经意之间占据街上路人的脑海。

可是羊蝎子的味道却是霸道的很,需要小火慢煮。

那锅里的肉还没有炖烂,冲人的味道便先声夺人,直冲云霄而去。

色泽艳丽的羊骨头,配着新鲜食蔬,咕噜咕噜的冒着泡,入口绵密,带着些许的回甘,如同置身世外桃源,让人流连忘返。

王之问还采纳了李堂堂的意见,分大中小锅的卖,人多的点个大锅,人少的或是几个小娘子吃的,就点个小锅。

吃完肉,就着浓郁的汤汁往上面铺一层厚厚的面饼做成汤饼。

原本只有麦香的饼子,吸满汤汁变得软糯,颜色也由微微的泛黄变得浓油赤酱一般发褐色了。

咬一口,汁水顺着脖梗子落下,唇齿留香,生生能让人咬掉舌头的咸香。

一时之间,抚城的所有达官贵人纷纷前往打卡,听宵楼的生意比之前做涮羊肉的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

抚城上空的空气也由带着肉的膻味儿,变成了冒着泡的红烧味道。

红衣巷自然不甘心,他们本来想有样学样,也进了一些羊骨头。

奈何明明是一个羊身上的东西,但是如果把羊骨头放入涮羊肉中,却不是那么的有滋有味。

简直是暴遣天物。

双珠带着厨师对着王之问的羊蝎子研究实验了许多次,依然复原不出味道。

眼看客人都又回了听宵楼,双珠气的跳了脚,她“腾”的一下起身,直接把新买回来的胭脂水粉全部从桌子上扫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