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1页)
如今的朝廷,军队由“从征”﹑“归附”﹑“谪发”﹑“垛集”四部分构成。
与一样的规矩,就为了能保证兵源,朝廷也非常重视武备。
本朝的兵丁呢,一般都是由兵部改置军籍勘合,详细开列军户从军来历﹑调补卫所年月﹑在营丁口之数﹐从而建立起新的﹑较为完备的军户制度。
明朝的规矩是非经皇帝特许或官至兵部尚书,任何人都不得自行改籍。
而本朝的规矩则是一代为兵丁,则入军户,可一旦有人当了官,这军户就自动解除了!
不用非得官致兵部尚书,这一点,比明朝要宽松很多。
这是为了让军士用命打仗,一旦当了个武官,有了品级,就能摆脱“军户”的帽子,以后子孙后代都是官宦之后啦!
军户的军差包括:户出一丁赴卫当兵,是为旗军。旗军或操守,或屯种;户出一余丁随正军到营,佐助正军,供给军装;军户户下须以一丁供给在营正军;户下若无丁壮,须佥幼儿为“幼丁”,以备成丁后勾补当差。
这也是为什么,王珺的资料一报上去,就被批准了!
他有两个弟弟啊!
就算他完蛋了,这不是还有候补的嘛!
而朝廷为使军户能自备服装盘费,规定职业的军户们,耕种的田地(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正役仍要承担。
但这些制度在实际执行中贯彻的很彻底,这与温润以为的不同,朝廷对这种事情执行的很彻底,谁也不敢轻易地动这些底层军士们的利益。
可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军户亦低于一般民户。
民户若与军户通婚势必连累自己的子女;军户丁男仅许一人为生员;民户则无限制;正军户五丁以上方许充吏,民户二丁以上即可充吏;民户有罪,往往以充军处罚,军户不许将子侄过房与人,脱免军籍。
朝廷的兵丁征戍远方,军装盘费数目很大。
一丁出征﹐一家以至一伍﹑一里都要受累。
若一家佥两三丁,分当两三处军役,则更属重役。
各级官吏甚至一普通生员都可以任意役使军丁﹑克扣月粮。
朝廷已经立国一百多年了﹐军户逃亡的现象屡有发生,官府也曾多次派人勾补逃军,甚至专门设有清军御史处理军户逃亡及勾补军伍事宜。
最开始的时候,当军户是占便宜,可是现在么,制度形同虚设,加上军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故而募兵渐渐成为朝廷官军的重要来源。